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稿] 新版規(開放實名回文討論)

看板GossipPicket作者 (站長小妹)時間9年前 (2015/06/08 09:05), 9年前編輯推噓19(19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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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總則〕  ̄ ̄ ̄ ̄ ̄ ̄ ̄ ̄  ‧ 八卦定義為「小道消息」、「花邊新聞」。討論人物需為公眾之人、事、物, 凡是文章內容無八卦、與八卦無關者,板主得依本板規刪除。 ‧ 經舉證該八卦文為虛構,文章予以刪除。經查有惡意造謠者,視同鬧板。 ‧ 每日發文額度包含問卦二篇及新聞一篇,總共不得超過五篇,因任何原因自刪、 被板主刪除或分身張貼,皆視同使用配額。每超貼一篇計水桶一個月,兩篇給予 水桶兩個月,依此類推,水桶上限一年。 ‧ 文章請使用本看板所提供之分類,自訂分類或無分類之文章一律刪除。 轉錄文章則不限分類。 ‧ 本板對於他板有符合時事下之重大、深入極具八卦內容之文章開放轉錄,為避免板 友濫用,必須經過原發文者同意才能轉錄,限制一人一天一篇,超貼轉錄一篇水桶 兩週。轉錄文章若違反八卦板板規,板主可依板規給予刪除或水桶處分,轉錄文 算每天發文額度內。 註:未經原發文者同意轉錄文章板主可給予刪除,此檢舉須由原發文者自行檢舉, ,目前不接受他人代為檢舉。 ‧ 不管犯了甚麼版規,八卦版水桶最高上限為一年。 第二條:〔問卦及爆卦類文章規範〕  ̄ ̄ ̄ ̄ ̄ ̄ ̄ ̄ ̄ ̄ ̄ ̄ ̄ ̄ ̄ ‧ 本條所指為張貼以[問卦]、[爆卦]為標題,或回覆文章目的為問卦或爆卦者均適用 本條規定。 ‧ 問卦文章每位使用者一天兩篇為限,文章任何原因刪除仍適用問卦篇數額度, 分身張貼亦算額度,每篇超貼文章依總則給予水桶一個月處分,超貼自刪亦同,   超貼自刪一篇水桶一個月,超貼自刪兩篇給予水桶兩個月,依此類推,上限一年。 ‧ 問卦文章有以下情事者文章板主得刪除該文。 1.問卦內容有相關看板。 2.問卦內容貧乏。 3.問卦內容無法引發八卦討論。 4.問卦內容已被其他使用者發問過相同或類似問題。 ‧ 問卦文內容貧乏者,請充實問卦內容;勿提問閒聊式問題,違者刪除。無法引發 八卦討論明知故問(厚問)者視為鬧板,經半數板主同意違規後一律水桶六個月。 ‧ 問卦文章涉及政治人物、議題板主得刪除並水桶發文使用者(相關定義第四條說明) ‧ 勿濫用爆卦,政治人物或政治團體臉書爆卦者水桶三日,藝人臉書無重大八卦則刪除 註:政治人物定義適用版規四,此水桶三日罰責不會計算累犯。 ‧ 濫用爆卦嚴重者視同鬧板文處理。 ‧ 禁止以問卦或爆卦方式偷渡新聞,否則視同每日新聞發文限制篇數(超過一篇須按 照板規三,水桶一個月處理)。 第三條:〔新聞張貼規範〕  ̄ ̄ ̄ ̄ ̄ ̄ ̄ ̄ ̄ ̄ ̄ ̄ ‧ 本條所指為張貼新聞須以[新聞]為文章分類,他板轉錄之新聞亦適用本條規定。 本類文章每位使用者一天以一篇為限(任何原因自刪及被板主刪除均計入額度, 分身張貼,回文張貼三日內新聞、換新聞等,亦算新聞篇數配額),超貼一篇 水桶一個月,兩篇給予水桶兩個月,依此類推,水桶上限一年。 ‧ 回文以及新聞備註內張貼過期三日以上之新聞(新聞內容或者新聞連結) 必須加上至少二十字評論或分析,違者將視為張貼過期新聞刪除或超貼新聞水桶(公式:同一篇文章內張貼過期新聞的數量 * 20字 = 評論or分析的總字數) ‧ 文章有下列情事者文章刪除。 