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壹電視 方仰寧

看板FuMouDiscuss作者 (®)時間10年前 (2014/04/13 12:33), 10年前編輯推噓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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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BLs (捲毛怪)》之銘言: : 我看了今天的壹電視報導 : 違憲也要做的言論在哪?? : 還有驅離 我當天半夜跟新聞就有看到 : 是天亮前不會強制驅離 : 如果報導屬實 : 那試問 路過依然有理?? 借標題 為啥一定要舉牌?? 集遊法 第25條 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該管主管機關予警告、制止或命令解散: 一、應經許可之集會、遊行未經許可或其許可經撤銷、廢止而擅自舉行者 。 二、經許可之集會、遊行而有違反許可事項、許可限制事項者。 三、利用第八條第一項各款集會、遊行,而有違反法令之行為者。 四、有其他違反法令之行為者。 前項制止、命令解散,該管主管機關得強制為之。 第 29 條 集會、遊行經該管主管機關命令解散而不解散,仍繼續舉行經制止而不遵 從,首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不舉牌 (得)直接命令解散也可以阿! 會怎樣? 另外,如果這麼強調舉牌 刑法聚眾不解散罪 舉三次 不解散 就強制入罪?? 舉第四次才解散 仍然把所有民眾 用警備車抓走 可以吧?! 一個舉牌兩樣情 求解 -- 唐·韓愈《調張籍》詩:“蚍蜉撼大樹,可笑不自量。” 太陽花運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04.188.6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7363596.A.FC8.html ※ 編輯: ufo15526368 (59.104.188.68), 04/13/2014 12:34:21

04/13 12:35, , 1F
那叫啥 習慣或共識吧 一般還是要舉一兩次才能實際作為
04/13 12:35, 1F

04/13 12:35, , 2F
話說 他自己是認為之前已經舉過四次了 這次不用再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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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2:35, , 3F
我是看什麼記者採訪逐字稿 有錯勿怪
04/13 12:35, 3F

04/13 12:39, , 4F
舉牌其實沒有差異...因為其實不影響兩方作為。
04/13 12:39, 4F

04/13 12:41, , 5F
一般實務上好像還是要舉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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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2:41, , 6F
就像要對空鳴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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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3:43, , 7F
舉牌的問題在警察的條例那邊,不是這個法條
04/13 13:43, 7F
文章代碼(AID): #1JIXEC_8 (FuMouDiscu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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