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我想像中的雙系譜社會傳承
※ 引述《reke (當不成孩子王)》之銘言:
: 女姓男氏的做法可能太過於強調在性染色體上的劃分
: 但其實性別是流動的,有很多可能不應該被偏廢掉
: 好比說同志認養小孩,男同志的女兒和女同志的兒子該怎麼去判定性氏
: 變性者的姓氏又要怎麼去判定
: 基本上姓氏與 XY 染色體不一樣的地方就在於它有文化意義
: 有文化意義的東西就不能非黑即白,中間也要有灰色地帶
: 即使雙姓制也不免產生相當多的問題
: 比方說父親不詳的子女怎麼幫他生出另一個姓來
: (還是丟著單姓讓不相干的人都知道他生下來就沒老爸?一輩子的標籤?)
單親家庭 也可以取雙姓名啊!
譬如 就用小孩爸爸(或媽媽)的父母雙姓
也是可以啊!
單親爸爸蕭劉小明的女兒 叫 蕭劉美美
: 又或者雙姓唸起來有夠難聽的要怎麼處理....
難聽不是理由啦
雙姓是尊重女人(與女方家族)的第一步!
女方家族 不應該是專門提供"幫夫家"生小孩的女傭 或生產機器
: 最終還可以想的是姓氏的制度是否非得要存在不可?
一家人姓氏的相關, 就有聯結一家人"向心力"的作用
互助的功能: 父母照顧小孩, 小孩孝順父母.
這是一輩子親情與責任的關係.
: 像原住民有些族群命名的法則根本無所謂姓氏
: 「本名+直系尊親名」也是可以想像命名規則
: 把姓氏看成跟基因染色體一樣非傳承不可的東西本身就有很大的盲點
: 很抱歉這篇提問非常多,但是缺乏建設性
: 因為這些問題目前看不出什麼答案,我也無法提出好的方法解決所有可能的質疑
: 僅供有興趣的人看看有沒有什麼值得思考的點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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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小孩雙姓 不用聘金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權)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
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德國早在1976年通過姓氏繼承法,結婚夫婦生育的兒女
之姓氏原則上在結婚時就已決定。
※ 編輯: Aimable 來自: 61.216.181.121 (05/09 00:01)
推
05/09 01:14,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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