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貸款搭售保險 黃國昌:銀行歪風須導正消失
看推文應該很多人沒買過房子,原PO文一樓K大是正解(幫補血),或說房貸搭售保險是債
權保障的一部分。
另一部分就是大家普遍知道的不動產抵押。當債務人沒能力支付月負擔(每月繳給銀行的
房貸)時,銀行就有資格要求介入處置該抵押不動產,即出現所謂的銀拍屋、法拍屋,通
常會以低於市價的金額出售,盡可能回收債務,降低放貸損失。
而原文中所謂房貸搭壽險就是常聽到的『保障型房貸』,是買屋時申請貸款的選項之一,
另一個選擇就是『一般房貸』,即單純申請房貸額度。
那麼,兩者有何差異?
(房貸利率和額度與該不動產價值、申請人信用和經濟條件、銀行核貸基準、首購政府補
助額度...等會有差異,在此不贅述)
基本上,最大的差別就是一般房貸的利率較保障型房貸高,而且通常額度較保障型房貸低
。
可是,很多人會質疑(推文裡面也是):另外買壽險不是要額外花錢嗎?這樣怎麼會有好處
?
換個角度看,其實保障型房貸反而是雙贏的。怎麼說?
以債務人來說:
1.房貸屬於複利率,你可以算算看申請一般房貸的利率經過複利20年後(這是普遍房貸年
限,部分優良條件可能可以申請到30或40年,在此不贅述),相較保障型房貸的利率所多
出來的利息,會不會高於你多買搭售的壽險費用。通常房貸額度低的話差不了多少,如果
你的貸款額度很高,保障型房貸的月負擔說不定反而比較輕鬆,而且還多一份壽險保障。
2.保障型房貸增加了更多貸款額度,可以減少自備款的金額,差額出來的部分可能是您說
不出口的不足自備款,也可能是您房屋的裝潢費用,甚或您可以拿去做其他個人運用(很
多人會存起來再購屋或做其他投資)。
3.壽險費用雖然是銀行一次直接繳給保險公司,但是可以跟房貸一樣攤提在月負擔中,相
對不會有太大壓力。
4.就算您後來在房貸還完前把房子賣了、房貸清償完,該保單直到定期保險到期前仍有效
,所以保單還是要收好~XD 除非您賣房子前已解約,但是要付違約金,坦白說這並不划算
。
5.如果不幸地,在您尚未將房貸清償即傷殘或身故,保險公司會依您的狀況代替您清償(
部分~全額)貸款。如果您沒有其他經濟支援,甚或根本是家庭經濟支柱,這樣反而能減少
您或家人的負擔。
以債權人(銀行)來看:
對銀行來說,放貸賺利息只是收入的一部分(其實是渣渣),能夠確保將房貸回收沒有呆帳
才是重點,所以~~~
1.除了不動產抵押外,增加保險公司承擔債務人可能風險,當然會比較放心、安心地借錢
給您。
2.雖然減少帳面上利息收入,但是保險費用多少會有佣金回收,以及相對少少的保費利息
補貼,還是屬於划算的交易。
最後,正常的狀況下,銀行會分析以上給客戶聽,讓客戶自己選擇,不會強制要求客戶一
定要選擇保障型房貸。
如果堅持申請一般房貸,就是得承擔無法繳納月負擔的風險和失去房屋所有權的可能。
所以還是先別急著下定論,要是如原文中有不當得利的情形(強制要求搭售、威脅不予放
款、超出債務人負擔...等),那才真的有需要介入審視法規。
※ 引述《hiokchi (連筱葳)》之銘言:
: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632871
: 貸款搭售保險 黃國昌:銀行歪風須導正
: 2016-03-15 14:48
: 〔記者張筱笛/台北報導〕時代力量黃國昌今指出,許多民眾向銀行申請貸款,常被要
求
: 或勸誘一併購買保險,以增加核貸機會或較優核貸利率,其實已違反金管會規定。他公
開
: 要求,金管會除促請銀行遵守法規,也應嚴格把關,注意違法狀況,杜絕「貸款綁保險
」
: 搭售歪風。
: 黃國昌今陪同受害民眾召開記者會。彭女士控訴,前年申請房貸時,銀行要求以投保壽
險
: 作為貸款條件,她不得不投保,因此背負額外負擔。另名劉先生則說,日前辦理信用貸
款
: ,銀行告知若購買保險,利率可以比較低,最終只好也選擇投保。
: 不過黃國昌指出,根據金管會2012年發函,要求銀行辦理房貸業務時,不得以購買房貸
壽
: 險產品作為搭售條件或不當勸誘;上述案例牽涉銀行搭售保險與話術勸誘,已違反金管
會
: 規定。
: 與會的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葉啟洲表示,銀行一方面放貸,一方面是保險代理或經紀人
,
: 有利益重疊之嫌,必須予以規範。他呼籲,民眾若遇到類似狀況,可向金管會或金融消
費
: 評議中心反應,尋求相關救濟。
: 金管會銀行局組長邱美珠回應,金管會始終站在保護消費者的權益,要求銀行遵循法規
並
: 要求納入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她並指出,銀行法第61條之1規定,若銀行違反法令、
