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題] 日/全人/社會/魏順華/法律與生活

看板FJU_CLASS作者 (奶茶的小姐姐)時間13年前 (2011/01/20 03:08),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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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 法律與生活 授課老師:魏順華 考試日期︰100.1.15 試題: 991期末考題 一 填充題(每格1分.共計80分) 1.最高法院每個案件均由(1.)位法官審理 2.99年11月26日綽號馬面支人持槍射擊連勝文.當場遭員警逮捕.當時已為夜間. 若馬面請求選任辯護人.則其有(2.)個小時等待律師前來 3.受暴者應在第一時間報警處理.如果警方有到家暴現場處理.可以請警方填寫(3.). 對於家暴現場的暴力痕跡予以詳細描述並且拍照.日後可以作為證明家暴行為的重要依據 4.保護令的種類有(4.)(5.)(6.)等三種 5.如果施虐者違反保護令的相關規定.就已觸犯家暴法的(7.)罪.可以通知警方處理. 根據家暴法第61條規定.違反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十萬元以下 罰金 6.受暴者聲請保護令須繳(8.)元費用 7.丁女遭丈夫家暴而擬提出離婚訴訟.其在第一審應繳交(9.)元裁判費.而丁女丈夫一審 敗訴.其上訴第二審時.應繳交(10.)元裁判費 8.依(11.)原則.李先生對李太太外遇對象曾英俊提出通姦告訴.效力(12.)於李太太. 又李先生撤回曾英俊之通姦告訴者.效力(13.)於李太太 9.黑底紫邊之法服係(14.)所穿著 10.黑底橙邊之法服係(15.)所穿著 11.全部黑色之法服係(16.)所穿著 12.黑底藍邊之法服係(17.)所穿著 13.黑底綠邊之法服係(18.)所穿著 14.黑底卡其邊之法服係(19.)所穿著 15.民事上訴期間為(20.).而刑事上訴期間為(21.) 16.刑事再議期間為(22.) 17.民事支付命令聲明異議期間為(23.).而刑事聲請交付審判之期間為(24.) 18.甲遭乙撞成重傷.則甲對乙可在(25.)內提出告訴.且在(26.)內提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訴訟 19.原告起訴請求之金額在新台幣(27.)元以下者.適用簡易訴訟程序.而在新台幣10萬元 以下者.適用(28.)程序 20.民事上訴最高法院即第三審.其訴訟標第金額須逾新台幣(29.)元以上 21.高等法院審判案件.以法官三人合議行之.其中一人負責指揮訴訟之進行者為(30.) .另一人為(31.).於一人負責進行準備及調查證據程序者為(32.) 22.法院組織法之規定.襄助檢察官執行職務者為(33.)官 23.在刑事法庭內執行站庭之人為(34.) 24.警察將人民帶往勤務處所查證身分.其時間自攔停起.不得逾(35.)小時 25.警察行使職權.不得逾越所欲達成執行目的必要限度.且應以對人民權益侵害最少之適 當方法為之.此稱為(36.) 26.法院審判案件的組織型態可分為(37.)及(38.) 27.黃小姐因低血納引起癲癇.經送某教學醫院急診.因急診室醫師誤為一般癲癇而僅投以 抗癲癇藥.致黃小姐腦部缺氧逾五分鐘以上.清醒之後腦部神經已受傷害.而退化至四.五歲 智能.此時.其欲提出醫療糾紛刑事告訴.須由家屬向檢察官聲請指定(39.).始可合法告訴 28.檢察官就起訴的案件得向法院表達科刑的範圍.此稱為(40.) 29.目前各地的地檢署均設有(41.)鈴.由值日檢察官開庭.以方便告訴人提出告訴. 30.司法院由大法官組成(42.).負責處理(43.)事宜 31.人民對法院所為之裁定不服.可提起(44.).猶如對判決不服提起(45.)一樣 32.警察假裝毒蟲而向毒販佯稱欲購買安非他命.而毒販即依其所求提供毒品給喬裝之警察 .並因此查獲販毒行為.此稱為(46.).若係警察設計讓原無販賣毒品意思的人.