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讓少數說成為多數說的方法
本週一(4/26),我們班剛考完謝老師的刑總,
大家在第一題的「錯誤」大概一起錯很大囧
※簡述一下題目〈百分之百與原題目有出入,不過題意差不多〉:
成年的某甲唆使13歲的某乙,告訴某乙某丙是他的殺父仇人,要某乙去殺某丙。
某乙於是攜槍埋伏於某丙宅,卻誤認某丙的孿生兄弟庚為某丙而欲殺之;
某乙對某庚開槍,結果某丙這時卻又緊急的奔跑過來,剛好中彈死亡。
試論某甲、某乙的罪責。〈教唆犯部分不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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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我看到這題我認為是「客體錯誤+打擊錯誤」
不過我心裡隨即想到
「死了,我沒有讀到這種案例題Orz
老天爺你為什麼要這樣玩我老師你為什麼要這樣對我們囧囧囧」
據說謝老師有綽號叫謝老闆謝葛格和謝好人
老師是好人沒錯,不過他很喜歡在閒聊的時候說重點||b
我記得有一次上課有聽到老師說〈那時候差不多才上完錯誤論吧〉
「如果把客體錯誤和打擊錯誤放在一起考一定很有趣哈哈哈哈哈」
相信我 老師百分之百有講過這句話 只是大家都認為那是閒聊....
然後老師真的考出來了TAT
隔天〈週二4/27〉晚上刑總課輔的時候學長就檢討這題了。
對我最大的悲劇就是,學長上週五補課的時候我有事情沒去上....
但是學長有上到這種題型!〈翻桌
這是老天爺玩我的第二個事情囧....
學長就說「客體錯誤+打擊錯誤」的法律效果是以「打擊錯誤」論處
於是有上課輔的同學就哀鴻遍野。
這時,學長突然又說:
有一派少數說,就是台大的黃榮堅老師認為,這種錯誤是可以不計較的
〈他是不是台大老師以及名字有沒有打錯請勿計較,我跟他不熟囧〉
因為某乙要殺的是某丙,而他最後也殺到某丙了,所以該成立殺人既遂罪。
這時候許多同學紛紛表示「ㄟ,我是那樣寫耶」、「我也是我也是!」
於是少數說瞬間就成了多數說了XDDDD
〈我終於點題了!!!〉
PS:不過另外一個悲劇就是,我和某幾位同學,
把13歲的某乙的責任能力,和民法上的行為能力混在一起。
依民法,13歲某乙是限制行為能力人;依刑法,13歲的某乙是「不罰」。
我們都寫可以減輕罪責而不是不罰......
結論:
於是,讓少數說變成多數說的方法就是出錯誤然後讓學生錯很大讓學生陷於錯誤,
就會寫出少數說了〈嚴重誤〉。
其實這是謝老師的陰謀〈不對〉
BY 悲劇的梁董
T皿T這是老天爺玩我的第三個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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