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分享] 體制內該如何表達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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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9→)留言1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72312 (t7231)時間11年前 (2014/03/27 16:0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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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本來就是代表民意的地方. 當立委只聽黨的不占領立院嗎?. 集遊法第6條不包括立院. 這是有原因的. 我們要逼立委表態這是正當民意手段. 我們也可以罷免立委. 為何要等四年?拜託. 羅淑蕾都說黨團不敢跟馬說不. 行政院長誰指派的. 多念點書好嗎?以上四點當然不會. 就算是TPA也要經過國會逐條審
(還有452個字)

推噓6(6推 0噓 19→)留言2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unkistree (香吉士樹樹)時間11年前 (2014/03/27 15:5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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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佔領立法院缺乏正當性。. 2. 民主代議政治,你將權利賦予代議士(總統、立委),就是授權他們談判外交條款、. 與任何政策的決定。今天你對服貿不滿,請用正當民意手段,四年再來。. 3. 馬英九無實權,閣揆才是掌握實權者。今天怪罪馬英九、要求其表態,對情況毫無幫. 助,他不回應民意是合乎正當性的。
(還有15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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