1.新聞格式錯誤,未依下列新聞格式張貼者,包含: a.文章標題須為原新聞標題。 b.內文需有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c.內文需附上新聞連結。 d.文章網址過長或中文網址不能直接點擊連結來源網頁者。 e.故意修改新聞內容。 2.相同新聞重覆者。 3.新聞日期超過三天以上,且,無附上二十字以上評論或分析。 (公式:同一篇文章內張貼過期新聞的數量 * 20字 = 評論or分析的總字數) 4.分篇新聞(新聞標題相同以數字、符號區隔的分篇新聞)非第一篇張貼者。 5.派令、社論、讀者投書、特稿、雜誌撰稿、公民新聞類、今日我最美類等非媒體 新聞等未涉及政治人物議題者。 6.影音新聞內文未附官方文稿及非媒體官方帳號張貼之影音新聞者。 7.新聞內容無記者採訪、公布價格資訊為廣宣類業配文。 8.未依備註1新聞來源張貼。 ‧ 可洽八卦檢舉板建議新增其他新聞網站。 ‧ 派令、社論、讀者投書、特稿、雜誌撰稿、公民新聞等文章內容涉及政治議題或政 治人物者文章,刪除並且水桶三個月。 註:涉及政策(兩岸政策、民生政策等)、民生議題(物價議題、交通議題、候選 人政見等)等,刪文處理。 ‧ 張貼媒體來源或發稿單位為港澳或中國者,水桶兩個禮拜。 全文如下之刊登方式視同發稿單位 ‧ 即日起,禁止以彙整「四大報(多報)」方式發佈一文多PO新聞。 1.發表報社或網路媒體彙整之新聞者,給予刪除。 2.發表為使用者自行彙整之兩篇以上三日內新聞於同一篇時,視同新聞超貼,該篇 文章刪除並且水桶一個月。 3.發表為使用者自行彙整三日以上之新聞者,須符合上述所提二十字以上評論或分 析,違者將視為張貼過期新聞刪除或超貼新聞水桶一個月(公式:同一篇文章內張貼過期新聞的數量 * 20字 = 評論or分析的總字數) 註:提供縮網址網站 http://tinyurl.com/ , https://goo.gl/ 。 第四條:〔政治八卦規範〕  ̄ ̄ ̄ ̄ ̄ ̄ ̄ ̄ ̄ ̄ ̄ ̄ ‧ 文章內容討論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之特定政治人物(現任、曾任或退休之總統、副 總統、政務官、政黨高層、民意代表、競選總部發言人及常於媒體發表意見之相關 幕僚及其配偶)相關事務或是討論主題為政府職務、政治議題且文章有八卦,即視為 政治八卦。 ‧ 無八卦之政治文章板主得刪除之,無八卦政治文判定如下: 1.符合上述所提之政治八卦定義者,以[問卦回文]或[爆卦回文],扣除標點符號後 ,繁體中文字數(不包含英文、其他外語、亂碼等)不滿50字者,板主可判定為 無八卦政治文給予刪除。 ‧ 如有政治相關八卦可以爆卦,但不允許政治問卦,無論是否自刪一律刪除文章外加 水桶三個月。 第五條:〔利益性質〕  ̄ ̄ ̄ ̄ ̄ ̄ ̄ ̄ ̄ ̄ ‧ 文章內容意欲謀求個人利益、誘使人投票連署或是意欲求檔者,一律刪文水桶一個 月。 註:禁止張貼中央社訊息服務,ipobar,滾動新聞,奇摩!訊息快遞!以及王浩宇等 相關網站之連結、新聞、討論文章,違者一律刪文併水桶一個月。 ‧ 於簽名檔放置商業廣告(拍賣...等)尋求個人利益之情形,該文刪除,並水桶一個 月。 第六條:〔內容不當〕  ̄ ̄ ̄ ̄ ̄ ̄ ̄ ̄ ̄ ̄ ‧ 文章有下列情事者文章刪除: 1.文章簽名檔過長(超過六行)妨害使用者閱讀者。 2.外電未有全文或大致翻譯。 3.簡體中文轉正體中文之文章。 4.文章包含簡體連結。 5.內容含過多色碼、亂碼(圖形文)導致難以閱讀者。 ‧ 文章有下列情事者文章刪除並水桶三個月。 1.內容含有色情內容、暴力內容、十八禁連結者。 