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大腸花剛剛有垃圾便衣刑警在蒐證嗎
※ 引述《jacket00 (黑焰冰雨)》之銘言:
: 大家好,我是那個揪出便衣的學生,事發經過是警察舉牌。
: 我對著他們喊違反釋字718號解釋,結果那個便衣就一直朝著我拍。
: 我上前詢問要求出示採訪證,他一愣,馬上就知道他是便衣,
: 所以就要求依照警職法第4條要他出示證件,但他拒絕,所以無法確定身份,
: 但又無故跟拍。 所以就依現行犯押他給制服警察,然後準備提告。
: 有一位美麗的野生律師學姐經過,幫我當義務律師,後來進派出所後,
: 他才心不甘情不願的出示證件。 最後就只能這樣,今天不是不爽他拍,
: 是他的態度跟他違反法律拒絕出示證件。
: =======================================================
: 想拜託大家,如果有朋友或是你是跟著我到派出所這段路上有錄影的人,
: 可否提供上傳影片給我當備份證據,作為事後依據,可以直接站內信,謝謝。
: =======================================================
雖然有法規資料庫可以看,但還是有疑問想請教
有朋友以
第 9 條
警察依事實足認集會遊行或其他公共活動參與者之行為,對公共安全或秩
序有危害之虞時,於該活動期間,得予攝影、錄音或以其他科技工具,蒐
集參與者現場活動資料。資料蒐集無法避免涉及第三人者,得及於第三人
。
依前項規定蒐集之資料,於集會遊行或其他公共活動結束後,應即銷毀之
。但為調查犯罪或其他違法行為,而有保存之必要者,不在此限。
依第二項但書規定保存之資料,除經起訴且審判程序尚未終結或違反組織
犯罪防制條例案件者外,至遲應於資料製作完成時起一年內銷毀之。
回應我PO在臉書上的這篇,但這是否還是以警察應穿制服或出示證件才能蒐證?
感謝解答
不過沒多久他刪回應了...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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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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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9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