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大家覺得,小玲說的是真的嗎?
※ 引述《bowen0828 (SHREK 派)》之銘言:
: 酒店小姐或妓女是不是一種職業,還有待商榷
: 你覺得一個在外頭奔波的郵差會認同對彼此『職業』的定義嗎?
我想~~
我是把「職業」二字廣義化了吧~~
我的印象中,有「職業」的人,和沒有職業的人最主要的差別是「有收入」~~
至於另一個網友提到的,是否該對「妓女」課稅,其實我覺得要啊~
只要她的年收入大於某金額,就應該要課「所得稅」吧~
這樣或許嚴格了些~~~
但是我找不到不課稅的理由..........
: 其實我反而認為這是更高層次的性交易
: 當彼此關係建立在金錢上。他滿足了一般特種行業提供的娛樂與服務
: 他更進一步提供了滿足男人征服感與獨佔慾。
: 所以我不認同這是職業、比較認可這是一種交易行為。
: 另外,有關20萬卻沒有性關係
: 裡頭有提到包養者的年齡嗎? 如果都是70歲以上的,應該有此可能
: 只是想藉此抓取青春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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