2.內容含過多非正體中文。 第七條:〔挑釁、謾罵〕  ̄ ̄ ̄ ̄ ̄ ̄ ̄ ̄ ̄ ̄ ̄ ‧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 歧視、引戰之文章,一律刪文且加給水桶六個月。 ‧ 前項所說明之特定人物不包含公眾人物、政治人物等,對於政治族群(含其代稱)及 非具有本國國籍者等族群之謾罵推文不予受理;唯仍需注意刑法相關刑責,勿以身 試法。 第八條:〔法律之規範〕  ̄ ̄ ̄ ̄ ̄ ̄ ̄ ̄ ̄ ̄ ̄ ‧ 文章有以下情事者該文刪除併水桶一個月: 1.違反中華民國法律、批踢踢站規。 2.凡未經原發文者同意轉入、未經同意公布個人資料、私人信件及水球紀錄者。 註:此條例包含任何轉網址、原始網址之提供,或任何關鍵字影射,使一般使用 者可簡單查詢到個人資料、私人信件、水球紀錄等,皆違反此條例。 3.利用修改文章,故意竄改、刪除他人推噓文經查證屬實。 (惟他方公佈私人資料、張貼十八禁網址、恐怖連結含病毒網址不在此限) 4.意圖以影射、諧音字或近似字公開非公開使用者一部或全部之個人資料,如:自 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住址與電話號碼等 行為遊走於板規八公佈個人資料規定之處者,經當事人檢舉者。 第九條:〔鬧板〕  ̄ ̄ ̄ ̄ ̄ ̄ ̄ ̄ ‧ 有鬧板茲事者,鬧板文章刪除並追加水桶六個月,滋事之判定由板主群判定。 ‧ 除板主之判定外,以下行為為鬧板行為: 1.經認定有預謀性之集體違規行動。 註:大量相同關鍵字問卦發生時,於板主發出公告提醒後,若依然有使用者使用 相同關鍵字、或類似的「形」、「音」等關鍵字持續問卦,則判定為鬧板 2.發表無內容文(空白文)。 3.發表內容之繁體中文字未滿二十個字者。 4.發表內容有滿二十個字,但使用電腦觀看為一行文者。 註1:發表內容有滿二十字,且文章使用電腦觀看有兩行以上,則不屬於 4.之所規範情形。 註2:網址連結不算文章行數,簽名檔以下的字數也不會列入計算。   5.任意使用公告、回應公告。 6.手動置底文章。 7.任意使用記名公投及活動聯署選項。 8.未經八卦檢舉板(GossipPicket)板申請通過之道歉文。 ‧ 以上提到之 2、3、4 點,板主可依情節考量判定為鬧板或為單純手機操作失誤,可 與底下板規十一〔自檢條款與手機操作不當〕擇一處罰。 ‧ 手動置底: 1.若使用者於發文後於十分鐘內自刪,並重發文者,則判定該名使用者自願使用當 日之發文額度,即,若該名使用者發文為[問卦],則視同自願使用一篇[問卦]之 額度,若為其他分類之標題,亦同。 2.第一點之「十分鐘」定義為每篇文章發出系統時間為判定標準。 3.重貼超過總則中規範之發文額度時,則依據總則給予處罰。 4.扣除以上重貼使用額度狀況,即除了十分鐘內自刪重貼以外,若兩個月內同一使 用者發兩篇文章內容完全相同者或大致相同者,即為手動置底,包含: a.標題內容完全相同或大致相同者。 b.標題不同,內容大致相同者。 c.連續轉錄同樣文章兩次。 d.詢問相同人或相同事物八卦者。 提醒:修改文章請盡量請利用E鍵,修改標題請用T鍵,參選文與公告不算入手動置 底。 第十條:〔道歉文與置底閒聊佈告區規範〕  ̄ ̄ ̄ ̄ ̄ ̄ ̄ ̄ ̄ ̄ ̄ ̄ ̄ ̄ ̄ ̄ ̄ ̄ ̄ ‧ 本條規定為在八卦板引發之法律訴訟相關事件,致使用者需於本板張貼文章道歉 時適用,請至八卦檢舉板(GossipPicket)板,詳閱相關規定後申請。 未經檢舉板申請通過便發道歉文者,屬鬧板行為。本板置底閒聊文提供宣傳相關符合公益之事由,如親友失蹤協尋、尋找車禍目擊 證人及其他事由,板主可視情況協助板上秩序臨時挪為協助板務用。