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Re: [問卦] 收入薪水降低 大家都默默忍耐

看板Employee作者 (加油)時間13年前 (2011/06/27 12:02),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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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抄外國法就可以抵住一大堆恫 : 基本上勞動三法就算是制訂了強制入會條款也沒用 : 過去台灣的強制入會屬於軟性強制 並無罰則 : 如果採剛性強制入會不用多久立刻被宣告違憲 為何違憲? 有重大公益就不會違憲 不能強制入會工會只能名存實亡 : 再者 工會的團結本來就是立碁在勞工自由意願 : 我們不可能接受國家機器對人民進行全面控制 : 同理 我們也不可能接受國家機器對勞工採取如此強硬的規定 : 最重要的是 如果工會是以強迫式的方式組成 : 好啊 : 我加入 會員大會不來開 什麼事情都不做 有談判權,大家都會出現的 : 罷工? 你賠我薪水嗎 : 難道要再用法律規定我一定要強制罷工嗎? 這就是為什麼要強制入會 罷工權本來就建立在全體團結協約的基礎上 一起賠個兩天薪水 老闆很難不讓步 : 這樣強制加入工會有什麼鳥用? : 這種強制入會加上雇主代扣會費根本就是某些工運敗類(歡迎對號入座)想出來的花招 勞動三權缺一不可,德國還有更多措施 連經營階層都必須經過勞工董事同意 : 他們躺著什麼都不做就能收會費 : 多爽啊 : 還有說什麼用重罰 : 對啦 罰則有時候真的相對太輕 : 但是至少在集體勞工法的範疇 : 問題始終不在罰則而是在工人力量 兩個都有 : 現在解雇等等對工會成員的不利益待遇有被禁止 : 但是就算法條明定資方還是會有新的招數 : 政府管不完的 抄外國法 就有得管 : : 大陸勞動合同法有很多重罰解雇無效的規定,一口氣就要賠一年薪水,還得讓他回來上班 : : 中間沒上班的薪水還要補付 : : "那老闆怎麼辦??" : 大陸勞動合同法根本是掛在那邊好看的 : 竟然會有人羨慕他們的法制?? 你有研究過大陸勞動合同法的實務 你就知道大陸這塊做得還不錯 工傷認定對勞工有利,效力又強 迴避困難 而且派遣公司大陸採嚴格許可制,你想開很不容易 台灣遍地開花 奴隸銀行勢力龐大 : 真正在其中運作的是共產黨的黨組(在公司中的黨員)和工會(也是共產黨分支) : 所以根本沒有任何參考價值 共產黨又如何? 他們勞動合同法運作起來 的確可以平衡勞資雙方的法律地位 不該有那麼多意識形態擾亂追求勞資法律上地位實質平等的腳步 : 回頭說到重罰 : 好啊 賠一個人的薪水然後公司倒掉 沒有這種案例 這種河蟹說法太荒謬 美國有公司因為賠員工薪水倒掉嗎? 他們賠得這麼多 都不會倒 而且還有責任險制度,使公司可以承受巨額賠償金,使受害人受到足夠保障 這些東西都是現在立法應該考慮進去的東西 如果因為要賠一個人幾年的薪水 公司就會倒掉 九成九是想脫產 這種爛公司留著幹嘛??害人嗎 過勞死受害者的家庭怎麼辦?? : 其他工人怎麼辦? : 沒有辦法解決這種疑慮 訴求就很難有正當性 : 而且真的要逼一個人走太容易了啦 : 再說賠一年薪水之類的也一定違憲... 什麼叫違憲??對憲法的了解要多一點 尤其是美國法以前工時案限制契約自由的那段背景 違憲你說是財產權嗎? 憲法禁止的範圍主要是在國家侵犯人民的權益方面 縱使有第三人效力理論,賠一年薪水 何以得違憲? 