Re: [新聞] 解決低薪 黃國昌:須制定《最低工資消失
其實從某個角度來說...
政府強制訂定薪資??? => 不就等於公家機關了嗎?
(只是政府又沒有營運 而是交給企業外包 = 民營 = 次級公家單位)
從這個角度來說 我認為還是把一些單位 逐漸收編為 具有"次國營"屬性好了
例如 :
優先從「有實體大建築的」比較好管! 也比較能收到成效 (示範薪資、試行效果)
像是「大醫院」優先強制規定 護理人員以下 的最低薪資
例如試行 : 拉高到30k起跳!
那麼就像考公家一樣~ 很多人應該會轉進醫護人員吧?
想要一體化的全面拉高? 我想那是不太可能的 阻力也大
所以不如逐漸收編單位 ~ 變成次國營 (也就是比較好管的 優先強化監督)
至少帶動薪水 也牽動了市場生態
(就像全面招考垃圾車清潔人員 不是一樣的嗎?)
其次呢 還有哪些可以插手收編? (或者應該說「輔導」啦 ~ 輔導產業長進)
我認為是通路商吧? 像是營業用貨車 也就是運將這一行
再來下手的對象 ~ 就是24小時超商了
這邊不是很多經濟專家?
有誰可以告訴我 :
「為什麼展店越開越多、資方也越賺越多、為什麼基本薪資卻是提↑不起來呢?」
所以這不是很不合理的嗎?
企業大賺錢了 又可以跨出國外 在426地區開分店
但是基本薪資一樣土土土 .... 請問這是什麼意思? .... 各位經濟學家!
你們是真的有sense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2.44.23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0872368.A.9AF.html
→
04/17 13:53, , 1F
04/17 13:53, 1F
→
04/17 13:54, , 2F
04/17 13:54, 2F
推
04/17 13:57, , 3F
04/17 13:57, 3F
→
04/17 13:58, , 4F
04/17 13:58, 4F
→
04/17 13:59, , 5F
04/17 13:59, 5F
→
04/17 14:03, , 6F
04/17 14:03, 6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2 之 2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