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內湖殺童案 綠委將提案嫌犯「不得假釋」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10年前 (2016/03/28 18:38),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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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und ()》之銘言: : 內湖殺童案 綠委將提案嫌犯「不得假釋」 : 蘋果日報 : 內湖環山路今發生駭人聽聞的殺童命案,民進黨立委王定宇下午在臉書上表示,將與同黨 : 立委蔡易餘提案修法,針對虐童、殺童案嫌犯,除了《刑法》已規定的的死刑、無期徒刑 : 外,將增訂「經判刑定讞後,不得假釋!」的條款。 : 王定宇受訪表示,現行刑法本來即有死刑與無期徒刑的法律,除此外,針對這樣的虐童、 : 殺童的行為,判刑定讞後不得假釋。他強調,現在已請辦公室助理擬定提案,並與蔡易餘 : 共同提出,若今天即獲得15位立委連署,明天就可以正式提出提案。(林靖堂/台北報導 : )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328/826196/ : --------------- : 備註: : 四個字"天理不容"。 : 蔡易餘家己人 : http://onefish.tw 粗淺分析一下,先不論實質內容 藍委提的是「刑度」修正 這樣會出現大家耳熟能詳的從舊從輕原則 也就是法不溯及既往原則 判決適用行為時的法律,也就是舊法 修法完成後本案犯嫌適用不到 大概又有人要罵恐龍法官了 綠委提的是關於刑之「執行」的修正 這裡的法律變更時點應該是看執行時 也就是在刑的執行期間法律有變動才可能有從舊從輕的問題 簡單來說,當他開始被關之後的法律才影響不到他 加上案子至少到三審,就算明案速判應該也來得及修法 換句話說,這個假釋案的修正影響得到本案 當然這裡面的實質內容還可以再討論 不過就程序面來看……嗯哼 以上有錯請指正 -- Hybridchaos: 這我知道 03/02 13:06 hellomen: 大概是這樣 03/02 13:06 a741085: 這我知道 03/02 13:09 yyc210: 大概是這樣 03/02 13:10 CrushQQ: 這我知道 03/02 13:40 marderly: 大概是這樣 03/02 14:1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165.225.20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9161501.A.CC2.html

03/28 18:42, , 1F
這我知道
03/28 18:42, 1F

03/28 18:44, , 2F
現在是從新從輕
03/28 18:44, 2F

03/28 18:44, , 3F
大概是這樣
03/28 18:44, 3F

03/28 19:06, , 4F
因為不得假釋 所以法官只判個25年......
03/28 19:06,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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