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新聞] 自拍流產 耶魯女大生畢展驚世
※ 引述《ff860 (宇宙下士)》之銘言:
: 我了解P大的意思,你是認為只要不犯法,大家都有決定自己的權利,
: 別人無從管起。我是可以理解,但是可能無法接受的。
: 然而我的想法是,即使不犯法,「道德」與「藝術」是分不開的。
: 我說的殺人可能不是個好例子,因為這犯法了。
: 但我指的道德並不是我自己的道德觀,而是社會大眾的道德觀。
: 除了自殺、墮胎等等,還有很多事,都是社會道德觀無法允許的,
: 我認為任何事情都不該違背道德倫理,
: 姑且不論藝術違反道德是否有譁眾取寵的嫌疑,
: 而藝術也沒有偉大或獨特到可以例外。
: 其實我也沒有什麼佐證來替我的論點立足啦,哈哈~
: 我只是陳述的我看法而已,畢竟道德問題本來就是每個人心中的那把尺。
: 藝術已經「革命」到走火入魔的狀態了,
: 每一個階段的藝術都在革命,到了近代革命更是離譜,
: 每個藝術家都為了革命而革命,每個人都想比杜象還杜象。
: 從抽象是前衛,到現成物是前衛,到行為藝術是前衛,再到觀念藝術是前衛,
: 只要是可以革命的都是前衛,道德觀丟棄似乎也是一個很好發展的藝術革命..
我想回應一下關於藝術「革命」的問題
這個問題似乎不是單純地道德課題,也無所謂革命「太過」
同時我們也可以反過來想:如果藝術不革命,又會是什麼景況?
許多今日看來一般的事,在當時可是劃時代的革命
這些革命也許點綴在米開朗基羅把自畫像安插在西期汀教堂的壁畫時
而這些革命也不僅是對於社會建制的挑戰
有時也是針對藝術常規的
例如在歷史畫中開始初現人物被畫面的邊緣切割,而出現局部的形象
而在此前,所有的繪畫都講求人物的完整
這也就是說,革命在藝術中的狀況遠比想像中複雜
對哲學家馬庫色(H. Marcuse)來說
藝術的革命不僅是必要的,也是藝術內含的
他強調藝術形式的革命才是自主的革命
反之,如蘇聯推行的社會寫實主義
表面上要求藝術與革命站在一起,實則使藝術的自主喪失而淪為政治宣傳的工具
馬庫免站在新左派的立場,認為這有違唯物辨證法的精神
而主張藝術自身的革命(不參涉社會現實)才是真正的革命
回到這個墮胎的案例
也許我們該更關心她的作品究竟是如何,以及她作品的製作與墮胎之間的形式演繹
而不是未看到作品就對她的形為指指點點,否則就只是把它當作一般的新聞來看待罷了
如果一位藝術家的週邊新聞具有許多吸引人之處(如畢卡索)
不代表我們可以就著其傳記與軼事而忽略其作品(一樣如畢卡索)
: 搞不好以後真的出現殺人魔藝術家~~電影都這樣演..
: 我離題了:D
: ※ 引述《powerslide (powerslide)》之銘言:
: : 推 ff860:推~~我的想法是 1.即使人可以決定自己的身體 那胎兒是自己 04/23 16:23
: : → ff860:的身體嗎?? 2.人可以決定自己身體的話 那自殺? 不戴安全帽? 04/23 16:24
: : → ff860:3.藝術絕對不能離開道德問題 如果我殺人 說這是行為藝術 04/23 16:25
: : → ff860:大家可以接受嗎? 04/23 16:25
: : 您的問題乃建立在胎兒是『人』的前提上,但問題是,胎兒是人嗎?
: : 他是受法律保障,並承認其獨立人格的個體嗎?
: : 很可惜的,無論是依照我國法律或者其他國家的法律,並沒有任何國家直接將胎兒視
: : 為人的規定,所有一切人的權利義務都必需從他『出生』那點開始起算才受保障的。
: : 所以在胎兒未出生前,他都只能算是母體的一部份,雖然法律有對『非法墮胎』為
: : 處罰的規定,但並不代表法律上就承認胎兒具有『人』的地位。
: : 至於『自殺』,『不戴安全帽』本來就不是犯罪啊,他最多只是違反交通規則的行政
: : 罰而已,就像你違規停車一樣,並不能算是犯罪,儘管宗教上有認為自殺是犯罪的,
: : 但很少聽到有哪一個國家的法律直接把『自殺』列為『犯罪』的。
: : 至於說殺人不殺人,那其實已經扯遠了,跟胎兒的權利也無關,藝術家當然必須為自己
: : 的行為負責,而接受法律制裁(既然你有自主決定權,當然就必須承擔後果,這也是刑
: : 罰存在的前提要件,每個人都必須為其自由意志下的行為負責,也只有具有自由意志的
: : 人能才有被處罰的資格,如果你不具有自由意志,如無意識、精神耗弱、無行為能力人
: : ,法律就不能處罰他了),但是如果法律沒有禁止,你又何苦拿自己的『道德觀』去強
: : 迫藝術家接受?
: : PS.以上的見解都建立在法律是最低限度且有強制力的道德為前提下,至於個人因為宗
: : 教、種族、風俗習慣等而產生的特殊道德觀(如回教的不吃豬肉)不在討論之列。
: : 附:
: : 民法第 6 條 (自然人權利能力)
: : 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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