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人口比鄉還少的鎮
※ 引述《pedi (張開雙手守護你)》之銘言:
: ※ 引述《retina (護芹人)》之銘言:
: : 以下是人口滿十萬升格的縣轄市。
: : 三重鎮(1962.04.01),中壢鎮(1967.07.01),
: : 北投鎮,士林鎮,景美鎮,內湖鄉、南港鄉、木柵鄉(1968.7)(係:非升格,係被
: : 併入台北市。但仍屬鄉鎮級。又景美鎮於1990年被重劃分進入台北市文山區。算是
: : 台灣光復後一個消失的原鎮級單位。不知道這樣的例子還有沒有。^_^)
: 上述6鄉鎮併入台北市以後就稱為區,所以並沒有"景美鎮1990年才消失"的說法
: 如果是單指"原本是鎮的行政區"消失,那並沒有其他例子,景美是唯一一例
: 原本是鄉的行政區消失,則只有香山一例,併入新竹市之後暫時消失
: 一直到1990.11.1新竹市重新設區才出現
謝謝pedi補充很多。
但我想到,消失的鄉還有一個,那就是木柵鄉。現在也變成文山區的一部份了。
鄉鎮消失的不多,倒是城市的區變動比較大。
新竹,台南都有區的變動。
台北市在1990年也有很大的調整。
: : 以下是人口滿十五萬升格或是縣治升格的縣轄市
: : 中和鎮、永和鎮(1979.01.01),
: 是中和鄉才對
呵呵!的確,是中和鄉才對。
我查的資料有誤。不過這樣的話,第一個升格的鄉應該是中和了。不是永康。
不過中永和的分割,應該算是一個特例。
不常看到這樣的情形。
印象中可以比擬的還有高雄縣湖內鄉分出茄萣鄉。
高雄縣彌陀鄉,1950分出梓官,1951分出永安。
1950南投縣,集集鎮(當時為台中縣)分出水里鄉
不知道還有沒有。
: : 小港鄉(1979.7)(註:併入高雄市。)
: : 新莊鎮、新店鎮(1980.07.01),苗栗鎮,南投鎮,
: : 斗六鎮,新營鎮,馬公鎮(1981.12.25)(註:因縣治而升格。)
: : 香山鄉(1982.7.1)(註:被併入新竹市)(因為新竹,嘉義兩縣轄市升格為省轄市,所
: : 以新竹,嘉義兩縣的縣治遷移到竹北以及太保。)
: : 竹北鄉(1988.10.31)(第一個由鄉升格為市的例子。),太保鄉(1991.7.10),
: : 平鎮鄉(1992.03.01),朴子鎮(嘉義縣議會所在地。縣治,1992.9.10),永康鄉
: : (1993.05.01),土城鄉(1993.06.26),大里鄉(1993.11.01),八德鄉(1995.01.01)
: : ,太平鄉(1996.08.01),蘆洲鄉(1997.10.06),汐止鎮(1999.07.01),
: : 樹林鎮(1999.10.04)
: 竹北.苗栗.南投.斗六.太保.朴子.新營.馬公都是因為縣治而升格
: 新竹市與嘉義市1982年7月1日升格為省轄市,但竹北.太保和朴子並非同時升格
: 竹北和太保是縣政府正式遷移辦公才升格,朴子則是縣治爭議解決後才升格
所以有一段時間,新竹縣和嘉義縣沒有縣轄市。
: 香山鄉併入新竹市之後暫時消失,到1990.11.1才重新分區
: : 台灣目前有 32個縣轄市,除了花蓮,宜蘭,彰化,屏東本來就是市以外,只有太保,
: : 永康,土城,大里,八德,太平,蘆洲,是從鄉升格的。其餘的21個都是從鎮升格的。
: : 從鄉升格的縣轄市中,只有太保不屬於衛星城市。其他多半是大都會的衛星城市。
: 中和.平鎮.竹北也都是從鄉升格為市
所以由鎮升格的應該只有18個。修正中。
: : 而鎮升格的縣轄市中,桃園中壢已經發展出自己的都會區。台東,苗栗,南投,斗六
: : ,新營,馬公,朴子等城市也皆不屬於衛星城市,而有自己的獨立性。
: 台東.苗栗.南投.斗六.新營.馬公不是衛星城市,是因為它們都是該生活圈中心都市
: 且都是縣內最大或次大行政區,同時苗栗.南投.新營離大都會區都有一段距離
: 這些條件都讓它們有機會維持自己的主體性,而非附屬在都會區之下
: : 日據時代已經結束超過半個世紀了。鎮鄉的區分,在現在已經沒有實際上的意義。
: : 與其現在鄉鎮不分,倒是可以建議乾脆把所有的鄉鎮通通稱作鄉。然後目前的縣轄市
: : 稱作鎮。把市這個名字單純的留給省轄市和直轄市用。明顯屬於溢出市區的部份可以
: : 考慮合併,犬牙交錯的界限可以釐清(例如花蓮與吉安啦﹗鳳山和高雄啦﹗)幾條怪異
: : 的界線可以重新梳理(例如奇怪的蘇澳與南澳界限啦﹗細長的枋山,延平的飛地等
: : 等。),原住民地區的自治問題的處理等等。
: 延平鄉的不叫飛地,東西兩側有鹿野溪連接
呵呵!我知道,我只是覺得這樣的畫法很奇怪。
不過這跟原住民的政策有關。
: : 這樣也不大會出現每個層級都有"市"這種容易混淆的情況出現。當然,這可能會牽涉
: : 到行政區劃的大調整,例如都會區的重劃,三級還是兩級之類的調整。還有各方利益
: : 團體的角力,進行大概不會太容易吧﹗
: 我認為"市"有其特別的意義,改掉不大適合
: 簡化為"縣/市"與"縣轄市/區/鎮/鄉"兩級就可以了
換句話說,pedi兄贊成把省轄市,直轄市,縣,全部統一成一級囉!
: 市以都會區為主,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
: 縣轄市則以上述都市之外,人口聚集的行政區為主,如新竹.彰化.嘉義.屏東.花蓮等
: 市與縣轄市的分別則在於有沒有設"區",就不易混淆
可是聽說某些縣轄市,例如板橋三重屏東桃園也有偷偷分區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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