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考題] 請問公務員法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米蟲的生活持續中)時間11年前 (2013/04/17 21:53),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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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ili012140 (mike)》之銘言: : 1.公務員依懲戒法被撤職 休職 懲戒處分 : 還會依任用法28條 依法停止任用 被免職嗎? 既已依懲戒法為撤職(撤其現職)、休職(休其現職)之處分,而非為現職之公務員, 自無從再依任用法規定為免職處分。 : 2.懲戒法3條2款 如果被刑事確定判決褫奪公權 但同時諭知緩刑 : 會當然停職嗎? 大法官會議第84號解釋 : 謝謝 -- 山積是藉口 慾望是本意 一望無盡的模型 是人性中最真實的呈現 抑或是商家嘴角的上揚 可笑的是 聽的勸再多 看的例再多 卻也控制不住從商品架上拿下新番商品的雙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9.207.136

04/17 21:59, , 1F
休職(休其現職)之處分 應該仍有公務員身分
04/17 21:59, 1F

04/18 00:21, , 2F
沒錯 休職者依然具有公務員身分 但卻不是"現職"的公務員
04/18 00:21, 2F

04/18 00:24, , 3F
免職是指免除其現職,故在休職期間的公務員沒有現職得為免除
04/18 00:24, 3F

04/18 00:27, , 4F
等到休職期滿再為復職時,任用法28條第一項第六款情事也沒了
04/18 00:27,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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