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國中] 開學頭一天變髮生被攆 校外晃一天

看板Education作者 (100%相容)時間16年前 (2010/03/12 01:01), 編輯推噓3(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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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yao (Ken)》之銘言: : 你如果認為「染髮只是偏差行為的一種指標」, : 且染髮的行為有程度上的差異性, : 那麼你願意說明一下在避開前述你提過的兩種極端作法的前提下, : 哪些程度的染髮是你認為需要輔導的嗎? 引用新聞末段: 『教育處學務管理科長陳勝章說,國中生以不染不燙為原則, 如果染天然髮色或燙直髮,在同儕中差異不大,可以接受; 若染成金、紅等鮮艷色彩,教師可規勸不要標新立異。』 看到了嗎?『規勸不要標新立異』已經比『輔導』更有『禁止』之意了..... 這並不是我認為的問題吧.......orz : 1.你把染髮認定為行為偏差的"指標",進而宣稱個案學生有行為偏差的"傾向", : 這本身就值得討論了。 : 我想你說的北市教育局若真把染髮列入偏差行為參考指標, : 背後的邏輯應該是:「會染髮的學生,也容易有其他偏差行為」; : 應該是某些存在於「染髮」和「其他偏差行為」背後的共同深層原因, : 使得學生容易出現兩者並存的行為,以致於染髮可以成為一種 : 推測偏差行為存在可能的指標。 : 但這種邏輯是有問題的,因為它不直接觸碰「染髮是否為偏差行為」的核心問題, : 也沒說出那「背後的深層原因」是什麼, : (如果說得出乾脆就對付它好了,就不用列一堆指標) : 卻又暗示兩者之間可能有某種關聯性,實際上的論述效果就是造成染髮被污名化。 這是實務上指導的內容....比不切實際、事不關己的想像好的多了....XD : 就像一組過去常被連結的概念:「同性戀」與「愛滋病」── : 某些人因著「同性戀社群有較異性戀者高比例的愛滋病患者」的統計數據 : 而宣稱「為了防治愛滋病,應該禁止、輔導同性戀」。 : 但事實上異/同性戀的性傾向或性行為之分無關乎愛滋病的傳播條件, : 而在於病患與他人間不安全的(醫療衛生意義)性行為、血液傳播、母體傳染等。 : 因著醫藥衛教常識的推廣,現今「性傾向」與「愛滋病」的原因漸漸脫鉤, : 讓人們關注愛滋病的具體傳播途徑,發展準確的醫療預防方向, : 而擺脫過去在防治策略上對於「性傾向」不合理的過度關注。 是嗎? 據我所知,同性戀仍然是高危險群..... (印象中香港2009年統計數據,接近性工作者的十倍) 而且是『安全性行為』推廣的重點....... 至於禁止,則是從來沒有的事吧....XD : 那麼,染髮與「偏差行為」之間若被假定具有相關性, : 但無充分理據說明兩者間的因果關係, : 所謂「染髮是偏差行為指標」的說法就很有問題。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各級學校學生偏差行為及疑似涉入幫派行為指標』並不是我訂的.. 『染髮是偏差行為指標』是客觀存在的『事實』,而不是一種說法.....XD : 2.本新聞提到的學生蹺課、蹺家,導火線明顯是出於校長的指示; : 或許學生的一貫行為傾向也影響他們離校後的行蹤、不敢返家等行為, : 但你沒有任何新聞以外的資訊能支持這個論據。 : (除了染髮一事,你無從得知/充分判斷他們的行為傾向是否偏差;) : 除非你將染髮等同於偏差行為或列為其指標 : 3.頂個龐克頭的孩子有什麼需要被輔導的? 『染髮是偏差行為指標』是客觀存在的『事實』....... 再者,這種情況下選擇『蹺家』,而不是跟父母商量.... 你真的認為『不需要輔導』? 如果教育部也認為這樣的程度還不需要輔導,公文下來, 老師輔導學生的工作量.....大概就會輕鬆很多....;) 家長大概就......:( : 你們兩個談的責任是不同的:一個是暴力行為的"發生"責任,一個是"善後"責任。 : 我想 lovemusic 說你在建立責任歸屬上偷懶,是指 : 你因著「染髮導致學生被不良少年『看不爽被打,還是看得爽被吸收』」這件事 : 而訂正出「學生不應該染髮(或染招搖髮色)」的舉動; : 你簡化了不良少年對染髮學生的暴力或吸收行動的原因, : 強調與限制學生的染髮行為, : 不維護染髮學生的權利,不譴責暴力、 : 也不教導學生怎樣抗拒你所謂的不良少年的吸收, : 只因為「染髮」和『看不爽被打,看得爽被吸收』疑似有關, : 這會是思想與教育職責上的雙重偷懶。 所以說,那是有針對性的『推文』回應,對應"loser1"對老師心態的指控.... 這種『染髮』是客觀存在的『偏差行為指標』....... 『怕』學生可能發生問題,是基於責任感而『擔心』.... 這沒有理由要讓"loser1"講的那麼難聽..... 另外,所謂的『輔導』,不正是把前因後果講清楚(說之以理), 把老師、家長的憂慮講出來(動之以情),進而讓學生做出認同的判斷, 才能有輔導效果的嗎? 你的論述正說明你對實務完全脫節.....XD : 我看你愈解釋愈坐實了 loser1 的指控... : 如果你推文的意思確實有「禁止染髮」之意, : 而理由僅是籠統的「師長基於學生安全的關切」,那的確和軍國主義政府 : 因關切他們想要的人民治安而嚴格限制其自由度的思想並無二致。 看來你還是看不懂.....『關切的理由』我都加引號了說....... 那是『推文』回應"loser1"對老師心態的指控.... 況且,我原文寫的是『要求改善』...... 『禁止』只是你們一直在丟的稻草人.....