章
: 程或有礙健全經營之虞時,視個案情節輕重得予以糾正、命其限期改善;公平交易法也
有
: 關於強制搭售的規範。未來透過外部檢查與金融檢查,若發現違失,金管會一定依法核
處
: 。
: 看推文長知識,不管正反的意見都很實用,可以讓人增加經驗值。
: 臉書有比較詳細的個案
: https://goo.gl/C91cMP
: 立法委員 黃國昌
: 【貸款綁保險、違法搭售怎麼管?】 2016-03-15
: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黃國昌針對「貸款綁保險、違法搭售怎麼管?」召開記者會,今(15
)
: 上午於立法院時代力量黨團會議室舉行;會中除了陳情人彭女士和劉先生、政治大學法
律
: 系葉啟洲教授以及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常務理事林淑真共同出席外,金管會銀行局、保
險
: 局以及檢查局也派員到場說明。
: 黃國昌表示,許多人到銀行辦理貸款時,遭到銀行要求或不當勸誘,若一併購買保險,
將
: 能增加核貸機會或較優核貸利率。黃國昌說,這並非陳情人彭女士及劉先生的個案,銀
行
: 此舉不但沒有考慮民眾保險需求,以及經濟能力能否負擔,只為了獲得高額佣金,讓陳
情
: 人每年負擔高額保費,造成很大的傷害。黃國昌表示,雖然金管會曾在101年11月30日
發
: 函要求銀行辦理房貸業務時,不得以購買房貸壽險產品做為貸款之搭售條件,或於貸款
過
: 程中不當勸誘,但真正被實踐的比例有多高?況且現在已轉變為房屋貸款搭售儲蓄險,
連
: 信用貸款也搭售意外險等諸多態樣。黃國昌也質疑,金管會到底有沒有切實進行金融檢
查
: ?
: 陳情人彭女士表示,自己當時到銀行辦理貸款時,銀行襄理對她說:「必須搭配保險購
買
: ,貸款才能通過」,如果不買保險,五百萬的房貸就辦不下來。但隨後每月三萬多元的
房
: 貸加上每年13萬多的高額保費,實在讓她無力負擔,將保單解約後卻還反賠六七萬。陳
情
: 人劉先生說,自己經營中小企業,因為遇到資金週轉不靈,一時需錢孔急情況下,才向
銀
: 行辦理兩百萬信貸,銀行經理卻告知「要搭配保險才能核貸」,年繳二十多萬的保費已
經
: 讓他負擔相當沉重,去年自己中風想要向保險公司辦理賠,才發現這張儲蓄型保單根本
不
: 能理賠!劉先生表示,有很多和他一樣的受害者不敢出面開記者會,就是怕被銀行列為
黑
: 名單,擔心日後跟銀行資金往來有影響。
: 對於貸款綁保險且違法搭售爭議,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葉啟洲提出販售保險的三點原則
:
: 第一,保險商品的販售必須符合個別消費者的需求,比方說不能將儲蓄型的保險賣給本
來
: 就急需用錢的人;第二,要善盡說明義務,向消費者解釋為何此保險商品符合需求;第
三
: ,消費者要在自由意願之下,才能締結契約。葉教授表示,保險本身是一項好的商品,
可
: 以幫助很多家庭面對很多問題、度過很多難關,但前提就是要用到恰到好處,才能發揮
保
: 險本身的價值。如果保險販售過程中違反其中一項原則,不只會對消費者產生負擔,也
會
: 有人從中獲取不當利益。葉教授說,銀行在此案例中不僅扮演貸放資金的角色,同時也
是
: 保險代理人或經紀人的雙重角色,除了產生利益衝突外,更需要被法制規範。
: 對此,金管會銀行局邱美珠組長回應,金管會會站在消費者的利益上做考量,銀行如果
沒
: 有了解客戶需求、做充分告知,民眾除了可以直接和銀行反應外,也可以和金管會銀行
局
: 投訴,他們將會做妥適的處理,同時呼籲銀行方面應對員工加強訓練,務必讓行員落實
相
: 關規定。
: 黃國昌表示,金管會、保險公司或銀行應要好好把關,對實際狀況要清楚掌握,否則受
害
: 的消費者在第一線往往不知道要如何求救。黃國昌強調,彭女士和劉先生在實務上絕對
不
: 是單一個案,面對大銀行及保險公司,民眾往往處於絕對弱勢,呼籲金融消費評議中心
務
: 必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才能捍衛消費者的權益。
: 越來越有立委的樣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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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31 則推文
還有 30 段內文
保障型房貸的身故壽險理賠金額通常會跟房貸金額一樣,而且沒有人一定要您買高總價的
房子吧?
