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請問複委託真的會扣兩次遺產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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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投資的遺產稅 大概在各個討論區都是月經題. 而這次的討論總算有比較明確的共識了. 我想藉這個標題綜合整理一下自己的想法. 不論是海外券商or複委託的美國資產. 理論上都要繳美國遺產稅. 但複委託現階段IRS似乎不會主動查. 正常的繼承人也不可能主動申報繳交這筆稅金. 假如未來某天IRS決定要硬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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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是覺得沒有任何一種投資管道是沒有稅務風險的,只是風險是不是在自己可以接受的程度,還有為了降低這個風險,自己願意付出多少成本。(我自己還是有美國券商帳戶). 複委託:. 風險:我之前貼過 CNBC 2015 的新聞,IRS 沒有在追查,美國也沒有法令要求外國銀行/券商提供最終投資人身分。這對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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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開聯名帳戶,. 用老婆和我的名字開joint account.. 寫信問過,Joint account 沒有遺產稅問題。. FT好像要簽一張過世自動金額會轉給另一個人的授權書。. 有把錢匯回過幾次。. FT聯名帳戶要去找公證人,一次600,然後傳真過去。. TD沒差,單子填一填,兩個人的名字有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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