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可否類推適用183
※ 引述《Saaski (GreedIsGood)》之銘言
: ※ 引述《james0326123 (土城阿信)》之銘言:
: : 甲丙同謀虛偽意思表示買賣A屋,後來丙死亡了,由繼承人丁繼承,但丁不知道甲
丙同
: : 謀虛偽意思表示之事,後來無償贈與於善意之庚了
: : 那這樣甲可不可以向庚主張類推民法183條之規定 要求返還A 屋
: 一、類推適用第183條的意義
: 第183條規定,不當得利的受領人如果把利益無償讓與給第三人,第三人可能就要返
還
: 利益。而這裡的「無償讓與」,既然沒有特別解釋,那就是指有權讓與,有權處分。
: 那問題來了:如果今天題目不是有權處分,而是無權處分,怎麼辦?
: 學者們就開示啦:既然有權處分的時候,第三人都要返還利益了,而無權處分比有權
處分
: 更可惡,那第三人當然更要返還利益。但第183條沒有明文規定,所以只能類推適用
了。
: 這就是我們常常聽到的「無償無權處分可以類推適用第183條」的由來。
: 二、所以,回到你的問題
: 甲丙通謀虛偽,甲自始沒有取得A屋的所有權,甲的繼承人丁也就沒有A屋的所有權
,因
: 此丁把A屋贈與給庚,是無權處分。但因為丁是贈與,是無償處分,所以只能類推適
用第
: 183條,向庚要求返還A屋。
: 三、結論
: 甲可以類推適用第183條,向庚請求返還A屋。
: 本來想推文的,不過後來發現打一篇比較完整,浪費版面請見諒。
: 作者 twflash (.....) 看板 HatePolit
ics
: 標題 [討論] 東森 年代 壹電視 三立 名嘴竟然口徑一致
: 時間 Fri Nov 28 23:17:48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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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大可是我想到說
這題如果庚用87條但書之規定
說甲不能以此通謀虛偽無效對抗自己
而導致庚可以保留原物
謝謝版大的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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