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內湖殺童案 綠委將提案嫌犯「不得假釋」消失
※ 引述《bund ()》之銘言:
: 內湖殺童案 綠委將提案嫌犯「不得假釋」
: 蘋果日報
: 內湖環山路今發生駭人聽聞的殺童命案,民進黨立委王定宇下午在臉書上表示,將與同黨
: 立委蔡易餘提案修法,針對虐童、殺童案嫌犯,除了《刑法》已規定的的死刑、無期徒刑
: 外,將增訂「經判刑定讞後,不得假釋!」的條款。
: 王定宇受訪表示,現行刑法本來即有死刑與無期徒刑的法律,除此外,針對這樣的虐童、
: 殺童的行為,判刑定讞後不得假釋。他強調,現在已請辦公室助理擬定提案,並與蔡易餘
: 共同提出,若今天即獲得15位立委連署,明天就可以正式提出提案。(林靖堂/台北報導
: )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328/826196/
: ---------------
: 備註:
: 四個字"天理不容"。
: 蔡易餘家己人
: http://onefish.tw
粗淺分析一下,先不論實質內容
藍委提的是「刑度」修正
這樣會出現大家耳熟能詳的從舊從輕原則
也就是法不溯及既往原則
判決適用行為時的法律,也就是舊法
修法完成後本案犯嫌適用不到
大概又有人要罵恐龍法官了
綠委提的是關於刑之「執行」的修正
這裡的法律變更時點應該是看執行時
也就是在刑的執行期間法律有變動才可能有從舊從輕的問題
簡單來說,當他開始被關之後的法律才影響不到他
加上案子至少到三審,就算明案速判應該也來得及修法
換句話說,這個假釋案的修正影響得到本案
當然這裡面的實質內容還可以再討論
不過就程序面來看……嗯哼
以上有錯請指正
--
推 Hybridchaos: 這我知道 03/02 13:06
→ hellomen: 大概是這樣 03/02 13:06
推 a741085: 這我知道 03/02 13:09
推 yyc210: 大概是這樣 03/02 13:10
推 CrushQQ: 這我知道 03/02 13:40
推 marderly: 大概是這樣 03/02 14:1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165.225.20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9161501.A.CC2.html
→
03/28 18:42, , 1F
03/28 18:42, 1F
→
03/28 18:44, , 2F
03/28 18:44, 2F
推
03/28 18:44, , 3F
03/28 18:44, 3F
→
03/28 19:06, , 4F
03/28 19:06, 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9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