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民進黨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出爐 談判三階段監督消失
※ 引述《whiteadam (blue eyes blue)》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nownews
: 2.完整新聞標題:
: 民進黨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出爐 談判三階段監督
: 3.完整新聞內文:
: 民進黨立院黨團今(1)召開黨團大會,通過黨版《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最快下
周
: 提案,預計四月底後就能排案實質審查。草案並刪除「自動生效」文字,改為「協議草
案
: 審查,應於90日內完成,逾期未完成應由院會議決」。
: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黨版監督條例流程分為「談判前」、「談判中」、「談判後
」
: 三階段審查。草案規定,談判前,陸委會與協議權責,須蒐集輿情、舉辦公聽會並與利
害
: 關係人溝通,擬定「談判計畫」,並向立法相關委員會報告、備詢。
: 談判中,協議談判與對岸達成的初步共識,要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報告並備詢。另外,
行
: 政院須向立法院提出協議草案,立院同意後,才得進行協議簽署,或依立法院決議修正
意
: 見繼續談判。
: 由於黨版監督條例原列被譏為「張慶忠條款」的「自動生效」條款,遭民團與其他政黨
批
: 評。黨團今也決議刪除相關文字,改為「協議草案之審查,應於90日內完成。逾期未完
成
: ,應由院會議決」。黨團書記長陳亭妃強調,從來沒有自動生效的問題。
: 草案在談判前、談判中階段,還納入「國安審查」機制。談判前要進行國家安全影響初
步
: 審查;談判中,行政院也應召集相關機關進行國家安全影響評估會議,進行複審;若國
安
: 審查有明顯危害國家安全之虞,即停止談判。另外,談判三階段,都要納入民間意見。
: 至於談判後階段,行政院函送協議文本至立院,立院採逐條審議全案表決,但得對部分
條
: 文得以決議附加施行配套,兩岸換文後,協議生效,但談判後主管機關掌握協議執行情
形
: 仍須向立院提出報告。
: 柯建銘表示,「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是以立法院為主的監督權,未來新政府不會再另提
版
: 本,將以民進黨團版本為主,也將由民進黨內政委員會召委主審。民進黨團將盡快把「
兩
: 岸訂定協議監督條例草案」提交院會付委審查,預計四月底後就能開始排案實質審查。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www.nownews.com/n/2016/04/01/2048246
: 5.備註:
這招真是高!
先把價錢喊的震天高,看到價錢不討喜以後
再打個折說:沒有啦!我們沒有要照原價賣,我這
不是降價了嗎?
這時候死忠的顧客心想:好啦!還知道反省
卻沒想到價錢其實是跟隔壁那家被罵垮的店一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56.15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9485625.A.8DC.html
推
04/01 12:40, , 1F
04/01 12:40, 1F
推
04/01 12:41, , 2F
04/01 12:41, 2F
推
04/01 12:42, , 3F
04/01 12:42, 3F
推
04/01 12:42, , 4F
04/01 12:42, 4F
推
04/01 12:42, , 5F
04/01 12:42, 5F
→
04/01 12:42, , 6F
04/01 12:42, 6F
噓
04/01 12:42, , 7F
04/01 12:42, 7F
→
04/01 12:45, , 8F
04/01 12:45, 8F
推
04/01 12:46, , 9F
04/01 12:46, 9F
推
04/01 12:47, , 10F
04/01 12:47, 10F
→
04/01 12:51, , 11F
04/01 12:51, 11F
→
04/01 12:51, , 12F
04/01 12:51, 12F
→
04/01 12:52, , 13F
04/01 12:52, 13F
→
04/01 12:52, , 14F
04/01 12:52, 14F
推
04/01 12:55, , 15F
04/01 12:55, 15F
→
04/01 12:55, , 16F
04/01 12:55, 16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