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家父的勞資權益相關問題

看板Employee作者 (蠢翔)時間12年前 (2012/04/04 14:50),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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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iarim (陳小刀)》之銘言: : 家母去過非常多的單位詢問, : 他們也很樂意解答但可能礙於流程問題, : 或是資料不夠完備所以大半時間都在各單位間往返, : 或是等待文件的核准。 : 為免有遺漏不足之處,故先行於此詢問,希望各位先進不吝解答,謝謝。 平均月投保薪資(60個月)21030 勞保年資應為六年 失能給付每一年年資給平均月投保薪資1.55趴 換算應是不到兩千 所以依照勞保條例53條 不足四千者按四千發給 另外雇主以少報多的部分即便有證據 勞保局只會罰款 而不會回溯年資和保額 因此可以裁罰的事實向雇主請求民事損害賠償差額的部分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19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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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的回文 也就是說只能走上法庭一途才能要回我們應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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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 是嗎? 再次謝謝您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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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22:03, , 3F
先用存證信+調解試試看啊 另外勞保局那邊看要怎麼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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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23:09, , 4F
瞭解 非常謝謝您能撥冗為小弟解答 感恩~
04/05 23:09, 4F
文章代碼(AID): #1FU-zHuv (Employ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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