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一份服貿PDF說明文 看完我更不明白了...

看板FuMouDiscuss作者 (闇黑木頭人)時間10年前 (2014/03/26 16:40), 編輯推噓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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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pdf真的是TMD又冗又長, 之前看過沒放在心上, 沒想到前幾天我家老頭又轉寄給全家人, 害我只好努力做了一份註解評論版來破解流言。 如果有需要的人拿去用或幫忙分流, 有錯或是想補充什麼歡迎告知。 評『服貿黑箱「之前」發生的事』.pdf 2.01 MB http://goo.gl/PAobiM ※ 引述《grasser (騷人)》之銘言: : ※ 引述《Birdmaster (平凡的鄉民)》之銘言: : : 先付上我收到的他人分享的服貿PDF資訊 : : http://ppt.cc/EwwQ : : 我是支持學生反服貿的,看完此PDF後覺得,學生是不是真的搞錯方向了?? : : 還是我也被洗腦了??我主要有疑問的是關於此PDF的第38頁,學生訴求方面, : : 如果真的照此PDF所說,服貿本來是就非逐條審查的嗎?? : : 而關於PDF的42~45頁,我有點難接受,因為我現在真的很難相信馬政府... : : 所以特地PO文詢問各鄉民,這份PDF到底是不是真實的內容???? : 之前就看到過了,原以為錯誤百出的內容不會引起討論 : 結果沒想到還真的有人會因此而疑惑..... : 首先他立論的事實基礎就已經是錯誤的,所以他之後的論點根本就看不下去.... : 因為要PO條文事實來反駁,所以文長 : 想簡單反駁的人可以直接跳到最後一段 : 1.他說 : 立定法律的程序是 : (一)首先由法規相關的委員會進行「一讀」,逐條審查,也是修改法案最多的地方 : (二)當一讀通過的時候,就會交付上面的院會,進行「二讀」和「三讀」 : (三)二讀還能做一些些的修改,到三讀幾乎就不會做修改了,只會看看有沒有錯字 : (四)法案三讀通過之後,就算是「法案成立」 : 事實 :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章規定得很清楚,非常地簡單說一下 : (附網址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20058) : 一讀(院會:宣讀標題)-->二讀(委員會:實質討論與修改)-->三讀(院會:表決) : 所以我真的不知道他是那一國的立法程序.... : 2.文內最重要的論點,服貿不需審查 : 他說: : 服貿他不是個我國的法律,它屬於「國際條約」 : 那是國家之間簽訂後,依照國際慣例, 是直接放在院會裡備查 : 備查的意思就是, 平常的時候就放著,要用的時後再拿出來看 : 服貿他不是個我國的法律,服貿不是用三讀來定的 : 沒有三讀,就沒有所謂的「逐條審核」 : 依照國際慣例,那國際條約走的路線是什麼呢? : 國際條約只有兩種路線,一種就是「准予備查」,通過後如果發現問題,再去協商修改 : 另一種是「不准予備查」,這樣就要退回行政院,行政院就要重新去跟簽訂新的 : 事實: : 憲法第63條 : 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 : 重要事項之權。 :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7條 : 立法院依憲法第六十三條規定所議決之議案,除法律案、預算案應經三讀會議決外,其 : 餘均經二讀會議決之。 : 大法官第329號解釋 : 不必送立法院議決之國際書面協定,限於「經法律授權、或事先經立法院同意簽訂、或 : 其內容與國內法律相同者。」 :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5條: : 協議之內容涉及法律之修正或應以法律定之者,協議辦理機關應於協議簽 署後三十日內 : 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 : 有那一條講到國際條約只需備查?都必須經過立法院審查啊..... : 不查資料,只要講得義憤填膺、義正詞嚴,就可以去洗腦別人,那招啊? : ----------------------------------------------------------------------------- : 事實中的事實: : 以後大家拿這個去打他們的臉吧 : 大家可以去立法院國會圖書館網站找公報,我隨便找就找到了 : 我國與紐西蘭簽署之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案 : 第一頁第一條就寫了: : 『行政院函請審議「我國與紐西蘭簽署之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案經本院第8 屆 : 第 4 會期第 2 次會議,決定「交外交及國防、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 不是說不是台灣法律就不需要審查嗎? : 但事實上,台灣跟紐西蘭、新加坡的協議都是經過委員會「逐條審查」的 : 大家仔細去找,一定找得到會議記錄之類的來佐證 : 所以,台灣跟紐西蘭、新加坡的協議可以審查 : 為什麼台灣跟中國的協議不可以審查? : 拿這個問題去問一下拿這PDF或PPT主張的人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09.125.12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5823252.A.9A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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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有打臉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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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相對照就知道誰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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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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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到底要求是什麼講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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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但為啥沒人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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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 我是發問的原PO 請問可轉此PDF給分享我的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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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7:35, , 8F
請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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