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閒聊] 服貿黑箱「之前」發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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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4→)留言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iddenbreak (躲起來)時間11年前 (2014/03/25 05:0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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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他中國老大哥的比喻很不錯. 只是換個講法,把餅乾改成菸. 中國大陸跟台灣說,這包菸本來一百,我賣你十塊就好. 香港、澳門就是肺癌末期患者,拼命想告訴台灣這菸絕對不能抽. 26輿論一面倒認為不對等,說中國讓台灣多,一包菸只賣十塊不是虧爆了嗎. 你說誘使孕婦吸菸才犯法,台灣又不是孕婦,一切當然都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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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1→)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orning79 (morning)時間11年前 (2014/03/24 23:5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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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有一些問題,首先,關於服貿協議的性質。. 既然這篇直接承認它是國與國之間簽署的條約,那就直接用條約來檢視。. 當一個國家簽署條約之後,是不一定會直接對國內發生效力的,至於. 條約案的審查方式,以及我國就此的相關規定,我直接引用台大蔡宗珍教. 授的解釋︰『國際性約定,尤其是日後要取得相當於「法
(還有769個字)

推噓4(4推 0噓 19→)留言2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tacy611026 (It's not important)時間11年前 (2014/03/24 23:1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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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inyurl.com/krpkkjp. 在FB看到友人分享的. 看完之後我有點困惑了. 如果真的如他所言要通過後才能修改. 那之前一開始喊的逐條審查是為了什麼?. 有更了解的朋友能解惑一下嗎?.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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