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結婚VS賣女兒
※ 引述《nominalism (コロッケを食べたい)》之銘言:
: → shtmn:請問閣下受過什麼精神創傷... 07/05 11:29
: → julians:而且我覺得很妙,有些人看起來很喜歡用腦殘精神疾病來說 07/05 12:58
: → julians:自己不認同的言論或是發言者, 那是表示發言者如果是精神 07/05 12:58
: → julians:創傷或是腦殘就乾脆不要發言比較快是這樣嗎? 07/05 12:58
: 我覺得更妙的是,你好像一點也不覺得自己的推論跳太快了?
: 有人說過因為妳腦殘或有精神創傷就不要發言比較快嗎?
: 如同我上文所說,要理解乃至評價一個行為,不可能不看該行
: 為出現的脈絡與理由便妄加評價或理解。
: 既然行為是如此,語言行為當然也是如此,你要理解一個語言
: 行為也不可能完全不顧及該語言行為發生的脈絡及原因。
: 儘管在一般的脈絡底下,我們可以透過一些約定俗成的規則來
: 在沒有脈絡供給的情況下理解語言行為,但仍不排除有為數不
: 少的語言行為仍是在特殊的脈絡或原因下產生的,針對這些語
: 言行為如果要進行正確的理解或評價,就勢必要先探討該語言
: 行為的脈絡或原因。
: 而一個言說者的精神狀況(例如腦殘或受過精神創傷與否)通
: 常都會是使語言行為產生與約定俗成的規則有異的詮釋或理解
: 空間的「特殊脈絡」,那麼在這種情況下,當閱聽者發現自己
: 對於某一特定的言說者所生產的語言行為無法在約定俗成的規
: 則脈絡下進行有意義或一致的理解時,對該言說者是否是在某
: 些特殊脈絡下進行與約定俗成的一般規則相異的語言行為,就
: 是一種合理的懷疑及考慮。
well. 我其實在意的是倫理這件事情.
或是說有沒有發言的權力,
or, the ethics of dialogism.
關於norm, normality, normalcy in language and meaning以及
精神狀態跟結構性,除了精神分析(such as psychosis)跟Foucault
那一套之外, 就我的能力我沒有什麼可以特別回應的, 所以就不特
別多說了.
: 因此何以對一個人質疑其是否腦殘或受過精神創傷,就一定是
: 在要求對方不要發言,而不是反過來更想確切地知道對方的發
: 言的真正脈絡是什麼?
: 當然,有另一種可能是,懷疑對方腦殘或精神受過創傷的人,
: 實則只是因為被對方習慣性的無理取鬧、言之無物、牛頭不對
: 馬嘴、千篇一律、視他人如無物……等等的言語特質給惹得生
: 氣了,於是用強烈的字眼來表達自己的憤怒。
: 既然是表達自己的憤怒,通常也就不會是認真地認為對方就是
: 那樣的人,例如我罵人王八蛋,不表示我就真的認為對方是一
: 顆烏龜蛋或一個私生子;又例如我罵人智障,也不表示我認為
: 對方是醫學上認定的智能不足。
如果把上一篇你的回應擺在一起,這樣看起來"感覺被強暴"所受到
的暴力也不表示"是真的身體上遭到強暴."
不過,根據我的理解,
就上一篇文章來看,似乎nominalism板友你在這邊是認為:
"習慣性的無理取鬧、言之無物、牛頭不對馬嘴、千篇一律、
視他人如無物"跟"用強烈的字眼來表達自己的憤怒"這兩者都
是具有暴力性質(sadism vs. masochism阿...),
結果還不就是變成了以暴制暴?
: 既然如此,即使我是真心地認為對方應該閉嘴,也不導致我認
: 為腦殘(或精神受過創傷、或烏龜蛋、或私生子、或醫學上認
: 定的智能不足者)應該閉嘴。
: 不過我依然不否認,這世界上確實存在著那種認真地認為如果
: 對方是腦殘(或精神受過創傷、或烏龜蛋、或私生子、或醫學
: 上認定的智能不足者),那對方就不應該發言的歧視者。
: 可是依然要回歸到我前文所說的,對任何行為的評價或詮釋都
: 必須視其脈絡而定,在完整可觀察的脈絡中,你認為這些宣稱
: 對方腦殘或精神受過創傷,並衷心地希望對方閉嘴的人,是第
: 一、二種情況的可能性較高,還是第三種情況的可能性較高?
