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就國際法而言罪犯該送哪個國家?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6/04/13 22:53), 編輯推噓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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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ope951 (分說、不分說、不由分說)》之銘言: : A國人民在B國犯罪,被害人C國提出控告 : 想請問一下懂國際法的 : 這樣子來講誰有權力能夠審判犯人 : A國----罪犯在當地沒有犯罪事實也沒有被害人 : 跟整件事有關的部分只有國籍 : B國----有犯罪事實但B國沒有被害人 : C國----有被害人但犯罪事實不在C國 : 有沒有國際法誰有權審判的八卦? 如果全部用台灣法律來看 第一個要看犯罪類型,屬人還是屬地 假設屬地的話就要看最輕本刑是多久了 因為我說只用台灣法律來看 如果最輕本刑未滿三年,有審判權的只有B國 如果是三年以上的話,A國和C國都有審判權,當然B國是發生地也有 但實務上,A國人根本不可能去C國,法條存在等於無意義 你不會想說一個外國人在國外殺了台灣人,然後還跑來台灣吧 另外如果B國已經處分完然後把A遣返A國 之後檢察官是會衡量A國的法律,和已經在B國已執行法律的部分 看你是已經懲處足夠,還是仍有不足的要給你補足 當然以上都是假設各國法律都和台灣一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0.168.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0559225.A.DAE.html

04/13 22:54, , 1F
正常是要把犯人送回台灣 但是歪交部沒LP 遇中國就軟
04/13 22:54, 1F

04/13 22:55, , 2F
我們歪交部只有遇到日本才會硬起來 讓安倍坐計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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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例子是B國審完送C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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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看國家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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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22:56, , 5F
你理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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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渡送犯罪結果所在國家不是什麼少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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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22:57, , 7F
賓拉登要給那一個審理 可以直接掛了他嗎??
04/13 22:57, 7F

04/13 22:58, , 8F
全台灣人拿中華民國護照出國,都違反了中國的 反國家
04/13 22:58, 8F

04/13 22:58, , 9F
分裂法 中國友邦隨時可以遣返回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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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22:58, , 10F
什麼屬人屬地其實都是假的,國際關係才是真的
04/13 22:58, 10F

04/13 23:13, , 11F
原po有讀書給推
04/13 23:13, 11F
文章代碼(AID): #1N3brvsk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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