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課業] 兩題拋棄繼承計算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灰色毛帽)時間8年前 (2017/10/17 21:44), 8年前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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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述《dodolook1 (可口可樂)》之銘言: : : 甲乙夫妻 有子女丙丁 丙子女AB 丁子女CD : : 甲死亡遺產300萬 : : 1.若丙丁均拋棄 答案是否為乙ABCD各60萬? : : 2.若只有丙拋棄 答案是否為乙丁各150萬? : : 謝謝 : 第一題涉及子輩無人繼承時,孫輩是採本位繼承還是代位繼承: : (1)本位繼承就是各60萬 : (2)代位繼承的話,乙100萬,ABCD各50萬 : 代位繼承的見解是林秀雄大力支持,認為要照顧配偶避免保護不足,但目前修正草案是採 : 本位繼承,供您參考 : 第二題的話AB可以代位繼承,所以是乙丁各100萬,AB各50萬 : 以上,若見解有誤還煩請各位不吝指教,謝謝大家 代位繼承的要件是繼承人於被繼承人死亡前已死亡或喪失繼承權, 所以繼承人拋棄繼承後其子女並無代位繼承的問題, 版友有在推文貼出釋字57號。 倒是有一件蠻值得討論的, 被繼承人A生前收養一子B, 而B於法院為收養認可時已有已成年之女C,且C對收養認可並不表示同意, 後來B的本生父母過世,C對B的本生父母是否得代位繼承? 這件在上上禮拜的時候有遇到真實案例, 三戴老師合著好像是採否定見解,而林秀雄林師則是採肯定見解。 (有點忘了,有空回去拿書再翻翻看。) ----- Sent from JPTT on my HTC One 801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6.228.1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08247872.A.5F6.html ※ 編輯: ghoul125 (203.203.34.14), 10/17/2017 21:58:44

10/17 21:59, 8年前 , 1F
林師認為此情形對C而言和B喪失繼承權並無不同,故得代位
10/17 21:59, 1F

10/17 21:59, 8年前 , 2F
繼承。
10/17 21:59, 2F

10/17 22:00, 8年前 , 3F
戴師是採否定見解,但原因小弟看無,求大神開釋
10/17 22:00,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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