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回到律師個位數及格的年代~~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IB49)時間7年前 (2017/01/15 18:03), 編輯推噓4(4016)
留言20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5 (看更多)
任何考試制度一改 最痛苦的就是考生 尤其是已經準備一次以上的考生 想當初司律增加一試 我記得其中一個理由是 "減輕考生經濟壓力" 我百思不得其解 對於一個認真準備考試的考生 考選部的含義是叫我一試落榜嗎 ? 否則 一試+二試 報名費加起來明明就比較貴 到底哪裡來的減輕壓力 ? 現在要改成60分及格制 就是要老師改考卷標準放寬 (從大學到國考, 法律系老師給分大方 ? 認真嗎 ?) 否則就是在考科中加入有標準答案的題目 例如 選擇題+申論題 (至於兩者如何配分, 有討論空間) 總之, 考選部與考生, 兩邊似乎永遠活在一個平行世界 唯一確定的 考生絕對是處於弱勢 只能努力 希望早日上岸 加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199.29.16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84474602.A.2AF.html

01/15 18:13, , 1F
別傻了,科目愈來愈多,考試制度愈來愈複雜。
01/15 18:13, 1F

01/15 18:14, , 2F
真要減少考生負擔的話,直接改為申論題一次定生死的舊制
01/15 18:14, 2F

01/15 18:14, , 3F
還比較好一點。
01/15 18:14, 3F

01/15 18:15, , 4F
考生永遠是最弱勢的一群 沒有人權
01/15 18:15, 4F

01/15 18:17, , 5F
也沒有人會幫考生發聲
01/15 18:17, 5F

01/15 21:22, , 6F
何謂考生的人權?
01/15 21:22, 6F

01/15 21:30, , 7F
推2樓弄一堆有的沒的不如直接管制名額
01/15 21:30, 7F

01/15 22:08, , 8F
可惜考選部似乎永遠不會以考生為考量點出發
01/15 22:08, 8F

01/15 22:42, , 9F
@ppingin,連信賴保護都沒有說改就改,是有人權嗎?
01/15 22:42, 9F

01/15 22:44, , 10F
如果這點回答不出來,4F說的就沒有錯.
01/15 22:44, 10F

01/15 22:45, , 11F
稍微爬了一下你的心得文,你有把握改制後你考得上?
01/15 22:45, 11F

01/15 22:46, , 12F
102律師上榜之車尾心得,內文似乎是全職三年.
01/15 22:46, 12F

01/15 22:47, , 13F
可以請問你覺得改制後,以你考三年上榜名次的角度來
01/15 22:47, 13F

01/15 22:47, , 14F
看,你覺得如何?
01/15 22:47, 14F

01/15 22:48, , 15F
#1IqdCb1P 102律師上榜之車尾心得 你自己的文章
01/15 22:48, 15F

01/15 22:49, , 16F
而且好幸福喔~可以全職三年~好幸福~
01/15 22:49, 16F

01/15 22:49, , 17F
不是每個人都這麼幸福可以全職三年.
01/15 22:49, 17F

01/16 01:04, , 18F
不是平行世界阿,考選部一直都知道考生的處境,而只是在
01/16 01:04, 18F

01/16 01:04, , 19F
為已考上的既得利益者削減競爭者,隨便掰冠冕堂皇的理由
01/16 01:04, 19F

01/16 01:04, , 20F
罷了
01/16 01:04, 20F
文章代碼(AID): #1OUqZgAl (Examination)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OUqZgAl (Exami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