的確. 我的推文有你一開始所說的情況.
的確我在這邊假設"這些宣稱對方腦殘或精神受過創傷"的人," 是
衷心地希望對方閉嘴的人"也就是你所謂的第三種情況, 而的確"對
任何行為的評價或詮釋都必須視其脈絡而定,在完整可觀察的脈絡中",
來決定其發言的意義;
所以說,第一,推文的脈絡無法提供充分理解脈絡下, 無法判別推文者
究竟推文為何心態,亦不能簡單判定在指稱別人為腦殘情況下是
(1)描述性 (2)攻擊性 (3)希望對方閉嘴 (這點亦具攻擊性),
有關於psychological truth的部分,以及可能性的多寡,
如果不是閱讀到文章或推文者可以判斷,
那看來如果在回應所有文章跟推文之時,
都必須先去問問該發文者與推文者他們的發言脈絡與框架為何,
他們的發言心態與動機為何,以及他們背後的潛意識慾望到底如何運作,
他們是否否定(leugnen)這樣的意圖與動機,
再來決定應該以怎樣的方式跟框架回應,
這樣似乎言之成理,但是不禁讓人覺得裡面有其荒謬性,
如果要計較動機上"量的多寡"或是"有沒有"的問題,
來決定今天是否可以做出"說人腦殘"等於"希望對方閉嘴"的命題,
那麼這樣判斷的可能性是否過低呢?
純粹的只具備或不具備一種動機可能,
本身看起來是不是太過於不可能了?
而既然這些罵人腦殘的推文者真的一點都不要再
"習慣性的無理取鬧、言之無物、牛頭不對馬嘴、千篇一律、
視他人如無物",也有其要人閉嘴之可能,
亦具被攻擊性之特質,
那麼點出來這樣的可能,是不是亦顯露(expose)
這中間牽扯的施虐(sadism)以及爽(jouissance)?
(省略討論jouissance兩千字)
何況,更有趣的是
何謂"噓"文--
無論是把原文當作對象物要噓之,
或是把推文或回文本身當作噓的工具,
本身不都帶著"請小聲,""請閉嘴,"
"請照我們可以接受的理性思維溝通言說方式"發言之可能?
第二,這樣說來的話,似乎這之中假定了理解評斷詮釋Aimable言論的
意義與價值的脈絡是完整的--
真的完整了嗎? 關於Aimable的言論與歷史終結了嗎?
這個"到目前為止"我認為不等於所以可以詮釋理解判斷Aimable的
脈絡之總和,而如果今天Aimable改變他本來發文的態度與方式,
我也認為可以改變他在這個版被接受的程度,只是在
有關"婚姻跟賣女兒"的議題再被詳細言說之前,就先採取了
這一次的Aimable會跟之前的Aimable的態度立場,發言形式與內容
將毫無改變,而來個見一次就噓一次,這樣的判斷的脈絡與框架真
的是所謂的完整? 還是看起來比較完整的及可以被視為已經是完整的?
btw, 勞煩nominalism版友你/妳為了推文的A=B發了這篇文。
我也拉拉雜雜講了一堆言不成理的話語。
話說回來,我這兩篇的回應可以說是很可笑的,
為了我也不認同的人的意見來回應,
只能說,我自己認為即使在不認同對方言論的情況下,
也該保留讓對方發言以即可認同對方的空間;
誠然噓文不等同於要對方閉嘴,
可以純粹的表達不認同而希望對方進一步言說的意願,
但是只留下一兩句推文表示我不認同,
就誠意跟暴力這件事情而言,
看起來真的有比Aimable來得好?
如果說有ethics of dialogism(不[一定]是ethics of communication),
這些溝通言說的原則是否做為要求自己為先,
而非強加於他者之上來的具有些說服力呢?
如果他者的德行非我的德行,
他者的邏輯理性非我之邏輯與理性,
即可以以腦殘(理性非完整)或精神性創傷(不能以常人言說之方式言說)稱之,
並且噓之,
這樣真的是所謂的誠意? 所謂的德行? 所謂的不鄉愿?
--
Aimable, aimable,
pourquoi tu n'est pas aime(/) par ceux qui articulte ici et
n'as pas d'aimabilite(/) bien que tu t'appelle aimable?
--
縱然陽光可以帶給人們希望
但也要心中充滿希望
才看得到陽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2.239.18
推
07/06 20:44,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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