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國媒] 經長:服貿可先通過後再修正
共 4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內容預覽:
經長:服貿可先通過後再修正. 工商即時 劉靜瑀 2014年03月26日 10:51. 經濟部長張家祝今天(26日)指出,若服貿逐條審查有任何修改,等於重啟談判。不過,他也進一步表示,在服貿條文內也規定,協議生效後經雙方同意後,可立刻針對有疑義部分,進行修正。. 總統馬英九日前已表示,將讓服貿協議進行
(還有438個字)
內容預覽:
第十七條 承諾表的修改. 一、在承諾表中任何承諾實施之日起三年期滿後的任何時間,一方可依照本條規定修改或撤銷該承諾。如該承諾不超出其在世界貿易組織承諾水準,則對該承諾的修改不得比修改前更具限制性。. 三、應受影響一方的請求,修改一方應與其進行磋商,以期就必要的補償性調整達成一致,調整後結果不得低於磋
(還有206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