例如:頒獎典 禮LIVE文...等。 第十一條:〔自檢條款與手機操作不當〕  ̄ ̄ ̄ ̄ ̄ ̄ ̄ ̄ ̄ ̄ ̄ ̄ ̄ ̄ ̄ ̄ ̄ ̄ ‧ 若使用者非故意違反板規(回信件操作失誤、手機操作失誤)等非故意違反鬧板規 定,板主可依情節考量,依據板規十八處以警告並水桶一週,警告二次者,則處以 水桶一個月處分、第三次處以水桶兩個月、第四次以上一律水桶三個月。 (追溯期為一年) ‧ 同上情形,使用者亦可自行前往八卦檢舉板,詳閱相關規定後主動申請自檢調款。 第十二條:〔簽名檔〕   ̄ ̄ ̄ ̄ ̄ ̄ ̄ ̄ ̄ ̄ ‧ 簽名檔即日起視為本文一部份,但並不算入最低20字數計算範圍內,若扣掉簽名檔   文章內容後仍低於20字依照板規九辦理。 ‧ 簽名檔若含有惡意攻擊、謾罵、引戰意味,依照板規處理(若為政治族群或是非具  有中華民國本國籍者,按板規第七條不予受理) 第十三條:〔祭品文規範〕  ̄ ̄ ̄ ̄ ̄ ̄ ̄ ̄ ̄ ̄ ̄ ̄ ‧ 若使用者想對近期之熱門事件提供相關獎勵(祭品), 請先至八卦檢舉板(GossipPicket)提出申請,經過兩位板主同意即可發表。 ‧ 祭品兌現請提出相關照片證明,照片必須要有相關人物及祭品,並且請至少五名有 參與到祭品文的使用者至八卦檢舉板(GossipPicket)的申請文推文作出證明,祭 品條件達成後兩周內沒兌現者將視為鬧板,一律水桶六個月。 ‧ 未提出申請或申請但尚未通過發表之祭品文將刪除並且水桶兩周。 ‧ 祭品文可由提出後24小時之內於八卦檢舉板補行申請,並轉寄給板主群進行審核。 第二章:推文管理 第十四條:〔惡意噓文、推文〕  ̄ ̄ ̄ ̄ ̄ ̄ ̄ ̄ ̄ ̄ ̄ ̄ ̄ ̄ 一、多次無意義推/噓文/,惡意推/噓文/、推圖或符號或過多簡體字、妨礙閱讀 之使用者(如:推/噓文出現大量的空格、=====、----、☆☆☆等符號組合。) 第一次給予警告水桶一週處分,警告二次者,則處以水桶一個月處分、第三次處 以水桶兩個月、第四次以上一律水桶三個月。(警告追溯期為一年) 二、於推/噓文中,明顯違反第一章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任一規定者給予 水桶一個月處分。 三、違反上述第二點、情節輕微者,可以據板規十八條,給予警告水桶一週處分,第 二次以上一律給予水桶一個月處分。 第三章:板務及申訴相關 第十五條:〔板務工作相關〕  ̄ ̄ ̄ ̄ ̄ ̄ ̄ ̄ ̄ ̄ ̄ ̄ ̄ ‧ 原文被板主標記S表示此系列文章已受板主關注,除非有重大八卦,否則只能用推文 回應;標記!者勿以任何方式回應(同標題亦同),違者該文刪除併水桶一個月。 ‧ 本板規得時視情況修訂之,於每個月1號、16號為新板規公佈日。期間板眾可至   GossipPicket板提板規建議案,討論板務不得使用匿名,非經重大事件將不會在非 公佈日修改板規。 ‧ Gossiping板規修改前,草案將先於GossipPicket公開讓使用者實名討論7天, 並於Gossiping公告有草案正在討論,板主群得視討論情形自行決定重擬或發佈。 第四章:訴訟相關 第十六條:〔累犯、多重帳號〕  ̄ ̄ ̄ ̄ ̄ ̄ ̄ ̄ ̄ ̄ ̄ ̄ ̄ ‧ 二次以上違反同一板規之遭水桶使用者,視為累犯,初次累犯加給水桶一個月; 二次累犯加給水桶二個月;第三次以上一律加給水桶三個月。 (累犯追溯期為一年) 註:累犯標準為,某板友因違反A板規被水桶,於水桶解除後,又再次違反A板規 ,則為累犯。若A板友於同一時間發表多篇文章或推文,皆同時違反A板規, 因尚未被板主水桶,則不屬於累犯。 ‧ 因板主沒有分身查詢認定權,報請小組長送ID_Multi帳號部確認分身 確認後同人,本尊及分身自查詢結果回報後給予額外水桶,規則如下: 1.若A帳號於水桶中,使用分身B發文,經查證後: A帳號加罰水桶一個月 B帳號發文全數退回、並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水桶一年 2.若A帳號水桶中,使用分身B發文,經查證後屬實,爾後加罰A帳號一個月、B 帳號水桶一年,而又使用C帳號持續發文 即「第二次累犯分身條例」,則    A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一年,    C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一年。 同第2點,若查證出此人同時擁有A、B、C、D、E或更多帳號身分,則第二次 累犯時,視同惡意藐視板規,所有帳號皆水桶一年,即,第二次累犯時, 查證屬實後 A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一年 B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一年 C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一年 D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一年 E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一年,依此類推。 3.特殊狀況一,若A帳號被水桶中,使用B、C或多個帳號發文,查證後,則視為 第一次觸碰分身條例,則 A帳號加罰水桶一個月 B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水桶一年 C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水桶一年 4.特殊狀況二,若A帳號被水桶,未被查證期間使用B帳號發文又被水桶 此時又用C帳號發文,則視同二次累犯身分條例,則適用上述提到第2點,給予全 部帳號皆水桶一年。 ‧ 以上分身條例,是當使用者被水桶時,本應遵守板規,而非惡意開分身持續發文, 初次觸碰分身條例時,原本帳號給予水桶一個月額外處罰,對於身分惡意發文則不 寬待。且第二次觸碰分身條例時,認為並非不小心,而是惡意無視板規,對於此種 行為則將所有帳號給予水桶一年。  第十七條:〔檢舉相關〕  ̄ ̄ ̄ ̄ ̄ ̄ ̄ ̄ ̄ ̄ ̄ ‧ 板主應參與板務討論與板務處理,如有多次無故怠惰與不願配合之情事板主群將其 認認定為瀆職至組務罷免並附上相關之事由。 ‧ 由於本板文章/推文數量大以及爭議性檢舉文判決機制,欲檢舉請至八卦檢舉板 GossipPicket檢舉。 ‧ 對特定使用者進行人身攻擊、侵權行為等之檢舉,被侵犯當事人需於八卦檢舉板 Gossippicket實名提出檢舉,以匿名方式或未提出檢舉者板主群不予受理。 第十八條:〔警告、水桶〕  ̄ ̄ ̄ ̄ ̄ ̄ ̄ ̄ ̄ ̄ ̄ ̄ ‧ 板主對於使用者犯行輕微、或違規處於模糊地帶或多次挑戰板規界限者。處以警告並   水桶一週,警告二次者,則處以水桶一個月處分、第三次處以水桶兩個月、第四次以 上一律水桶三個月。(警告追溯期為一年) 註:水桶到期之使用者,系統會自動解除,如遇特殊情形,來信向板主詢問。 第十九條:〔補充〕  ̄ ̄ ̄ ̄ ̄ ̄ ̄ ̄ ̄ 板規有規範不到之模糊地帶,板主將臨時應變處理。   對於特殊事件之處理,有另訂公告規範之必要者,板主得另行公告。 -- 六百萬深情告白

