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建議] 是不是應該各退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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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12→)留言1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pu12372 (高能兒)時間11年前 (2014/04/05 21:13), 11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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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如果改成要求,OK要簽可以. 但受到波及的產業一定要給予補助. 並且具體的要求政府應該補助到什麼樣的程度. 這樣的話呢??. 關於把對談比喻成殺價. 可是事實上所有的談判都是這樣呀. 兩方都開出條件,然後慢慢往中間靠近.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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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12→)留言1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esteemfor (尊重)時間11年前 (2014/04/05 20:54), 11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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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馬政府擔心的不是立法100%或XX%的問題. 而是服貿適用此新法的問題. 也就是服貿已完成的階段是否也應適用新立的法. 還是後續未完成部分適用即可. 這才是真正的爭議所在. 如果服貿已完成的部分也要適用新立的法. 意味著重新談判就是必要了,否則程序上違反新立的法. 關鍵就在馬政府願不願意與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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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8推 3噓 35→)留言4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pu12372 (高能兒)時間11年前 (2014/04/05 20:39), 11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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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卡著的問題,. 就是到底應該先立法再審查. 還是立法跟審查同時並進. 首先,立完法再審絕對不可能. 那等於政府完全妥協. 如果完全妥協,那麼外界會覺得很奇怪. 為什麼你一個大黨,多少菁英,想出來的政策卻不如一群學生呢??. 而並進也不可能,學生不會退場. 所以是不是應該要折衷. OK先立法,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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