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綠委提租屋專法 房東挫咧等消失
※ 引述《popy8789 (面對它)》之銘言:
: ※ 引述《AdamHuangNew (七彩韌魚兄弟威力加強版)》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 工商時報
: : 2.完整新聞標題:
: : 綠委提租屋專法 房東挫咧等
: : 3.完整新聞內文:
: : 記者郭建志/台北報導
: :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昨(8)日通過周五(11日)院會議程,其中民進黨立委李應元所
: 提
: : 的租屋專法可望付委審查。草案明訂,房東在租約到期後,若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 : 房客續租,也不能將積欠房租的中低收入戶趕走,也須在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漲
: 幅
: : 在4%以上時才能漲租,否則可罰20萬元。
: : 準總統蔡英文選前就承諾,執政後將制定租屋專法,房東的房屋稅適用自用住宅稅率
: ,
: : 租金所得也要課稅,盼活絡租屋市場。而李應元提出的「自用房屋租賃法草案」可望
: : 於周五交付內政委員會審查。
: : 李應元強調,他的版本較站在房客立場思考,要保護的是「自己或其配偶、子女在當
: : 地30公里以內沒有房屋者」,納管的則是「自用住宅之租賃,不包含商業租賃」。
: : 他藉此盼拋磚引玉,未來若有黨團或其他版本,可在初審時交流意見。
: : 租房屋最重要的就在租金,草案明訂,房東若想調漲租金,必須「CPI在過去一段時
: 間
: : 漲幅逾4%」才行,且租金漲幅不得超過CPI,反之當CPI下降,房客可請求按比例調
: 降
: : 房租,而房客的租金減免請求權不得預先拋棄,違者可開罰2萬至20萬元。
: : 在稅捐方面,草案明訂房屋應繳納的稅捐都須由房東負擔,不得要求或與房客約定,
: : 透過「租金減少、不得設籍或不得申請住宅補貼」等方式規避繳稅,否則最高可罰20
: 萬
: : 元。
: : 在租賃條件上,李應元說,房屋出租時不得設置性別、年齡、職業等非必要之條件。
: : 當租賃契約成立後,房東、房客須在30日內,將契約等文件向內政部「申報登錄租賃
: : 房屋及租金」資訊,並由政府提供公開查詢,違者將可開罰3萬至15萬元。
: : 當租約到期,草案明訂,房客可以請求房東更新契約期限,延長租期最多2年,也就
: 是
: : 若房客無不正當行為,房東若沒有自己使用的需要,或沒有其他「正當事由」,就必
: : 須給予房客延租。
: : 另為保護弱勢,房客若因不可歸責於己的原因而積欠房租兩個月,且符合中低收入戶
: : 標準,房東不得解約,但可向內政部申請由住宅基金代付租金,若房東將中低收入戶
: : 房客趕出租屋,將會被開罰5萬至30萬元。
: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http://goo.gl/l3LC6c
: : 台灣準備領先全球喔~~~~
: : 5.備註:
: 不知道立委們是不是沒租過房子
: 現在房東根本沒在賺租金 因為普遍租金低迷
: 且削價競爭降價求租
: 可是轉而收取自定義的電費
: 若是租店面的還要抽營業額當租金
: 這種隱性費用卻沒抓出來管一管
: 反而是說租金總價要限漲 其實意義不大
: 要嘛先要求各個房東禁止使用國營事業獲利
: 台電一度3元就是3元 不是5-6元
: 違者直接拘提房東 訂定國營事業盈利專法罰這些房東才是
: 而房東吃虧? 這樣才可以要求他們裝獨立電表按表跟房客收啊
: 他們還會幫你算公用或私用電呢
這我知道
P大說的租屋的人很少要房東求人來租的現象我也遇過
就像我好不容易存了點錢 在萬里有一排廢棄屋那邊裝潢了間套房
後來都沒人來租
我只好放寬租屋條件 的年齡與性別限制
"限女性或變性朋友 年齡15~35限定 不可太胖 相貌清秀 租金500一個月"
還是沒有人來租
後來我所幸把租金調的更低 只需要他們一個月進貢穿過的底褲一件就好
但還是沒有人來租
大概是這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11.1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7489222.A.0EB.html
※ 編輯: kimgordon (111.250.11.14), 03/09/2016 10:07:25
推
03/09 10:09, , 1F
03/09 10:09, 1F
推
03/09 10:10, , 2F
03/09 10:10, 2F
→
03/09 10:11, , 3F
03/09 10:11, 3F
推
03/09 10:12, , 4F
03/09 10:12, 4F
推
03/09 11:44, , 5F
03/09 11:44, 5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3 之 55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