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立場逐漸分歧……
前文恕刪。
恕我駑鈍討噓。
:第一,占領行動一開始標榜是「反服貿黑箱作業」,但「不反服貿」,
:但為何在馬英九總統和江宜樺院長都已清楚表明同意《服貿協議》將
:「逐條審查、逐條討論」後,仍不滿意?所以,直接承認了吧,
:孩子們,你們反的不是「服貿黑箱作業」,甚至不是「反服貿」。
:那麼,到底是反什麼?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A:現有服貿協議內容,自構約至闖關委員會,皆無相應監督機制。
所謂監督機制缺乏,蓋因釋字329中排除了台灣與中國簽訂之條約,
因此,不是國際條約的台灣與中國之間的條約無明確監督機制。
故認為應立法建立監督機制後,依據監督機制之相關規定,
重新審議服貿協議。也就是服貿協議的程序必須重跑,故稱退回。
:第二,你們說因為國民黨立委張慶忠拿著「小蜜蜂」宣布《服貿協議》
:送交院會有違程序正義。但你們是否看見:民進黨立委完全不給
:國民黨立委有任何發言的機會;好不容易輪到國民黨立委(也就是張慶忠)
:擔任主席時,民進黨立委又團團圍住主席台,致令張慶忠連主席台都上不了,遑論發言,
:如果換作是你們,會怎麼做呢?
A:民進黨杯葛議會之作法應受譴責,然杯葛議事進行乃在野黨通常使用之手段,
不分國內外皆可見,並無不法。
:第三,ECFA是「法律案」,所以必須送立法院「審議」,
:但《服貿協議》只是ECFA框架下的一個「條例」,
:所以行政院只須送立法院「備查」,民進黨卻不斷拖延。
:按立法院的議事規定,「條例」逾越3個月不審,本來就可視為通過「委員會」審查,
:逕送立法院院會表決,但是,即使《服貿協議》已走出委員會,卻仍可有討論的空間。
:學生們知道嗎?
A:關於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的詳細內容,我就多說,很多人說。
請正視!ECFA於服務貿易協議,並無明確之授權,謹言明應速辦,
故若是為由法律授權之行政命令,其授權顯不明確,有違憲之虞。
:第四,台灣跟紐西蘭簽訂《台紐經濟合作協定》後,主要的衝擊在農業,
:因為台灣農民多屬小農,耐受力與應變力有限,壓力難免,
:但為何當時卻不見熱血青年的關心和反對呢?
A:以我個人而言,並無精力關注所有社會運動,去年都在看大埔案。
其他人的部分無法替他們回答。
:第五,「太陽花學運」聲稱拒絕政黨及政治人物的介入,但為何接受民進黨人送水、
:送物資,甚至直到現在綠委與助理們還24小時輪班,把守在議場的8個入口處?
A:感謝所有公民為學生們的付出,歡迎國民黨立委也主動到議場為學生看門。
:第六,有些教授把課堂搬到街頭,請問,
:如果有立場不同的教授或是從財經面來談論這個議題,青青子矜們能否安然聽講、
:不報以噓聲鼓噪呢?
A:如果您有這個想法,何不一試?
:第七,部分教授把課堂搬到青島東路教室,還說,只要在立法院打卡的,
:該科就可給予高分。請問:不想到街頭上課的同學怎麼辦?
:還有,就算上了街頭,但沒智慧型手機,無法打卡,這又該怎麼辦?
A:我念高中的時候,參觀美術館留票根,美術課也可以加分阿,一次期末總成績10分。
假如該科與公民運動有直接關聯,教授們此舉並無不可。
:第八,學運代表說,政府刻意呼攏民眾,《服貿協議》是什麼根本沒人知道。
:其實,政府為《服貿協議》舉辦了20場公聽會,曾仔仔細細、
:完完整整參加過一場的學運領袖,請舉手!
A:無法參加,我認真的看過第一場第三場第十二場的錄影。
:第九,學運代表要求外界不要稱你們是暴民,因為你們是理性的公民。
:的確,稱你們是暴民真的太抬舉你們了,請問:暴民會嫌冷氣不夠強、
:會要求禁菸的立法院破例提供菸灰缸嗎?
:至於公民的話,至少會知道,若想進入別人的家,會先敲門,而不是先敲破玻璃。
A:議場內幾乎為封閉的室內空間,設計給113位委員使用的議場,同時有300位左右同學
同時在議場內,空氣有多差可想而知,開個送風尚可接受。
吸菸區位於議場外,同學們因策略性考量不肯到原設定有的吸菸區,
於此,我強烈建議同學們戒菸!
