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請問各位前輩,新人櫃員通常都多久開始 …
忽然想到一件事,在推文裡說不夠,再來完整地囉唆一下。
雖然櫃員做久了(也不用太久,半年就差不多了)會變成很機械式的工作,
但在我短短的櫃員生涯當中,有一件事我覺得很重要:
做每一個動作,
都應該要確實知道why(為什麼),而不是只知道how(怎麼做)。
也就是,你的動作是死的(機械化),但你的腦袋要是活的。
若是死記交易的步驟,過兩星期沒做這件事,就會開始東漏西漏;
又或者是前手/主管一個口令、櫃員一個動作,
哪一天出了事,櫃員真的連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
說個實際發生的血淚故事好了。
◎ I know how, but I don't know why.
我剛開始學開信用狀的時候,教我的人一派輕鬆:
「啊就看他來的申請書嘛,
你取一個號碼給他,然後看他的申請書金額,做帳打金額和日期,
然後扣他的額度,從Copy Queue裡叫一通MT700出來改一下就好了」。
如此這般操作了兩三次,我開始自以為我會開信用狀了。
但事情當然沒有憨兔想的那麼簡單......
◎ 第一次出包
某天下午客戶申請開一張狀,我不疑有他,刷刷刷開好送出去。
隔天客戶窗口打電話來,半生氣半無奈地說:
「兔小姐,昨天那張信用狀,金額開錯了妳知道嗎?」
我大驚,連忙把整個案子翻出來看。
金額開錯?沒有啊,我是按申請書打的啊...
「我是寫錯啦....但妳也都不用看的哦....」窗口口氣不甚佳。
後排發現事態不對,走過來一翻,勃然大怒:
「小姐,妳開狀不用看Invoice(發票)嗎?申請書金額和發票不合啊!」
我把申請書和所附的發票一對,頓時恍然大悟,剎那間滿頭冷汗:
對呀!申請開狀的客戶,每次都會附上發票,當然有他的理由啊!
為什麼我從來沒問過、也沒想過「為什麼」?
被這麼一講我立刻想通是為什麼了,但現在錯已鑄成,要花三倍時間去處理...
從此之後,我每次開狀都記得要對Invoice的金額了。
但是,你.以.為.事.情.就.這.樣.結.束.了.嗎......
◎ 第二次出包
大約一個月後,有一天下午,同一家客戶又跑來開狀。
我對過發票金額沒問題,很好,咻咻咻我又把狀開好送出去。
隔天,客戶窗口又打來:「兔小姐,昨天那張信用狀,又開錯了妳知道嗎?」
我心裡警鐘大響:明明對過金額了呀?
窗口:「我是寫錯啦,但妳也都不用看的嗎....」(....是de-javu嗎?)
後排發現事態不對,又是走過來一翻,再次勃然大怒:
「小姐,我不是明明教過妳開狀要對發票!
申請書上的Beneficiary(受益人)怎麼會和發票的Header不合!!!」
我再次驚出一身冷汗。
是,沒錯,上次教訓我從錯中學會哪裡要注意,但真的是不見棺材不掉淚,
我還是沒有徹底弄懂「核對發票」的重點在哪裡!
前手有教我嗎?沒有。
但那是前手的錯嗎?
嚴格來說,也不全部是啊,她怎麼會知道我不知道要核對發票?
對她來說,核對發票已經是不需要教的直覺,
但我不懂為什麼,就應該問啊!
傻傻地聽到什麼指令就做什麼事,那要機器人就好了,要我坐在這裡幹嘛?
◎ 於是我終於學會....
1.去把手邊有的所有相關進口開狀的公文和規章,通通翻出來讀一次。
2.去把堆了很久但一直沒看的參考書拿起來讀,搞清楚信用狀到底在幹嘛。
3.開狀要核對發票上的哪些重點。
4.當我在教新人開狀的時候,要記得教他,
開狀的指令M2000/M3000/L10/H12不重要,那個動作慢一點都沒關係。
重點在開信用狀之前,你要知道為什麼你要開、還有到底可不可以開。
審閱申請書、核對發票,就是你要做的頭等重要大事。
兩次非常嚴重的疏失,才讓我學會教訓,付出的代價是著實黑了很久,
後排看我不順眼很久,有很長一段時間,每天上班都很慘(默)
然而,沒有造成太大的實質損害,算我運氣超級好....
但銀行員生涯如斯漫長,哪有可能天天都在過年?
我有幾條性命、多少身家,可以拿來和動輒美金幾十萬上百萬的客戶對賭?
賭輸了,又豈是我能賠得起的呢!
和所有的同業朋友共勉之。
櫃員很辛苦,但櫃員的價值是自己創造的;
好好學會該學的東西、抓住脈絡、儘量保護自己,
也是我們不得不學的生存之道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227.58
推
07/24 23:29, , 1F
07/24 23:29, 1F
→
07/24 23:31, , 2F
07/24 23:31, 2F
推
07/24 23:38, , 3F
07/24 23:38, 3F
→
07/24 23:39, , 4F
07/24 23:39, 4F
→
07/24 23:40, , 5F
07/24 23:40, 5F
推
07/24 23:41, , 6F
07/24 23:41, 6F
推
07/24 23:45, , 7F
07/24 23:45, 7F
→
07/24 23:46, , 8F
07/24 23:46, 8F
推
07/24 23:47, , 9F
07/24 23:47, 9F
→
07/24 23:47, , 10F
07/24 23:47, 10F
→
07/24 23:48, , 11F
07/24 23:48, 11F
→
07/24 23:50, , 12F
07/24 23:50, 12F
→
07/24 23:51, , 13F
07/24 23:51, 13F
→
07/24 23:52, , 14F
07/24 23:52, 14F
→
07/24 23:52, , 15F
07/24 23:52, 15F
→
07/24 23:53, , 16F
07/24 23:53, 16F
→
07/24 23:54, , 17F
07/24 23:54, 17F
推
07/24 23:56, , 18F
07/24 23:56, 18F
→
07/24 23:56, , 19F
07/24 23:56, 19F
→
07/25 00:23, , 20F
07/25 00:23, 20F
推
07/25 00:24, , 21F
07/25 00:24, 21F
→
07/25 22:44, , 22F
07/25 22:44, 2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