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考題] 105鐵路特考運營員級民法一問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鍵盤李組長)時間8年前 (2016/06/28 03:54), 編輯推噓4(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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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hailand (不要試我ID)》之銘言: : 今年運輸營業員級民法概要中有一題我對答案有點疑惑: : 24 甲、乙為夫妻,有一子丙。甲因營業積欠債權人丁1,000萬元債務。甲贈與丙 : 500萬元。半年後,甲因故死亡,留有遺產300萬元。試問債權人丁對繼承人丙 : 最多得主張多少金額之債權? : (A)300萬元 (B)800萬元 (C)900萬元 (D)1,000萬元 : 這題今天考選部公布的答案是C,可是我怎麼看都看不出來900萬元的根據是什麼 : 想請問版上眾高手可以替小弟解惑嗎? 首先先確認甲的遺產多少: 1. 依1148-1I 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二年內,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贈與者,該財產視為其所得遺產。 →反正只要在兩年內受贈,該財產視為其所得遺產,所以在計算甲的遺產的時候要加進來 ∴甲的遺產為300+500=800萬 2. 依1153I 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連帶責任。 →乙、丙對丁的「連帶清償責任」為800萬,亦即丁可向乙、丙任一人要求清償800萬 3. 依271I 數人負同一債務或有同一債權,而其給付可分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 各平均分擔或分受之。 →剩餘200萬的債務(可分債務),則由乙、丙各依應繼份比例負擔100萬元 故依上述,債權人丁對繼承人丙最多得主張:800+100=900萬債權 ----延伸---- 4. 依1144 故乙、丙之應繼額各為400萬 5. 依1148II 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乙、丙可為「限定責任之抗辯」,合計總共只給丁800萬。 6. 依1153II 繼承人相互間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另有約定外,按其應繼分比例負擔 →若丁向丙要求負連帶清償責任清償債務,丙可以只還400萬 但小弟對於這一題有些問題想問: 1.若丙依照丁的要求,還了900萬,是否可向乙要求400萬? 2.乙的應繼額為400萬,但依照歸扣的通說,甲已經贈與丙的500萬就是丙的,乙不能向丙 要求超出應繼額400萬的受贈額100萬,然而債權人若知道乙有500萬的受贈額,是否可向 丙要求其連帶清償責任為500萬? 大概是這樣~ 參考資料: https://publish.get.com.tw/BookPre_pdf/51MG130009-2.pdf -- 我常跟行家講,1.__董是我偶像,工程搶過來不必自己做,十億先拿走五億,接下來發包 兩轉三轉四五六七八轉,你不賺錢想辦法偷工減料,再跟2.______勾結追加三、五億預算 。這個工程下來,我看你起碼拿走七億,3.____我們這麼一點點的錢,你有沒有良心啊! Q:請填入電影《黑金》的正確台詞: 1.(A)周 (B)徐 (C)趙 2.(A)營建署 (B)縣政府 (C)高公局 3.(A)多扣 (B)分給 (C)三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4.234.1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67057250.A.1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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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大家討論是否偏重實體法上 實務上 訴訟上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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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當然會希望獲得完全的清償 也就是10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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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 實務上 債權人是否知道全部的繼承人 跟內部贈與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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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 都是未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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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依題目的問法 我是覺得債權人丁得請償還10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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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合適 不然就應該改變題目的問法 就是說繼承人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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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最多只需要償還多少錢給債權人丁 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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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本題的問法 繼承人實際應該還多少 那是有限責任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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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題不知道補習班老師如何解 原本那篇那家都丟了法條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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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沒有詳細的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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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你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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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 08:53, , 12F
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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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 22:31, , 13F
推,謝謝。如果是以最高可求償聽原PO的分析很有道理。
06/28 22:31, 13F

06/29 15:54, , 14F
丁好可憐,一百萬就這樣被吃掉,連請求都沒辦法請求囧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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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NSOHY5p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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