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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GarbageCan作者 (華哥)時間12年前 (2011/10/25 10:18),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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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NTU 看板 #1EfQC08V ] 作者: dodomee (多多米) 看板: NTU 標題: Re: [公告] tigerwe 擾亂看板 水桶7天 時間: Tue Oct 25 01:40:14 2011 大家好 我是tigerwe 引用NTU板規的分身規範: (3) 水桶期間以分身發言,連同分身自其發言時間起,重新計算水桶期限, 並視情節輕重增加水桶期限。 經前款處分再以分身發言,永久水桶,所發之文設劣文,並移送帳號部處理。 所以我今天再發一篇 頂多被水桶更久而已 要再發第二篇 才需要擔心永久水桶或設劣文 當然 版主要前科沿用不重計 直接這次把我劣退水桶也行 反正這裡很多隻眼睛 有沒有惡意執法大家心裡有數 但不管如何 我還是把這個條款當成最後上訴 希望讓大家清楚明白看到 什麼叫欲加之罪 何患無辭 引用精華區z-19-7-57-4的文章 ------------------------------------ 當然 愛滋病≠男同性戀≠男男性交 我從頭到尾一直在談的 都只是「男男性交」為愛滋最大風險因子 當然我或許有筆誤 名詞間的代換有不妥之處 但請以這篇為準 我指的風險因子 一直都只是「男男性交」 ------------------------------------ 我在文中已清楚指出 自己可能有名詞間代換的筆誤 但請以該篇為準 我指的風險因子 一直都只是「男男性交」 並非如版主所言 經警告後仍未改善 但版主顛是非曲直 把明顯的筆誤當成劣退的藉口 恐怕在執法尺度上是有瑕疵的 另外請參照此篇文章 #1EfMF0ix (NTU) 該文作者對涂先生做了相當嚴厲的指控 但卻無法附上相關資料 證明真有其事絕非造假 經我向板主寫信反應後 卻沒有得到任何回應 也不見公平執法的比照辦理 (連個警告都沒有) 這種情況已經不是恐怕 而是很明顯的針對性執法 且有嚴重的雙重標準 這是一件可恥且應該受到譴責的行為 希望版主能向我鄭重的道歉 比起去申訴平反冤屈甚麼的 我更希望能看到板主的檢討與自省 ※ 引述《someoneelse ( )》之銘言: : 先前已於 文章代碼(AID): #1EfIgyKS (NTU) [ptt.cc] [公告] tigerwe 警告一次 : 要求tigerwe其對男同志之相關宣稱提出科學證據 : 如 : 其他議題我可以支持 但男同志不能捐血乃是基於科學證據 : 然而其回覆僅說明在男性得愛滋人數中,同性間性行為佔較大比例 : 並無提供任何男同志不能捐血的科學證據 : 並且tigerwe本人也於 : 文章代碼(AID): #1EfHzgx3 (NTU) [ptt.cc] [心情] 令人失望的學代會 : 下方解釋其證據之論述 : 從來沒有人說過 男同志永不得捐血 : 而是從事「男性之間性行為者」 永不得捐血 : 前者沒有科學證據 但後者可是有的 : 以及 : 他沒眼殘啊~~ : 他是說「男性間性行為者」 並沒有說同志不得捐血 : 所以確實不是針對身分 而是針對行為 : 還是真有人以為 「男性間性行為者」=「同性戀」啊 : 表示tigerwe本人亦同意其所提出之證據,並非在說明其對男同志之相關宣稱 : 故判定tigerwe所提供之證據不足以說明其宣稱 : 依台大板板規 :   〔另外規定〕 : (2) 板規未盡事宜,而其文章內容或行為有擾亂看板之嫌者, : 由板主群裁量文章之適當性,若經認定為擾亂看板,初犯警告乙次 : 若警告後情況仍未改善,則依情節輕重水桶處分或劣退。 : 註:按 PTT站規,板主有權判定該板的文章是否適當在板上張貼。 : 若有不適當者,板主有權依情節輕重將不當文章加以砍除與水桶處份。 : tigerwe之行為視為擾亂看板,水桶7天,原文及其後續回文刪除劣退 : 相關文章已備份至z-19-7-57 : 因該判決屬板規未盡事宜 : 若tigerwe不服判決,可依ptt提供之申訴管道進行申訴 : 五、【申訴管道】 : 見#1CLXxDNX (SYSOP) [ptt.cc] [公告] Ptt申訴制度變更 : 可申訴到小組長層級的申訴: : 對下列板主行使的權力 : 有異議者可向小組長申訴 : 1. 看板文章管理權 請參考 : 2. 制定板規權 #1348aPLp (SYSOP) [ptt.cc] [公告]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 3. 看板隱板權 : 申訴案所負責板主需要迴避時小組長代為處理 : 若非特殊事由,上列情況外的申訴案小組長得不受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26.64.61 ※ 編輯: dodomee 來自: 120.126.64.61 (10/25 01:42)

10/25 01:43, , 1F
你當只有板主可以把你送帳號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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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1:44, , 3F
想推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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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去申訴拉 你還戰不到永久公海漂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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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版主顛是非曲直 把明顯的筆誤當成劣退的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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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非曲直你訂的? 明顯都給你說就好? 零分 b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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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覺得這裡在顛倒是非 可以去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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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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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也知道這條款不是給你做最後上訴用的 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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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人想起在其他版看過水桶30年合併執行10年定讞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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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後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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掰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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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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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有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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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快去申訴啦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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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萬年考生 就先論述一下您的權利基礎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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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2:25, , 17F
你真的很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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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快去ID_Multi板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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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2:42, , 19F
殺了一個tigerwe 還有千千萬萬個tigerwe 高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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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2:47, , 20F
X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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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2:50, , 21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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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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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張爸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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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來討水桶的 莫非是個斗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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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kittyear也是分身 而且已經在NTU被水桶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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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版主顛是非曲直 把明顯的筆誤當成劣退的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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ㄏㄏ 明顯是自己錯誤就不要怪板主了吧 只會顯得自己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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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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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這個 你先替你對看板秩序的擾亂跟大家道歉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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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哀低的擁者者擅開分身戰人,鬧過一堆板,目的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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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引人注意,對他最狠的方法就是當作沒看到、更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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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回應他說的任何話。他就會自動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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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跟同志道歉嗎,蠻搞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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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這哪招XD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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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a可能有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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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8:45, , 36F
誰知道你是明顯筆誤還是腦袋打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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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贊成你對於涂先生的論點:這是非常嚴重的指控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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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9:16, , 38F
批兔沒好看到這篇心情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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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9:16, , 39F
你是找不到工作還是考不上學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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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警告後仍未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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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走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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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9:28, , 42F
早上起來看到批兔還沒好心情很差。哼哼。
10/25 09:28, 42F

10/25 09:42, , 43F
亂板必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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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9:51, , 44F
安安
10/25 09:51, 44F

10/25 10:16, , 45F
你可以少嗆人一點嗎?當心哪天出事情惹到認識的
10/25 10:16, 45F

10/25 10:17, , 46F
拜託版主見一個桶一個吧,也不用另行公告了
10/25 10:17, 46F

10/25 10:17, , 47F
還貴校一個清靜
10/25 10:17, 47F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laiyihwa (140.118.205.16), 時間: 10/25/2011 10:18:46

10/25 17:55, , 48F
不過我不懂為什麼要轉到這裡來欸XD
10/25 17:55, 48F
文章代碼(AID): #1EfXo7YP (GarbageC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