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相信自己..讓自己當自己的靠山!

看板F-Market作者 (我找到你啦~~)時間17年前 (2007/05/04 13:03), 編輯推噓2(200)
留言2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4 (看更多)
既然第一篇文章提到家母說的"營利事業登記", 在此提供版友們相關資料,如果不幸遇到一樣的衝突時, 可以"於法有理"。 商業登記法第4條規定各款小規模商業定義如后︰ 1、攤販依臺北市攤販管理規則規定,係指市場以外之攤販。  一般而言,攤販之經營處所並無固定門牌。 2、家庭農、林、漁、牧業、手工業,依商業登記法施行細則第2條規定,  係以自任操作或雖僱用員工而仍以自己操作為主者為限。 3、小規模營業標準依商業登記法施行細則第3條規定,係指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課徵  起徵點者而言。其認定標準請逕洽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所轄各地稽徵所(分局)。 因此,只要符合上述標準之一,即為小規模商業,得免依商業登記法辦登記。 我想,大部分的都是"手工業"吧...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105.13

05/04 13:34, , 1F
所以還是要登記的嗎 要怎麼登記呢?
05/04 13:34, 1F

05/04 13:35, , 2F
得"免"依.... 所以不用....
05/04 13:35, 2F
※ 編輯: youngjay224 來自: 211.74.105.135 (05/04 13:36)
文章代碼(AID): #16EhwNOx (F-Market)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6EhwNOx (F-Mar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