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這篇英文

看板Eng-Class作者 (-_-")時間15年前 (2010/12/03 00:47), 編輯推噓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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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問 http://ppt.cc/Vub( 最後勝訴的是McD嗎? 那為什麼中間還要說 McD沒有考慮到別的因素造成意外發生, 僅僅覺得是被告過失 McD應該要提出證據證明這種案子不會發生在沒有疏忽的情況下 (就是只要有細心就不會造成傷害) 所以這篇到底是在說 這類的案例是疏造成的所以McD勝訴 還是說不應該都怪罪於疏忽,要考慮其他造成意外發生的因素? Concurrence是說之後相同的案例 也是原告勝訴 這篇到底是在講疏忽的什麼? 因為有點急 凌晨1點錢可以告訴我文章大意或上面問題的 贈1000P幣>"<(稅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184.6.76 ※ 編輯: dayfun10731 來自: 111.184.6.76 (12/03 00:59)

12/03 15:36, , 1F
法學功課都上來了... McD贏,不必考慮其他可能造成意外
12/03 15:36, 1F

12/03 15:38, , 2F
的因素,因為res ipsa loquitur
12/03 15:38, 2F

12/03 15:40, , 3F
另外concurrence這裡解為"附議意見",是另一位法官換
12/03 15:40, 3F

12/03 15:41, , 4F
個方向解釋。
12/03 15:41, 4F

12/03 15:45, , 5F
請先搞清楚res ipsa loquitur這doctrine意義為何
12/03 15:45, 5F

12/03 15:48, , 6F
然後搞清楚本案是針對一審法庭針對ril對陪審團的解釋
12/03 15:48, 6F

12/03 15:49, , 7F
...推文自己不能修真討厭...我另寫一篇
12/03 15:49,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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