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顧立雄:黃國昌有沒有問過他的憲法老師?消失
用程序正義跟實質正義來解 鄉民就會看的比較懂
簡單說
同一件事情
主張程序正義的認為
縱使這些事情不對不公不義
要改變要改的 也必續遵循目前現有的規則去實現
以符合正當性 這會有個問題 當現有的規則本身就有問題
如何遵循現有規則 以規則改變規則呢?
具體來看就是清末時的保皇派
主張實質正義的認為
縱使這些事情不對不公不義
要改變要改的 不一定要遵循現有規則去實現 更可能直接打破規則
以達到目的 這一樣會有個問題 當打破規則的人本身就不遵守規則了
如何說服他人 遵循建立出來的新規則 並且使人信服 不淪落為
以成王敗寇 拳頭大的說了算
具體來看就是清末時的革命派
更深入一層去探討 如何界定問題?
問題為什麼會是問題?
把它具體化後 又如何去說明標準的一致性
進而在探討 社會科學 的窠臼
回歸到二十一世紀當前
近年來的社會運動
其實不脫這兩個主張間的左右搖擺
還有很多可以談
※ 引述《pate41 (秋易)》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HatePolitics 看板 #1MjUs2IS ]
: 作者: pate41 (秋易) 看板: HatePolitics
: 標題: Re: [討論] 顧立雄:黃國昌有沒有問過他的憲法老師?
: 時間: Sat Feb 6 20:56:30 2016
: 其實媒體真的不用在挑撥了
: 顧立雄其實不是在打臉黃國昌
: 他們倆位的說法
: 其實都對!!!
: 反映出來的
: 是法理學界針對 [法律本質是什麼?] 的兩種截然不同地視角
: 而這也是 [哈特] 與 [德沃金] 爭辯已久的事情
: 目前兩家都有很多擁護者
: 雖然互相不支持對方的觀點(都該回去找老師?XD)
: 但是雙方都支持改革
: 首先
: [哈特] 認為
: 法律的本質是 [規則]
: 而規則就反映在法條上
: 因此如果要改革
: 我們需要改變先前所制定的規則、法條
: 不要打破 [人的行為應該跟著規則走] 這個的基本概念
: 以免破壞法治制度
: 因此哈特學派的改革往往比較漸進式
: 而這正是顧立雄律師的看法
: 他認為
: 憲法規定總統4年任期
: 就該當好當滿
: 如果要變更任期
: 應該制定特別法來規定特別情形下的應對方式
: 不能直接叫總統下台
: 其次
: [德沃金]則認為
: 法律的本質是 [原則]
: 法條只是實現原則的具象化
: 人要服從法條 只是為了讓人的行動符合原則罷了
: 因此若是法條訂出來之後卻違反了立法原則
: 或是 法條未明講的事情 但卻是合乎立法原則的事情
: 那麼就應該直接去 [做對的事情]
: 這樣法律的體系才會連貫、完整
: 這樣人的行為才能不愧於心
: 因此在改革的時候
: 這一派的學者往往都是反體制的
: 而這正是黃國昌老師的看法
: 他認為
: 憲法規定4年任期
: 背後的原則 是為了保障受人民愛戴的總統不被邪惡地外力所推翻
: 而今天馬英九總統如果自己辭職
: 並沒有違反這個規定背後的原則
: 因為是馬總統自己放棄 而不是外力 因此沒有違憲
: 所以他只 [建議] 馬總統可以自己下台
: 而沒有說要衝進去活捉他之類
: 行文至此
: 這兩派學說在學術論文期刊上當然戰得很激烈
: 但我個人認為
: 這種針對法律制度的理性討論
: 正是當前新國會所需要的
: 新委員與媒體們 可以偋棄過去藍綠惡鬥時的舊思維了
: 把你的論點有憑有據且有理的說出來
: 在國會裡好好地做政策辯論、做出一個理想的判斷
: 假使國會內無法判斷
: 人民的意向也自然會有所評斷
: 過去藍綠惡鬥時代
: 互相用毫無邏輯與道理的資訊
: 交叉潑糞、打臉的時代已經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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肛交、做愛、吸毒
HIV、AIDS、Death
那些年我們一起過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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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