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 水桶申訴

看板GossipPicket作者 (勇者ああああ)時間4年前 (2019/07/28 21:24), 4年前編輯推噓2(204)
留言6則, 2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8/72 (看更多)
1.申請項目 (自檢條款或爭議案件申訴) 水桶申訴 2.詳細內容 關於本版#1TE4TrmM之檢舉文章 被檢舉無記者之新聞 #1TE3Ei6U (Gossiping) 3.附註 版主arsonlolita判定內文中之署名編輯並非記者 從而判定無記者累犯水桶7日 個人認為只是掛名形式不同 該篇新聞也只有記者能編輯並發表 為何以編輯不是記者的理由判定文章為無記者署名 而以google搜尋之結果也能證明三立確實有這位林奇樺記者 https://i.imgur.com/aPNSSGf.jpg
arsonlolita為何以稱謂掛上編輯就不是記者之名義判定水桶? 編輯新聞不就是記者的工作之一嗎 故無法服從八卦版主arsonlolita之粗糙判決 申請撤回水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4.71.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564320294.A.1C6.html ※ 編輯: ash9911911 (112.104.71.53 臺灣), 07/28/2019 21:25:53 ※ 編輯: ash9911911 (112.104.71.53 臺灣), 07/28/2019 21:26:19

07/28 22:05, 4年前 , 1F

07/28 22:05, 4年前 , 2F
已討論過
07/28 22:05, 2F

07/28 22:14, 4年前 , 3F
既然如此我覺得至少該寫在版規裡吧
07/28 22:14, 3F

07/28 22:14, 4年前 , 4F
如同該篇文章的討論 的確會有讓人認為編輯就是記者的
07/28 22:14, 4F

07/28 22:15, 4年前 , 5F
疑慮 畢竟同樣都有人掛名為該文章負責了
07/28 22:15, 5F

07/28 23:46, 4年前 , 6F
已在研究寫入版規,請見諒
07/28 23:46, 6F
文章代碼(AID): #1TFQ8c76 (GossipPicket)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TFQ8c76 (GossipPic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