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買賣美股申報海外所得稅的問題

看板Foreign_Inv作者 (sky4488)時間5年前 (2018/12/27 19:32),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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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aze (一期一會)》之銘言: : ※ 引述《sherwin (sherwin)》之銘言: : : 請問各位前輩: : : 買賣美股申報海外所得稅 : : 是以年度總獲利來算,或是以單筆獲利來算? : 以年度實現獲利來算 : : 若單筆獲利超過670萬,但是年度獲利低於670萬,這樣需要繳稅嗎? : 如果沒有其他收入的話,就不需繳稅 : 但國內所得100萬,海外所得600萬,還是有超過最低稅負門檻 : : 請問,年度獲利是以:當年度 總賣出金額 減去 總買進金額 嗎? : 以個股的賣出價格減去買入價格計算資本利得 : 另外需加上股息收入、利息收入、匯兌收入等 : : 如果賣掉一檔股票的錢,馬上全部拿去買進另一檔股票,是否就不算獲利? : 否 : 每筆賣出都要計算實現了多少資本利得 : : 還是說,賣掉之後要先計算獲利先扣稅,然後才能用扣完稅剩下的錢買另一檔股票? : 不用先扣稅 : 等到次年報稅時再依計算出來的金額繳納 : : 如果當年度只有作賣出,那要如何計算獲利?要舉證買進成本嗎? : 要舉證買入成本 : 但如果是分批買入,部份賣出,買入成本的算法不只一種 : : 若不舉證,是否就以賣價的20%當作獲利? : : 如果獲利超過20%,可以故意不舉證成本嗎? : 逃稅是有刑責的。 : : 謝謝大家 這東西看起來是有些複雜,如果願意花筆錢找會計師來算, 一般的會計師事務所會願意接這種個人海外所得的 CASE 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249.21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oreign_Inv/M.1545910374.A.F3E.html

12/27 21:17, 5年前 , 1F
個人不是問題,金額才是問題吧?
12/27 21:17,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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