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深坑廳的街庄整併
首先說明上文錯別字的原因:
1.百年前的字體與現在略有不同,或是有些罕用字現在已少使用,這些字有部分用
微軟注音輸入法打不出來,又有部分的字雖然可選字但是電腦螢幕無法顯示
(如有電腦輸入強人知道懇請指導)。
2.當時的縣廳報亦偶有錯誤比如說錯別字 誤植 內容脫漏 街與庄混淆的情形等,
小人已盡力訂正,然而才疏學淺,還要拜託諸位俊傑碩彥惠予指正。
3.上述兩大類原因以外的情形,比如說根本是小人自己搞錯了,這部分也要懇請高明
的鄉親們不吝糾正。
深坑廳的街庄整併有兩點特殊的情形,一是街庄整併同時進行數字區名改正,此為
當時全台孤例,深坑廳的數字區名改正情形小弟已整理發表出來,請網友參考;
本文要講的是另外一種特例,也就是街庄整併之後的新街庄出現一個庄分屬不同區
(甚至還有跨越支廳轄區者)的情形,而此種情形在當時僅見於深坑廳。
深坑廳的街庄整併之後一個庄分屬兩區的情形如下:
大坪林庄:大部分屬大坪林區,而舊新店街在街庄整併之後改為新大坪林庄之下
的土名新店街,為新店區所轄。
青潭庄:大部分屬新店區,而舊蕃薯寮庄在街庄整併之後改為新青潭庄之下的土名
蕃薯寮,為小格頭區所轄。
陂內坑庄:大部分屬陂內坑區,而舊福德坑庄與舊匠頭埔在街庄整併之後改為
新陂內坑庄之下的土名福德坑與象頭埔(改名),為深坑區所轄。
土庫庄:舊崩山庄 舊賴仲坑庄與舊大坪庄在街庄整併之後改為新土庫庄之下的土名
崩山 賴仲坑與大坪,為深坑區所轄;舊土庫庄在街庄整併之後改為新土庫庄之下的
土名土庫與土庫尖,為楓仔林區所轄。
以上四例即為深坑廳整併後一庄分屬兩區的情形,其中青潭庄分屬的新店區與小格頭區
其上級管轄機關亦不同,小格頭區為深坑廳直轄,而新店區為景尾支廳管轄(景尾支廳於
1909年9月遷移至新店並改為新店支廳)。
奇怪的是在街庄整併之前的新店街屬第四區,而後來整併為新大坪林庄土名新店街
以外的各舊庄屬第二區,本來就不在同一區的舊街庄卻整併為同一個新街庄,才出現
這種一庄分屬兩區的現象;舊新店街規模甚小,依當時土地調查的常用作法是併入
鄰近的庄成為其下的一個土名(有的甚至連街名都消失),舊新店街若依行政區劃理應
併入青潭庄,但是依照地理特性似乎又以併入大坪林庄為宜,乃有上述之怪象;寫到
此處有兩點心得:舊新店街到底要併入新大坪林庄還是新青潭庄,也許在當時的主事者
也面臨兩難;亦或是土地調查事業本就與行政管轄脫鉤,才會有整併後地籍上的一庄
分屬行政管轄系統的兩區的情形。
再簡述其他三例的新舊對照情形:
舊福德坑庄與舊匠頭埔庄本來就和整併為新坡內坑庄的各(舊)庄同屬第七區,整併後
新陂內坑庄土名福德坑庄與象頭埔的部分劃屬深坑區,與劃屬陂內坑區的新陂內坑庄
其他各土名分離。
舊蕃薯寮庄本來就和整併為新青潭庄的各(舊)庄同屬第四區,整併後劃屬小格頭區,
與劃屬新店區的新青潭庄其他各土名分離。
整併為新土庫庄的舊崩山庄 舊賴仲坑庄 舊大坪庄與舊土庫庄本同屬第八區,
整併之後前三者隸深坑區,後者隸楓仔林區。
上述地籍與行政管轄不一致的情形如何解決,目前我查到確實資料的,為1910年2月4日
台北廳深坑支廳管轄區域中削除青潭庄,加入新店支廳管轄區域中,我想意思應該就
是說台北廳深坑支廳小格頭區所轄青潭庄土名蕃薯寮改劃為同區蓬菜寮庄之下,所以
深坑支廳管轄區域中就沒了青潭庄,青潭庄則全部隸屬新店支廳;仍有一點感到奇怪
的是在這之前青潭庄本來就有大部分屬於新店支廳,也就是說此一變更為新店支廳
從管轄青潭庄的一部改為全部,那為何命令文件中還要說在新店支廳管轄區域中加入
青潭庄呢?
大坪林庄分屬兩區的情形我推想應該是在1909年10月底全台行政區劃由廿廳改為十二廳,
1910年1月公布各區管轄範圍的期間改正的:原本的大坪林區併入新店區,新店街仍為
大坪林庄的土名,但大坪林庄已全部隸屬新店區。
其他兩例仍有待查證:從1910年1月總督府府報告示第3號的內容以及1919年台北廳志
相關章節來看,陂內坑庄全屬陂內坑區,而土庫庄全屬深坑區;再從從1920年底西部
十廳改為五州時的資料來看,福德坑與象頭埔這兩個小字仍在陂內坑大字之下,而
土庫與土庫尖這兩個小字也仍在土庫大字之下,那麼,這是否意謂十二廳時期開始的
時候陂內坑庄內的福德坑與象頭埔這兩個土名從深坑區改隸陂內坑區,而土庫庄內的
土庫與土庫尖這兩個土名從楓仔林區改隸深坑區呢?
然而1910年1月總督府府報告示第3號的內容卻也顯示青潭庄已全屬新店區,這顯然是
錯的,雖然不到一個月後就調整了,但命令文件見於台北廳報,而府報於這十多天的
期間並未見關於此節的訂正,這也讓我對於1910年1月當時文山堡陂內坑庄與土庫庄
的行政區劃感到懷疑;總之,仍有待蒐集十二廳時期包括街庄整併之後的廿廳時期
土名資料詳加查證。
或是有人已經曉得這些問題的答案,可以不吝開示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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