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監督條例》政院版VS民間版
(代PO)
作者 kaminaly (沒綽號)
標題 Re: [心得] 《監督條例》政院版VS民間版
時間 Sun Apr 6 16:20:32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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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版條例最後有說道
只有涉及主權的兩岸協議須公投
關於此小弟有疑問:
那涉及其他如服貿、貨貿的協議不就不用公投了嗎?
今天的服貿之所以有許多人反對,
就是因為服貿協議表面上看只跟產業開放有關,
但實際上卻可能影響台灣主權,
要是行政部門故意把實質上影響台灣主權的條款
包裝在其他類型的"不涉主權"的協議之下,
然後硬凹成跟主權無關,再由國會多數黨立委合作直接通過,不用公投,
人民豈不是一點制衡手段都沒有了?
這樣規定感覺操作空間很大,而且還幫行政部門背書正當性
行政部門到時只要說一句"依法行政,洩洩指教"就把台灣交出去了
連挽回的機會都沒有耶
至於你說我們的立委會代表人民監督行政...
呃,我的心臟沒這麼大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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