占領行政院我個人並不贊同,衝動果然是魔鬼,對吧!
:第十,學運代表們要救政府「召開公民憲政會議,廣泛要求公民參與」。
:請問所謂的「憲政會議」是指什麼?還有,公民廣泛參與又是什麼?
:再辦一萬場公聽會,你們會去嗎?如果連ECFA都通過了,
:僅僅只是ECFA架構下的條例的《服貿協議》又與憲法何涉?
A:我無法為你說明決策小組的定義,因為我不是。
讓80%的公民在接受訪談時,會說:大概知道服貿是什麼。
也許就是廣泛參與了;個人淺見。
至於再辦一萬場公聽會,我想問的是,你會去嗎?
最後的最後,並非只要在ECFA(你口中的法律)之下所訂下的東西,
不會牴觸憲法。何以見得?大法官釋憲的標的不僅止於狹義的法律,
而是廣義的法規命令,凡法律、行政命令,乃至行政處分,
皆可成為大法官釋憲的標的。
故「僅僅只是ECFA架構下的條例的《服貿協議》又與憲法何涉?」一語,
某不敢苟同。
開放噓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8.99.32
→
03/24 14:23, , 1F
03/24 14:23, 1F
噓
03/24 14:23, , 2F
03/24 14:23, 2F
→
03/24 14:24, , 3F
03/24 14:24, 3F
→
03/24 14:24, , 4F
03/24 14:24, 4F
→
03/24 14:24, , 5F
03/24 14:24, 5F
推
03/24 14:24, , 6F
03/24 14:24, 6F
→
03/24 14:24, , 7F
03/24 14:24, 7F
推
03/24 14:25, , 8F
03/24 14:25, 8F
推
03/24 14:26, , 9F
03/24 14:26, 9F
噓
03/24 14:26, , 10F
03/24 14:26, 10F
→
03/24 14:26, , 11F
03/24 14:26, 11F
推
03/24 14:26, , 12F
03/24 14:26, 12F
→
03/24 14:27, , 13F
03/24 14:27, 13F
推
03/24 14:27, , 14F
03/24 14:27, 14F
噓
03/24 14:27, , 15F
03/24 14:27, 15F
→
03/24 14:28, , 16F
03/24 14:28, 16F
→
03/24 14:28, , 17F
03/24 14:28, 17F
噓
03/24 14:29, , 18F
03/24 14:29, 18F
推
03/24 14:30, , 19F
03/24 14:30, 19F
→
03/24 14:30, , 20F
03/24 14:30, 20F
→
03/24 14:30, , 21F
03/24 14:30, 21F
→
03/24 14:30, , 22F
03/24 14:30, 22F
→
03/24 14:31, , 23F
03/24 14:31, 23F
→
03/24 14:31, , 24F
03/24 14:31, 24F
→
03/24 14:32, , 25F
03/24 14:32, 25F
→
03/24 14:32, , 26F
03/24 14:32, 26F
→
03/24 14:33, , 27F
03/24 14:33, 27F
→
03/24 14:34, , 28F
03/24 14:34, 28F
→
03/24 14:34, , 29F
03/24 14:34, 29F
→
03/24 14:34, , 30F
03/24 14:34, 30F
→
03/24 14:35, , 31F
03/24 14:35, 31F
→
03/24 14:36, , 32F
03/24 14:36, 32F
→
03/24 14:36, , 33F
03/24 14:36, 33F
→
03/24 14:37, , 34F
03/24 14:37, 34F
→
03/24 14:37, , 35F
03/24 14:37, 35F
→
03/24 14:37, , 36F
03/24 14:37, 36F
→
03/24 14:38, , 37F
03/24 14:38, 37F
→
03/24 14:38, , 38F
03/24 14:38, 38F
→
03/24 14:38, , 39F
03/24 14:38, 39F
→
03/24 14:39, , 40F
03/24 14:39, 40F
→
03/24 14:39, , 41F
03/24 14:39, 41F
→
03/24 14:40, , 42F
03/24 14:40, 42F
※ 編輯: jointrick 來自: 118.170.8.84 (03/25 01:32)
※ 編輯: jointrick 來自: 118.170.8.84 (03/25 01:35)
※ 編輯: jointrick 來自: 118.170.8.84 (03/25 01:36)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