12/18 05:06,
XXXXGAY到底帥不帥呀?好想看看喔0.0
12/18 05:06

12/18 05:07,
跟郭采潔相似度高達90%:http://ppt.cc/UAjx
12/18 05:07

12/18 07:12,
我戀愛惹 ++我的菜
12/18 07:1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165.3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433725517.A.0B5.html ※ 編輯: XXXXGAY (59.127.165.34), 06/08/2015 09:06:05

06/08 10:20, , 1F
現在才改水桶上限,搞屁啊XD
06/08 10:20, 1F

06/08 10:23, , 2F
嘻嘻 樓上 如果過了可以申請成1年喔
06/08 10:23, 2F

06/08 10:25, , 3F
新版規可以溯及既往嗎?
06/08 10:25, 3F

06/08 10:26, , 4F
通過的話就可以。
06/08 10:26, 4F

06/08 10:27, , 5F
四叉在樓上>\\\\\<
06/08 10:27, 5F

06/08 10:27, , 6F
感謝四X,我最愛你了
06/08 10:27, 6F

06/08 10:27, , 7F
欸我跟你說的耶030
06/08 10:27, 7F

06/08 10:27, , 8F
嘻嘻
06/08 10:27, 8F

06/08 10:29, , 9F
13
06/08 10:29, 9F

06/08 10:31, , 10F
??
06/08 10:31, 10F

06/08 10:33, , 11F
沒事
06/08 10:33, 11F

06/08 10:34, , 12F
………欺騙我030
06/08 10:34, 12F

06/08 10:35, , 13F
欸海盒趕快把超貼的桶來跟我作伴嘻嘻>ω<
06/08 10:35, 13F

06/08 10:46, , 14F
我愛angelgirl13
06/08 10:46, 14F

06/08 10:57, , 15F
06/08 10:57, 15F

06/08 11:08, , 16F
⊙\\\\\\⊙ 嘻嘻明ㄈ耶 話說我比較支持原本的版規…
06/08 11:08, 16F

06/08 11:14, , 17F
lp gg
06/08 11:14, 17F

06/08 11:15, , 18F
沒有退文 誰都麼可以亂 養帳號很簡單啦 180天很好
06/08 11:15, 18F

06/08 11:15, , 19F
撐的
06/08 11:15, 19F

06/08 12:41, , 20F
13耶
06/08 12:41, 20F

06/08 12:48, , 21F
水桶3天? 3天後又可以作怪了?
06/08 12:48, 21F

06/08 20:00, , 22F
沒有機會看到Judicial5566被桶10年囉 粉難過ˊˋ
06/08 20:00, 22F

06/15 14:31, , 23F
政問板規修改!!
06/15 14:31, 23F

06/18 14:04, , 24F
喔?
06/18 14:04, 24F

06/21 22:58, , 25F
momo就這樣被桶一個月,真慘
06/21 22:58, 25F

06/23 19:02, , 26F
為什麼會被統十年?
06/23 19:02, 26F

06/24 11:55, , 27F
被捅惹QQ
06/24 11:55, 27F

06/24 11:55, , 28F
13我愛你
06/24 11:55, 28F

07/02 15:36, , 29F
反對設定最高水桶上限 該被水桶多久 是當事人自找的
07/02 15:36, 29F

07/02 15:36, , 30F
沒理由要特別為他減輕水桶長度O_O
07/02 15:36, 30F

07/06 10:47, , 31F
建議管制轉文分類及內容.轉文已經變成自創分類或在八卦板
07/06 10:47, 31F

07/06 10:47, , 32F
不可發表的文章分類的後門跳板.
07/06 10:47, 3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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