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林佳龍出席黑道喪禮 引熱議消失
※ 引述《jerrylin (嘴砲無視)》之銘言:
: ※ 引述《G4321 (小胖囉)》之銘言:
: : 林佳龍出席黑道喪禮 引熱議
: : 3.完整新聞內文:
: : 【記者許展溢/台中報導】綽號「順良」台中角頭李順欽之母日前逝世,市長林佳龍特別
: : 出席到場致祭,惹來各界矚目的是,送行車輛竟超速行走BRT車道,守望相助隊還大力輔
: : 佐,擅自封路,鳴笛燈號響不停,民眾痛斥太離譜!認為林市長怎能放縱此舉;負評還有
: : ,事後龍團隊特別公告,送行時,林不在場,鄉民怒批,遮遮掩掩, 難道不知道與黑道
: : 為伍是見笑代誌?!
: 黑道不能有朋友嗎? 嘉義gto小商人也是有黑道朋友啊
: 參加喪禮是很合理的事情好杯.
: : 角頭母親告別式,盛大無比,市民看了嘖嘖稱奇,不光現場陣頭高達60幾個,送行車隊
: : 還由2輛悍馬車、30輛左右賓士及數輛超跑組成,堪稱風光,隨即將相關照片轉貼至各大
: : 網路平台,馬上引來全國大眾議論。
: : 「順良」和林佳龍是好朋友?鄉民戲謔問著,直說,林是入境隨俗?居然跟亂封路的黑
: : 道一丘之貉,質疑一般市民不就送個輓聯便打發了,怎麼林大市長還親自去欸,真是好棒
: : 棒。
: : 大部分市民不滿,市長去祭拜,沒看到車多到阻礙交通?況且又擅自封路還把車開到
: : BRT路線上,簡直比總統還大牌,直說台灣真是越來越黑;有鄉民接著諷刺,因為角頭喪
: : 家排場最偉大,所以公共道路可封路私用啊。
: : 事情一發不可收拾,市府警察局卻回應,有關民間喪事一案,若未使用道路架設靈堂,
: : 「不需申請使用道路」,送葬隊伍行進,是一般使用道路,「不需特别申請」,為保持道
: : 路順暢,都會請喪家自聘交通指揮人員協助維護交通安全。
: : 這番說詞令眾多市民不以為然,反問這次狀況不是單純交通違規,喪家還阻擋「人車通
: : 行」,大搖大擺走起BRT車道,大罵根本就是「黑道我最大」,市府「墊墊當跟班」。
: 有問題的是這段
: 就算你不需申請使用道路好了 開到BRT上面是三小
: 所以只要我高興 我也可以開去BRT?
: : 不過有民眾認為,難道黑道家屬就不是人?表示身為一市之長本不應有黑白、藍綠之分
: : ,都是台中市民,林理當一視同仁,但有人怒嗆,這種黑道剝削公益文化,民進黨難道認
: : 為可以加分就對了是嗎?炮轟龍團隊廉恥心何在?
: : 有鄉民不諱言,「市長不可得罪黑道,因為會暴動,不可得罪名人,因為要相託可以得
: : 罪公眾,因為事久忘」,強調這是一件無可奈何事;但網友反駁,分明違法還扯一堆,根
: : 本把公益當私益,把人治當法治。
: 這不是得罪不得罪的問題
: 台中黑道勢力還沒那麼大 大到不能講道理的程度
: 警察局還派車出來護送 警察是他家養的小弟? 雖然說好像沒錯.
: : 台灣護樹團體聯盟發起人張美惠表示,這個故事啟示,「黑道混的好,人生沒煩惱,市
: : 長來跪拜,局長幫瞎掰。」
: : 網友回覆,正因為市警察局講的好輕巧,封主要幹道行為更是民怨最大所在,卻連提都
: : 沒提,認為這完全是壅塞陸路致生往來之危險的「公共危險罪」一定要重辦,反問,難不
: : 成警局打算預設立場,想要輕輕放下?
: : 另外,爭議還有,市府新聞局長卓冠廷表示,林佳龍受邀參加告別式,但因行程時間因
: : 素,在公祭前提前捻香,如確實有民眾投訴擅自封路、使用鳴笛燈號、超速、行走優化公
: : 車專用道等情形,市長一定要求相關單位依法辦理,並依法裁罰。
: : 網友看了不滿指出,卓局長真愛說笑,市長都去捻香了,哪會有那麼白目民眾會去投訴
: : 呢?
: : 網友吵來吵去,五花八門意見都有,有罵也有替林市長說話,最後有網友緩頰暗諷說,
: : 哎呀連台中市長都出席致意了,下面的市警局誰不賣面子敢去捅馬蜂窩?市民是還能說什
: : 麼?!
: 1129選舉前就知道了
: 林佳龍為了打敗胡志強的確是跟很多地方派系橋過
: 要說跟黑道完全沒關係 台灣沒有一個政客敢保證做得到
: 恩 白目的柯p可能是唯一例外
: 但是有關係歸有關係 做到這種程度 實在是太超過了.
有黑道朋友可以阿
以後小小小市民邀請+龍 可千萬要到阿
不到就是看不起小市民喔
不要隨便送個花籃就打發掉了喔
綠粉別在護航
再護航綠色就會跟現在的藍色一樣
慘慘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30.10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6157683.A.8D7.html
推
02/23 00:15, , 1F
02/23 00:15, 1F
噓
02/23 00:15, , 2F
02/23 00:15, 2F
推
02/23 00:15, , 3F
02/23 00:15, 3F
推
02/23 00:16, , 4F
02/23 00:16, 4F
噓
02/23 00:17, , 5F
02/23 00:17, 5F
→
02/23 00:17, , 6F
02/23 00:17, 6F
推
02/23 00:17, , 7F
02/23 00:17, 7F
噓
02/23 00:17, , 8F
02/23 00:17, 8F
推
02/23 00:17, , 9F
02/23 00:17, 9F
推
02/23 00:18, , 10F
02/23 00:18, 10F
→
02/23 00:19, , 11F
02/23 00:19, 11F
推
02/23 00:19, , 12F
02/23 00:19, 12F
推
02/23 00:20, , 13F
02/23 00:20, 13F
噓
02/23 00:20, , 14F
02/23 00:20, 14F
推
02/23 00:20, , 15F
02/23 00:20, 15F
噓
02/23 00:23, , 16F
02/23 00:23, 16F
→
02/23 00:23, , 17F
02/23 00:23, 17F
噓
02/23 00:24, , 18F
02/23 00:24, 18F
推
02/23 00:25, , 19F
02/23 00:25, 19F
推
02/23 00:27, , 20F
02/23 00:27, 20F
噓
02/23 00:28, , 21F
02/23 00:28, 21F
→
02/23 00:29, , 22F
02/23 00:29, 22F
推
02/23 00:30, , 23F
02/23 00:30, 23F
推
02/23 00:38, , 24F
02/23 00:38, 24F
→
02/23 00:53, , 25F
02/23 00:53, 25F
推
02/23 01:01, , 26F
02/23 01:01, 26F
噓
02/23 01:44, , 27F
02/23 01:44, 27F
噓
02/23 07:06, , 28F
02/23 07:06, 28F
→
02/24 09:00, , 29F
02/24 09:00, 29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