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行政區重劃第一步?

看板Geography作者 (魚丸)時間16年前 (2008/02/13 17:31),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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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覺得以上的看法好像都還沒脫離疊床架屋式的劃分,老實說 我認為台灣也不需要太多層級的行政區架構,稍微做些裁減可以省 下很多非必要的政府預算。   我之前也試著po過一篇類似的文討論行政區域,這邊我再提出 來討論看看XD。首先,跟之前的看法一樣把行政區分成三種,但現 在再做些修改。原本我所分的三種行政區是市轄縣、首都特別市、 國家公園與自然資源保護區。         請見圖:http://0rz.tw/4a3DJ   其實第一種說是市轄縣也怪怪的,因為市轄縣這種說法較容易 聯想到中國的那種怪異的體制,把市這個層級弄得不倫不類。其實 我想要表達的是比較類似日本那樣的縣。日本的都道府縣層級都是 一樣的,那市在哪裡?到處都有市!我想參考日本的縣為一個整體 做管理,然後融入台灣實行已久的省轄市的單位,讓縣市政府做結 合為一個整體,例如說:我把嘉義縣市跟雲林縣做了整合(見圖) ,整體是隸屬同一地方政府管理,但仍然將市域範圍劃定出來,避 免產生行政區被降級的錯覺,擴大市域,使之成為“升格”。以市 區作為區域發展核心,自然向外作生活圈的規劃和管理。   此類型的行政區有:新竹縣市、台中縣市、嘉義縣市、台南縣 市、高雄縣市、花蓮縣市、台東縣市、澎湖縣、馬公市。   第二種首都特別市的看法是將首都政府與中央政府的藩籬消弭 ,首都直接管轄於中央政府,而不是一個行政區同時擁有中央與地 方的矛盾感,裁撤首都市政府、議會、地方法院等機構,直屬行政 院、立法院、司法院管轄,以直轄市作為國家發展核心,向各區域 中心做串聯。首都的開發配合國家方針,作為對國際的樞紐點。   此類行政區有台北縣市。   第三種國家公園與自然資源保護區,劃為山地縣,縣內擁有國 家公園、集水區、林地及自然資源保護區、原住民鄉。國家公園由 國家公園管理處管理及保護。集水區等自然資源保護區由國家設置 林地管理處作保護與利用。原住民鄉的的管理以不破壞原住民特殊 生態為主,地方首長可由部落推舉,土地及資源分配尊重原住民生 態,以此有機會發展擁有特殊生態的觀光用途。   此類行政區有北路山地縣、中路山地縣、南路山地縣、恆春縣 (外轄東沙環礁)、金門縣。(花東也可考慮列入此層級)   以此來看,行政區層級略呈下圖         ┌─縣─┬(市區)─區─里─鄰         │   │ 中央(首都)──┤   └(郊區)─鄉─村─鄰         │         │   ┌國家公園管理處         └山地縣┤             ├各式自然資源管理處             │             └原住民鄉─部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71.19

02/14 22:38, , 1F
請問市區的規劃是類似東京都23區還是其他縣的市郡分法?
02/14 22:38, 1F

02/14 22:44, , 2F
還有我覺得既然有首都特區的設置 面積可以不用那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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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22:45, , 3F
可以從台北州劃出一塊區域就好 不過個人覺得台灣目前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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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22:47, , 4F
治現況或許還不太適合這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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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7ihZMtl (Geograp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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