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監督條例》政院版VS民間版

看板FuMouDiscuss作者 (/ω\)時間11年前 (2014/04/06 16:26), 編輯推噓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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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PO) 作者 kaminaly (沒綽號) 標題 Re: [心得] 《監督條例》政院版VS民間版 時間 Sun Apr 6 16:20:32 2014 ─────────────────────────────────────── 民間版條例最後有說道 只有涉及主權的兩岸協議須公投 關於此小弟有疑問: 那涉及其他如服貿、貨貿的協議不就不用公投了嗎? 今天的服貿之所以有許多人反對, 就是因為服貿協議表面上看只跟產業開放有關, 但實際上卻可能影響台灣主權, 要是行政部門故意把實質上影響台灣主權的條款 包裝在其他類型的"不涉主權"的協議之下, 然後硬凹成跟主權無關,再由國會多數黨立委合作直接通過,不用公投, 人民豈不是一點制衡手段都沒有了? 這樣規定感覺操作空間很大,而且還幫行政部門背書正當性 行政部門到時只要說一句"依法行政,洩洩指教"就把台灣交出去了 連挽回的機會都沒有耶 至於你說我們的立委會代表人民監督行政... 呃,我的心臟沒這麼大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25.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6772803.A.751.html

04/06 16:30, , 1F
什麼都要公投,你還是搬去瑞士吧!
04/06 16:30, 1F

04/06 16:31, , 2F
認真回:真的發生這種情況應該可以找大法官釋憲。
04/06 16:31, 2F

04/06 16:33, , 3F
擬出錢 我公投
04/06 16:33, 3F

04/06 16:33, , 4F
保證迴避問題 不用想找了
04/06 16:33, 4F

04/06 16:47, , 5F
To 1F:沒這麼嚴重,大不了把一整年要公投的案子包一包,然
04/06 16:47, 5F

04/06 16:47, , 6F
後一年投一次就夠了
04/06 16:47,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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