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國媒] 經長:服貿可先通過後再修正
※ 引述《serialhon (人生如夢)》之銘言:
: 經長:服貿可先通過後再修正
: 工商即時 劉靜瑀 2014年03月26日 10:51
: 經濟部長張家祝今天(26日)指出,若服貿逐條審查有任何修改,等於重啟談判。不過,他
: 也進一步表示,在服貿條文內也規定,協議生效後經雙方同意後,可立刻針對有疑義部分
: ,進行修正。
: 總統馬英九日前已表示,將讓服貿協議進行逐條審查。不過,根據FTA國際談判規則,談
: 判結束後得進行國內立法程序,才算完成FTA之效條件。換言之,審議通過後生效,若不
: 通過就算是廢棄該項談判成果,得要重啟談判。
: 張家祝接受廣播媒體專訪時提到,世界各國洽簽FTA之後,得要經過國會立法程序,才算
: 完成國內立法,台灣也不例外。一旦服貿協議逐條審查過程中,有任何修改,等於是該項
: 協議不生效,得重啟談判。
: 張家祝也舉例,過去哥斯大黎加和美國簽署FTA後也遇過此問題,面臨國會不通過該FTA,
: 訴諸公投,最後哥國政府交由公民投票決定,才得以通過。
: 若朝野進行服貿協議之逐條審查過程,對部分條文有疑義,是否完全不能和北京當局談判
: ?張家祝回應,「一定要等到生效之後才能跟對方談」。他表示,若在生效之前有任何修
: 改,等於是重啟談判,得看對方同不同意,不過,服貿協議條文第23條明定,生效之後可
: 在雙方同意情況下,立即針對有疑義部分,進行修正,也就是「先通過生效後,再行立刻
: 修正」。
: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326002379-260401
又是一個陷阱話術
好棒棒 可以修正
修正要多久時間?? 沒講
修正是否提出就會被承認?? 沒講
修正以啥為依據?? 沒講
我修正完 對方又修正
以誰為主? 舊的合約還是再繼續跑
修正後等於新的合約?
果然土木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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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民可以不資深 , 但要夠專業
文章可以不優質 , 但一定要夠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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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5813070.A.B5E.html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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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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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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