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台鐵誤點之訴訟問題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別批踢踢我的臉~)時間10年前 (2014/02/11 09:03), 編輯推噓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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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ts.com.tw/cts/general/201402/201402101376405.html ↑↑此篇新聞為『台鐵誤點判賠之首例,小蝦米告贏』 請問各位一下 台鐵誤點之行為,是屬民法上算是什麼關係?? 台鐵以自訂【旅客列車晚點賠償規約】來認定民眾賠償事件 缺乏法律保留原則 是否得已在上訴時,要求交通部修法 如果不行,該透過什麼管道來要求修法???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3.141.11.105

02/11 09:43, , 1F
民事案件跟法律保留原則有什麼關係?
02/11 09:43, 1F

02/11 09:51, , 2F
我是分別來問 兩個問題
02/11 09:51, 2F

02/11 12:16, , 3F
這新聞覺得好奇 好像把台鐵民事上的運送契約報成了行政處
02/11 12:16, 3F

02/11 12:17, , 4F
分的行政訴訟
02/11 12:17, 4F

02/11 12:20, , 5F
TRA自己也是以為自己在打行政訴訟呀....
02/11 12:20, 5F

02/11 12:20, , 6F
你看他回應的新聞稿,還是認為自己的處分沒問題就沒責任
02/11 12:20, 6F

02/11 12:21, , 7F
"因民眾守法觀念不足"
02/11 12:21, 7F

02/11 23:46, , 8F
所以賠的標準是什麼? 票價?
02/11 23:46, 8F
文章代碼(AID): #1I-NRV0x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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