再丟我要請環保局開單了.....;) : 染紅頭髮在應徵上未必會受到歧視,就算受歧視也不是因為它連結了 : 什麼特定族群的認同標誌,也不代表不自尊不自重的無禮, : 而恐怕只是它不符合應徵機關的文化偏好。 『面試守則』是實務上歸納的結果,恐怕不會是『少數』機關的文化偏好... 否則早就被淘汰了......XD : 從以前到現在的性教育,師長也常以 : 「學生身心尚未成熟,判斷力尚不足以完全承擔責任」 : 為由對學生的談戀愛、性行為加以限制, : 很難說有什麼積極的輔導,多半是消極的不主動談它或事實發生後的善後輔導; : 對於染髮,你主張的輔導又是何種樣貌? : 是教導他們怎樣染才能染得好看、得體、自尊自重? : 還是勸導他們不要染得太炫,避免被不良份子盯上? : 或是根本不要染,乖乖唸書最好、最省事? 不論是『輔導』....還是『程度』...... 象牙塔內的『幻想』,跟實務上的『現實』畢竟還是有不小的差距的.... 這也就是人本的理論,總是無法被大多數老師接受的理由吧.... : 染紅色、金色頭髮不是出於一般造型美觀需求,這判斷是出於誰的標準? : 我還不曉得原來老師或主流社會的髮色偏好可以是學生偏差行為指標建立的基礎之一。 : 你對染髮動機、染髮美學樣式的偏狹認識, : 將染髮二分為美觀/標新立異、耍酷、無視他人觀感 : 就是『用刻板印象看待染髮』; : 而將特定髮色詮釋出「標新立異、耍酷、無視他人觀感」的意涵, : 並進而將這些概念連結於特定髮色的染髮行為時, : 就是『污名化染髮』。 引用新聞末段: 『教育處學務管理科長陳勝章說,國中生以不染不燙為原則, 如果染天然髮色或燙直髮,在同儕中差異不大,可以接受; 若染成金、紅等鮮艷色彩,教師可規勸不要標新立異。』 這才是實務上所見到的主管單位、校方、老師、家長的『一般看法』.....XD 跟你們的『想像』好像有蠻大的差距呢.......;) : 我想『拖別人下水』是指你不澄清loser1對於「你將染髮污名化」的指控, : 而只是說他「片面想像訂髮式規矩的老師心態不堪」也有問題的答辯做法。 那並非只是答辯...... 相反地,『駁斥"loser1"對老師心態的指控』才是我發文的主要目的。 : 你的刻板印象還真的很強烈,事實上你封閉「不良少年」 : 這個辭彙對於某些正向特質(如:社會適應力)開放可能的作法 : 就正鞏固著「不良少年=恐嚇、勒索、被抓去關...等負面特質」的偏見。 : 就算不在詞彙上做文章,就讓「不良少年」始終不良好了, : loser1要談的是學校為了所謂敎學生適應社會, : 教學生避免染燙得太炫,做個合乎主流社會與師長審美標準的乖乖牌, : 他們未來是否真的比那些勇敢染燙自己想要的髮式、做自己的學生 : 來得更「適應」社會? : 你談的「適應」一直都是消極性的遷就、服從, : 從學校的髮禁適應到職場不成文的服儀文化標準; : 但問題是現實職場從來就不是單一的文化環境,主流的社會審美標準也隨時代在變, : 真正的「適應」能力恐怕不見得總展現於調整自己以符合他人期待的樣板, : 縱然也不會是膨脹自我到目中無人, 好奇問一下,有沒有對『不良少年』這個詞彙有正面論述的字典? 『標新立異』還好一些,『不良』就.......真的是不良了吧..... XD 算了,跟討論主題無關..... : 而是在滿足自我需求與現實環境的限制下, : 找出最大雙贏可能空間的能力。 這說明了你我對『輔導』這個詞彙,存在『想像』跟『實務』上的落差...... : 我也很懷疑;學生要染髮是需要多高的身心成熟度和判斷力? : 要認識自己、自重到什麼程度,才有足夠判斷自己是否能或怎樣染髮的能力? : 有比梳什麼造型的頭髮高很多的標準嗎? 引用新聞末段: 『教育處學務管理科長陳勝章說...............』(同上恕刪XD) : : 另外,google一下"一時衝動跑去染髮",你會許會有不一樣的見解... (或)....訂正orz 喔....打錯字了,謝謝提醒。;) : 個案也沒龐克頭呀。 龐克頭是"loser1"先提的.....XD : 鼓吹、明示應該要有具體的行為指導才算, : 而地中海那段根本是在搞笑吧? 那叫做『具體行為』而不是『指導』......XD 你真的認為那是『黑色幽默』、『搞笑』? 那.....單純舉個例子來說好了,如果今天有人說了: 『如果人本和一群權貴家長,一直想在台灣的義務教育,複製夏山的失敗..... 我們就更應該懷疑他們的用心了』 你會認為這是『黑色幽默』、『搞笑』嗎?不是這樣的吧? 說穿了,那只是嘲諷假想敵的快感罷了.....XD 附和的人,又是什麼用心呢? : 你若得到「要打倒校長、老師」的暗示,我只能說是想太多。 : 真要打倒的,是他們那軍國主義的管理思想和狹窄又想強迫推銷的審美觀吧。 別再自我感覺良好了,再讀一次新聞最後一段吧.....;) -- 『駁斥"fyao"對老師、校長心態的指控』才是這篇的主要目的..... 都是老梗,玩得有點膩了.....所以,拜託不要來對號入座......謝謝or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19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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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在看不懂看不懂了…你又看得懂別人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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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你正心誠意,別人都心懷鬼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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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都感覺良好,只有你睿智明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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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埂是因為你沒內容,沒有自己獨立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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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沒有對自己反覆詰問一切的原因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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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說的太滿,總之我看不到你的想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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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感覺到"沿用"兩個字。對現有的一切你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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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意嗎? 你有challenge自己的成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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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看到你challenge別人的challe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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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句斷言都有瑕疵,不保證所有時空環境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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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但也有其面對要挑戰的固有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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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看到的,是你對挑戰固有思維不大感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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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對挑慣有思維的斷言想法或人很感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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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的事實跟意見,已知與推理,很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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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我反對你們對校長、老師惡意評述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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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inyurl.com/yez7trz 這篇比較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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