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呂秋遠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6/03/28 16:52), 8年前編輯推噓80(1042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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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卦點說明: 呂秋遠律師針對早上的案件做出回應 希望大家不要過度渲染案件造成恐慌 小妹妹RIP(′・ω・`) FB連結:https://goo.gl/Bqj7ss FB內容: 讀者來函: 「我想請問一下,又發生小孩割喉事件。  為什麼我們的法律不能讓殺人的人死?為什麼要保護他們?  那無辜的小孩呢?誰保護他們?  我們父母真的不能做什麼讓政府和法律來正視這個問題嗎?  覺得這世界好恐怖。」 ___________ 根據現行刑法規定,殺人者,可處死刑、無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三種刑度,但是具 體如何判決,還是要由法官決定。不是每個殺人的被告,都一定會判死刑,要從動機、手 段、犯後態度、賠償與否等等做判斷。 目前刑法19條規定,如果在犯罪時因為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導致不能辨識行為違法 或欠缺辨識能力時,可以不罰;顯著降低時,可以減刑。所以確實有些精神障礙的被告, 在「行為時」真的沒有辨識能力時,是可以減輕罪責的,但是實務上並沒有這麼容易就可 以主張。犯罪的人,在當下行為的時候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幹嘛,這恐怕不是簡單的用自己 有精神疾病做為抗辯,就可以騙過法官,這必須有長期的追蹤與鑑定,才能做出比較精準 的判斷。 我們的法律設計,並不是所謂的單純的保障壞人,更不是單純為了把所有壞人都判死刑, 更何況壞人的定義很難界定,而是為了要平衡保護好人與懲罰壞人的目的。在審判的過程 中,由法官考量所有的因素後做決定,這是目前我們不滿意但也只能接受的情況,或許可 以加入陪審或觀審制度,讓公民也可以參與審判,但是不能說法官沒有判處某人死刑,就 說法律只保障壞人。所以,我懇請你可以做到這幾件事情: 1.請不要轉載任何的圖片、電視畫面,  畢竟這些都會製造無謂的恐慌與難過。 2.如果心情久久不能平復,  就暫時不要觀看任何媒體,  讓自己的心靈休息一下。 3.請不要叫廢死聯盟踹共,  人不是他們殺的,  他們只是堅持自己的理念而已,  但是並不是因為他們呼籲廢除死刑,  所以才有隨機殺人案發生。 4.請不要污名化任何群體,  精神障礙與犯罪沒有直接關係。  就殺人的嫌犯來說,  沒有診斷出精神障礙的人,  卻有情殺仇殺的情況更多。 5.保持信任別人。  這是偶發事件,  每個國家都有這種隨機殺人的犯行,  台灣沒有糟糕到這種地步。 6.多關心別人,  這是保護自己的一種方式。  當我們發現親友有異狀,  可以多主動的幫忙他們就醫或是度過難關。 7.如果有媒體去打擾女童的父母親,請拒看拒聽。 8.被告會不會判處死刑,  這件事情不需要現在揣測,  「宣稱自己精神障礙就可以減刑或免刑」這種事,  沒有這麼容易的。 9.請不要株連九族,  嫌犯已經33歲了,  成年人就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而不是父母代為受過。 10.回家時,請擁抱你身邊的人。 ---- 突然變得好想家啊Q_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6.94.217.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9155175.A.235.html ※ 編輯: FuSen000 (126.94.217.9), 03/28/2016 17: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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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尖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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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避點滿 愚民獵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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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看到呂不看內容就是想直接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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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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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是他們殺的,他們只是堅持自己的理念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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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真的不是他們殺的啊 不是因為呼籲廢除死刑, 所以才有隨機殺人案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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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的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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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的不錯 可惜現在獵巫一窩蜂 沒幾個聽得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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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很快就被淹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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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件我們都很難過的事 我們應該合作度過這一關 等不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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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是有學過法學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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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再來開心的吵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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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覺得第8項超簡單 現在那幾個都是靠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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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的不錯 不過還是相當憤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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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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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這篇,寫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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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紮個草人 找個箭靶來打 打一打就會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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憤怒是正常情緒,但別因此走向極端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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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項呼籲寫得還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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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大律師也是很看風向講話的人,跟某成衣業者沒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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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33 則推文
還有 131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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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存在感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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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這篇寫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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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肯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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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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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淡風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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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勒,到時候加害者父母出來也沒看你在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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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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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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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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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好多人文章都沒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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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風向是獵巫就好 不想管這麼多細節的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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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時候淘汰不適任法官和修改不當法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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