再來,那是因為有買房子才有機會買保額這麼高的壽險,不然一般保險公司不會隨便賣保
額數百數千萬的壽險保單。
您應該沒看清楚內文關於債務人的第一點才會提出這個疑問,前面也有貸2000多萬的板友
現身說法,可以先確認過再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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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邊很多人都貸過,也有人選一般房貸,華南銀行也沒有刁難。
文中我也說正常狀況下是不能要脅申請人的選擇的,R大您提出的狀況可能是交涉分行的
個別行為,或許您可以選擇投訴,而不是對我爆氣...@@"
※ 編輯: peacemoon (118.160.180.98), 03/16/2016 01:3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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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例我個人認為是借貸人的個人問題比例比較高。當然,銀行推儲蓄險給他的真實說
法只有本人知道。如果他現在是因為狗急跳牆繳不出來,又因為儲蓄險無法申請醫療保費
,才反咬銀行一口,那可就好笑了。
信貸200萬的月負擔已經很高了,如果沒有一定程度的收入很難核貸,而且既然已經有急
用、有經濟狀況,為何還要加保儲蓄險增加自己的負擔?
借貸人本身應該要衡量自己的償還能力,並對自己投保的保單內容有一定程度的認識,不
然都沒有人可以勉強你簽名。要是真的被威脅,應該勇敢投訴,而且借款還有其他選擇,
何必執著?
※ 編輯: peacemoon (118.160.180.98), 03/16/2016 02:40:11
※ 編輯: peacemoon (118.160.180.98), 03/16/2016 08: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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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所以文末才說若有不當得利要依法究辦,而且這是銀行端的管理問題。
話說,救人十萬火急的醫院都要浪費時間做評比,銀行整天涼涼的是不是可以來個評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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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兩者可能差距有點多。
請問公司要如何購買壽險?破產=身故嗎?
至於銀行願不願意核貸給公司、核貸金額利率年限多少...等,牽扯因素太多、太黑暗,
不然也不至於有那麼多天價呆帳,最後落得要老百姓血汗稅金吸收。
(對啦~就是在講一堆明知道是拿不回來的鈔票,還被銀行硬灑出去的善良老百姓存款!)
提到這個,我倒覺得戰神可以先把這些視銀行為無限提款機的官商勾結作為優先箭靶,畢
竟那些放款金額跟房貸比起來根本是拿雞腿比雞腳,不應該老百姓比較乖巧就活該被欺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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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就事論事,戰神這麼強我也拜,但如果該新聞所述是事實,那我真覺得戰神這次有失
水準。
陳情內容不合情理、沒了解實務運作、沒確認實際發生比率、沒追溯過往管理單位處理辦
法...都有欠周詳。
或許新官上任三把火,想趕快做出點成績,但是,要一口咬死這些壞東西需要花時間蒐集
證據,就怕打草驚蛇。
至於您提及的葉老師,我不清楚他的為人、沒聽過他的發言,不予置評。如果自己有判斷
能力,我想就不會隨便見風轉舵。
※ 編輯: peacemoon (118.160.180.98), 03/16/2016 17: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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