因其教唆而 犯罪.則稱為(47.).(48.)者為警察職權行使法所規範禁止之行為. 33.我國刑事訴訟法修法之後.採起訴猶豫主義.即起訴便宜主義.乃法文所規定之(49.) 34.依現行施行之刑事訴訟法規定.自訴一定要委任(50.)為代理人.否則.法院不會受理 35.民法規定年滿(51.)歲為成年人.刑法規定(52.)歲以上有責任能力.而未滿(53.)歲之人 犯罪.可依法減輕其刑 36.我國最高法院有一所.且設立首都所在地台北市(54.) 37.我國一級法院共設有二十個地方法院.即(55.) 38.(56.)係配置於檢察署.專責進行檢驗解剖屍體的醫師. 39.附帶民事訴訟簡稱(57.) 40.最高法院是最後一審法院.是(58.)審.並不調查事實 41.凡由檢察官起訴之案件.稱為公訴案件.乃與(59.)案件相對之名稱.並非公訴案件及 等於非告訴乃論之案件 42.債權人庚因債務人辛欠貸款三百萬元未清償.為防止辛脫產.以致日後請求法院判決後 求償無門.可在起訴前或法院判決前.對辛之財產聲請(60.) 43.檢肅流氓條例尚未廢止前.流氓事件由(61.)法庭審理.而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少年 事件由(62.)法庭審理 44.告訴乃論之罪經提出後.告訴人得於(63.)終結前撤回告訴.到第二審即不得撤回告訴 45.97年7月1日設立.位在板橋三鐵共構第3至第5樓.負責辦理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 光碟管理條例.營業秘密法.積體電路布局保護法.植物品種及種苗法.公平交易法等. 所衍生之行政訴訟及民事訴訟.以及刑事上訴案件的法院為(64.) 46.警察行使職權時.已依規定著(65.)或出示(66.)表明身分.並告知事由.人民不得拒絕之 .否則構成妨害公務 47.民事上訴第三審時採(67.)代理主義.否則上訴不合法 48.依督促程序申請核發(68.)須繳聲請費用(69.)元. 49.民事訴訟法第一.二審委任律師的費用.(70.)作為訴訟費用的一部分 50.戊小姐與寅先生發生行車事故.寅先生在戊小姐未提出告訴前.即達成和解.戊小姐表示 捨棄告訴權.則請問日後戊小姐覺得寅先生給付的金額不夠.在告訴期間內(71.)提出告訴 51.馬面在99年11月26日行兇後當場遭逮捕.檢察官應於(72.)時內.給該管(73.)聲請羈押 52.刑事訴訟法第27條之規定(接受刑法警察詢問時可選任辯護人).又稱為(74.)條款 53.(75.)成立一所專業的少年法院.專責處理與少年有關的案件.其位階相當於一審的地方 法院 54.非訟事件於94年修正公布.增列法院職員為(76.).協助處理非訟事件 55.依上開第45題所成立之法院.其中(77.)經指定協助訴訟審理後.應即詳閱卷證資料. 並成法官之命執行職務 56.受理羈押之聲請後.應即時訊問.但至深夜能為訊問完畢或深夜始受理聲請者.被告. 辯護人及得為被告輔佐人之人得請求於翌日日間訊問.此稱為(78.)條款 57.經檢察官命具保或責付之被告.在候保或候責付中者.但候保或候責付時間不得逾(79.) 泰國外籍勞工因犯罪遭逮捕而須由通譯傳譯.因等候其通譯到場致未予訊問者.但等候時間 不得逾(80.)小時 二.問答題(20分) 請同學就(1)選修本課程之理由 (2)自己之學習效果 (3)課程內容之建議 (4)課程之優缺點 各抒已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1.154.252

01/20 10:14, , 1F
老師上課很有趣故事很好聽!!
01/20 10:14, 1F

01/20 11:16, , 2F
推原PO用心^^
01/20 11:16, 2F

01/24 00:43, , 3F
這樣的題目 不知道該說是難還是簡單= =
01/24 00:43, 3F
文章代碼(AID): #1DDpQzBQ (FJU_CLA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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