過去財產權違憲的案例就是米酒案那些高額罰金 無合理最高額限制的罰則才會被宣告違憲 私人間的民事賠償,從未因為金額過高而違憲 希望您能了解 : : 罰過一次,就會怕了,手下人資部門避免違法只要花一點點法規成本就可以了 : : 建立有效談判解決工時問題 : : 還可以使聘僱合理化 減少失業率 : 人資部門不需要違法就可以讓你走人... 因為法律太過寬鬆 : 只是目前多數人資或企管部門人員多半沒有相關法律訓練 : 也不重視勞雇關係(工會或是勞工參與等集體勞工領域) : 迷之聲:連工會也很不重視 : 所以才會搞出很多亂七八糟的事情 經過法律訓練更麻煩,還好沒有訓練 人資部門是資方的打手,那是它們的職權 怎麼樣規避法律都是他們的職權 : : 勞動三法是最重要的 : : 勞工的敵人其實不是老闆 : : 依現行法規,你跟老闆怎麼槓都輸 : : 最重要的是政府肯不肯立法 : : 你肯不肯支持推出做勞方主張的政治人物 : : 各國老闆都一樣死要錢 : : 只是歐美政府管得多,老闆被管到後來只能說漂亮話說我照顧員工 : 歐美國家管的多到底是從哪裡聽來的? : 德奧協約自治政府完全不介入 : 即使有不當勞動行為 法院也不介入 純粹讓勞資實力對決 您可能有所誤解 政府不介入是因為已經有嚴格法令規定 就是我說的強制入會+團體協約+合法罷工才有勞資實力對決這種事情 德國有勞工專庭一個禮拜內做出裁決,不像台灣一樣拖個好幾年 勞工最後只能委屈吞了 美國是因為高額賠償可以由律師抽成,所以律師會事先不收費幫勞工打官司, 輸了也不收費 台灣根本不允許高額賠償又不允許律師抽成 : 社會統合主義的國家(瑞典等)政府有涉入 : 但是依舊是尊重雙方自治 您可能有所誤解 你這是回到美國幾十年前契約自由神聖。受憲法保障的舊思維 會影響社會進步的見解 : 英美更不用說 基本上是市場導向 更偏資方 這是嚴重誤解 美國偏資方有跨國企業,但也有天價集體訴訟,意定訴訟代理,可以受讓賠償請求權 英國更是有個壯大工黨,不斷爭取勞工權益 市場導向美國還有個反托拉斯法,專拆巨型企業 而不是放任不管 : 所謂管的多的論述究竟是怎麼冒出來的呢? : 而且即使真的管的多 他們的文化 價值 產業 整體經濟樣樣不同 : 用這樣粗略的比較不如不要比 最典型的何蟹說法就是這個 背景完全不一樣 都不要學 台灣法律幾乎全部繼受外國 你的想法跟鎖國時代很像,應該要適用大清律例嗎 台灣人該謙虛學習國際化,不該驕傲 : : 勞工朋友的真正敵人是政府 : 敵人太多了 : 而且必須說許多"搞"工會工運的這種檯面上同陣營的 : 搞到最後把勞工賣掉的多不勝數 : 我想 要革除這些不良份子需要靠的是自主的工人團結 : 由下而上 而不是倒過來由上(政府 甚至是既存工會)而下一條鞭 搞工會工運的人都知道法案才是關鍵, 完善的法令會讓人沒辦法賣勞工 工運是對政府要法令 要完法令,再來講勞資雙方談判 歡迎多多討論 -- ◢◣ 幹!什麼鳥系…要健康來跟拎背學種菜還比較實際! ψ by g121630 ψ ///\\\ˊ◢██◣ ◢██◣ ◢██◣ █◤◥◥ ◤◥◥◥ˊ哪有孩子 ◤◥◥ˊ我台大人類 ██◤◥ˊ我們可以不 - 創業,父 學系的啦! ╦ ╦ 賺錢,但是 / 母唱衰的 不信可以去 / 台灣人需要 ██◣σ 查啊! 健康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1.192.111

06/27 12:51, , 1F
不知道台灣適合走歐陸方式還是英美方式.
06/27 12:51, 1F

06/27 22:50, , 2F
最終都會變成亞陸方式..
06/27 22:50,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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