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blog.xuite.net/jninesunshong/Demon/16160214-%E5%8F%B0%E7%81%A3%E5%9C%8D%E6%A3%8B%E5%8F%B2%E4%B8%8A%E6%9C%80%E9%BB%91%E6%9A%97%E7%9A%84%E4%B8%80%E5%A4%A9
http://0rz.tw/wY96G
看完這篇文章,大概就會懂台灣圍棋發展不起來的原因了.
當時台灣圍棋界的人一堆不爽
但是不爽又能怎樣? 社會輿論不重視,新聞也不太播.
底下附錄合約內容.
2月19日公告的原15條同意書內容如下:
台灣棋院職業棋士同意書
1.本院棋士須言行端正,烙守本院章則。共謀本院院務之發展。
2.本院棋士為社會圍棋各界表率,若有言行不正,或散播不實言論,損害本院聲譽,經
董事會議決,將喪失本院內部比賽參賽權二年,屆時如未見改善。得取消本院棋士之資格
。
3.參加本院所舉辦的比賽,指導本院各級院生(含育成班),擔任本院教學工作,推廣社
會業餘圍棋,為本院棋士基本職責。
4.本院棋士須參加各種有關會議或集合,(如棋士會或出席比賽開閉幕儀式等),應遵守
會議之議決案。
5.本院棋士若兩年內參加本院所舉辦的比賽,未達四局者,喪失本院內部比賽參賽權二
年。
6.本院棋士不得以在外授課等為由,推卻院生指導課程,或拒絕出席各地業餘圍棋比賽
活動。
7.本院棋士對本院安排的指導課程教學不力,或經常不準時授課,經董事會議決。將喪
失本院內部比賽參賽權一年。
8.本院棋士任職期問,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應向行政部辦理請假手續,請假期限最長二
年,逾期以放棄本院內部比賽參賽權論。
9.本院棋士未經本院同意,不得以業餘資格參與各種比賽。
10.本院棋士未經本院同意,不得參加非本院所舉辦的比賽。
11.本院棋士參加非本院所舉辦的比賽,獲得前四名,應將前四名所得(含獎金與對局費)
的百分之十回饋本院。
12.本院棋士有義務協助本院製作棋士筆跡紙扇,或相關棋士影像等商業產品,但以營業
額的百分之十回贈棋士。
13.未簽署本同意書的棋士,不享有本院內部各種比賽的參賽權。
14.本同意書於2008年2月28日前簽署完成,若逾期未簽署,視為放棄本院內部各種比賽
參賽權利至2012年12月31日止。
15.本同意書經董事長核定後實施,修正亦同。
棋士
(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1990年3月1日以後出生的棋士之監護人
(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2008/2/1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167.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7680175.A.46B.html
推
03/11 15:11, , 1F
03/11 15:11, 1F
→
03/11 15:14, , 2F
03/11 15:14, 2F
→
03/11 15:21, , 3F
03/11 15:21, 3F
噓
03/11 15:24, , 4F
03/11 15:24, 4F
推
03/11 15:59, , 5F
03/11 15:59, 5F
→
03/11 16:00, , 6F
03/11 16:00, 6F
→
03/11 16:00, , 7F
03/11 16:00, 7F
→
03/11 16:04, , 8F
03/11 16:04, 8F
推
03/11 16:09, , 9F
03/11 16:09, 9F
→
03/11 16:18, , 10F
03/11 16:18, 10F
→
03/11 16:18, , 11F
03/11 16:18, 11F
推
03/11 16:24, , 12F
03/11 16:24, 12F
→
03/11 16:25, , 13F
03/11 16:25, 1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