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瞎扯] 蘋果日報請進

看板FCU_Talk作者 (嘩咻唉督)時間13年前 (2011/06/16 20:32), 編輯推噓11(19811)
留言38則, 2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8 (看更多)
(我是路人...) 我也不喜歡看到別人在公眾場合穿拖鞋, 但我認為, 這並不表示校方就「有權力」去剝奪學生「穿拖鞋的『權利』」。 如同我不喜歡某些人的政治立場 , 但我並不認為就該剝奪他們「表達政治立場的『權利』」。 伏爾泰(Voltaire, 1694~1778)就曾說過: 「我不同意你的意見,但我誓死維護你有說話的權利。」 以自由主義的觀點來看,逢甲校方的行為,真的是!@#$%$#@。 報導指出,禁穿脫鞋的主因是「穿脫鞋對他人會『有影響』、不雅觀。」 好吧 穿脫鞋縱然對他人「有影響」,例如:腳臭、另人不悅、有礙觀瞻...... 但,「有影響」並不是被「規範」、被「約束」的充分條件啊! 生活中對他人「有影響」的事太多了, 例如:噴香水會對他人有影響(令人亢奮?) 我坐了這個位子會對他人有影響(我坐了,別人就不能坐了) 甚至愛心捐款也會對別人有影響(拋磚引玉、令人群起效尤...) 若只要是對他人「有影響」就該管、就該禁, 那噴香水該不該禁?愛心捐款該不該禁? 更嚴謹地說,這世界上根本找不到「完全對他人沒有影響的事情」啊! 所以,「有影響」並不是被「規範」、被「約束」的充分條件! 自由主義認為 管制的必要條件是「對他人造成傷害」 這意思是說, 對他人會造成傷害的行為不一定就會受到管制 但若真有一種行為要被規範、被約束,那它必定要是個會對他人造成傷害的行為 由此觀之 穿拖鞋難到有對他人造成傷害嗎? (Doing harm?) 總而言之,「因為穿拖鞋會有腳臭、有礙觀瞻,所以該禁」的命題完全錯誤! 今天逢甲校方「約束該校學生穿拖鞋的權利」 個人認為毫無道理邏輯可言 不喜歡學生穿拖鞋,並不意謂校方就有權利禁止學生穿拖鞋。 當今民主時代,我認為校方與學生應當用一種更互信的方式來溝通才對。 何況校方與民眾都是18歲以上的成人了, 用這種方式來處理公共議題 豈不又成了另一個龍應台眼中的「幼稚園大學」? 這種處理只會讓人「心中笑」校方的迂腐與僵化 唉 -- zsh :司機有什麼好站的 NBA數十年歷史不是早就驗證以這種 07/26 14:21 zsh :外線型的PF為主幹打戰球隊是不可能得到冠軍的 07/26 14:21 zsh :老實說 DIRK薪水假如只有1200萬 球隊還能有點競爭力 07/26 16:02 zsh :兩千萬的話 球隊就注定頂多打到第二輪 07/26 16:03 zsh :以DIRK為主力絕對沒法拿冠軍 除非他當副手 拿副手的 07/26 16:25 zsh :價錢 這就是NBA歷史告訴我們的事 07/26 16:2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0.15.171

06/16 20:33, , 1F
分身路人,戰力0昆布
06/16 20:33, 1F
※ 編輯: LuBJames 來自: 218.170.15.171 (06/16 20:33)

06/16 20:34, , 2F
洗文章先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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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uBJames 來自: 218.170.15.171 (06/16 20:34)

06/16 20:35, , 3F
若你覺得我通篇廢言就噓吧 但你若只是因為路人就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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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20:35, , 4F
那我真的要為你默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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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20:37, , 5F
簽名檔
06/16 20:37, 5F
※ 編輯: LuBJames 來自: 218.170.15.171 (06/16 20:40)

06/16 20:53, , 6F
推!
06/16 20:53, 6F

06/16 20:55, , 7F
http://goo.gl/M0a1s 龍應台 《幼稚園大學》
06/16 20:55, 7F

06/16 20:59, , 8F
感謝你的連結,是篇好文。
06/16 20:59, 8F

06/16 21:10, , 9F
搭捷運不先下後上 不讓座 搭電扶梯不靠右 也都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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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21:10, , 10F
默哀的點在哪,你自己站得住腳何必開個分身來還自稱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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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21:10, , 11F
但也不是約束條件 所以大家也可以不讓座 不排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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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21:10, , 12F
我才真的要為你默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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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21:11, , 13F
樓上我跟你無冤無仇為何斷我T_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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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21:11, , 14F
是你斷我吧T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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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21:12, , 15F
看在你噓的份上我就給你一個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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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21:16, , 16F
這邊不是一言堂,任何有心的討論都值得發表
06/16 21:16, 16F

06/16 21:17, , 17F
大家也可以多到看一些其他人的意見 但是同不同意就在個人
06/16 21:17, 17F

06/16 21:17, , 18F
講得有理就給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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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21:25, , 19F
但有人腳真的很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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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21:31, , 20F
推好文
06/16 21:31, 20F

06/16 21:31, , 21F
民法20歲才是完全行為能力人 你18歲簽契約還要你監護人的同意
06/16 21:31, 21F

06/16 21:38, , 22F
推好文
06/16 21:38, 22F

06/16 21:44, , 23F
學校憑什麼禁止 又不是做壞事
06/16 21:44, 23F

06/16 21:55, , 24F
這篇文應該是用 .. 白的明顯 效尤是指學習壞的事情 效
06/16 21:55, 24F

06/16 21:55, , 25F
法才是指學習好的事情 依照原PO意思 應該用效法才對
06/16 21:55, 25F

06/16 22:11, , 26F
推好文 為什麼一定要限制不能穿拖鞋,別影響別人的情況下,
06/16 22:11, 26F

06/16 22:20, , 27F
用本尊我再推回來...
06/16 22:20, 27F

06/16 22:48, , 28F
逢甲學生為什麼都這麼反動啊...這只是個小小的改革耶
06/16 22:48, 28F

06/16 22:57, , 29F
時候未到吧 悲觀點 就是 非得要更大的權益受到侵害時
06/16 22:57, 29F

06/16 22:57, , 30F
才知道覺醒
06/16 22:57, 30F

06/16 23:46, , 31F
不懂為什麼用分身要噓 就內容探討比較重要吧
06/16 23:46, 31F

06/17 00:07, , 32F
因為這個政策實質意義太低了,否則怎麼很多大學都不在意
06/17 00:07, 32F

06/17 00:14, , 33F
抓抽菸意義都比這高一些 XD
06/17 00:14, 33F

06/17 02:15, , 34F
06/17 02:15, 34F

06/17 02:57, , 35F
有道理 推
06/17 02:57, 35F

06/17 05:49, , 36F
認同 民主一點 就學生來投票 不然沒有一方會服
06/17 05:49, 36F

06/17 12:39, , 37F
推!]
06/17 12:39, 37F

06/17 23:23, , 38F
生輔組的"鬍子"就是抽菸!哪個教官敢刮? (搖頭)
06/17 23:23, 3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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