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買賣美股申報海外所得稅的問題

看板Foreign_Inv作者 (sherwin)時間5年前 (2018/12/22 18:09), 編輯推噓2(205)
留言7則, 4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4 (看更多)
請問各位前輩: 買賣美股申報海外所得稅 是以年度總獲利來算,或是以單筆獲利來算? 若單筆獲利超過670萬,但是年度獲利低於670萬,這樣需要繳稅嗎? 請問,年度獲利是以:當年度 總賣出金額 減去 總買進金額 嗎? 如果賣掉一檔股票的錢,馬上全部拿去買進另一檔股票,是否就不算獲利? 還是說,賣掉之後要先計算獲利先扣稅,然後才能用扣完稅剩下的錢買另一檔股票? 如果當年度只有作賣出,那要如何計算獲利?要舉證買進成本嗎? 若不舉證,是否就以賣價的20%當作獲利? 如果獲利超過20%,可以故意不舉證成本嗎?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54.24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oreign_Inv/M.1545473355.A.5B0.html

12/22 20:03, 5年前 , 1F
我記得是單指股息,所以基本上跟一般人是沒有關係的
12/22 20:03, 1F

12/22 23:42, 5年前 , 2F
簡單回答 透過複委託100萬以上券商就好提供資料給國稅局
12/22 23:42, 2F

12/22 23:42, 5年前 , 3F
,670萬者有納稅義務,依照已實損益計算(賺賠能相抵)
12/22 23:42, 3F

12/23 13:02, 5年前 , 4F
所以把賣股的錢拿去買公司債,算是還沒實現獲利,對嗎?
12/23 13:02, 4F

12/23 13:06, 5年前 , 5F
我的意思是,在海外券商交易,股票賣掉全部改買債券
12/23 13:06, 5F

12/23 13:18, 5年前 , 6F
我看到daze大的回覆了,我的想法是錯的
12/23 13:18, 6F

01/12 15:37, 6年前 , 7F
券商會有已實現損益報表可以看 你找一下
01/12 15:37,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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