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國中偏差生 擬規定家長自教

看板Education作者 (逆髮)時間17年前 (2006/10/19 10:28), 編輯推噓5(6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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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enza (逆髮)》之銘言: : 標題: 國中偏差生 擬規定家長自教 : 時間: Thu Oct 19 08:51:57 2006 : 兩周為限 北市最快下學期實施 : 【陳揚盛╱台北報導】台北市教育局局務會議昨修正「國中學生獎懲準則」,新增國中生 : 違規除記警告、小過、大過,行為嚴重偏差者將交由家長帶回管教,以兩周為限,給學生 : 「閉門思過」機會,最快下學期實施。有家長懷疑能否達到預期成效,更有國中生認為這 : 算福利、不算懲罰,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則建議應建立詳細判定機制。 : 教育局長吳清基說,因不能體罰、不能退學,因此參考英、美等國將行為嚴重偏差學生交 : 由家長帶回家管教措施,暫時剝奪受教權,當成懲罰,這段時間輔導教師及社工人員將進 : 行家庭及電話訪問。 受教權可以被剝奪的法源依據在哪裡?? 連把學生趕到教室外面去不給聽課都不行了,現在剝奪受教權?? : 考量因素:國中義務教育零體罰、無退學,家長也應負起管教責任 : 實施時間:仍待北市市政會議通過後發布,最快下學期實施 : 資料來源:北市教育局中等教育科 強烈認為教育局的能力太廢,而且找不出任何有效的方式協助學生與老師, 所以就將孩子推回給家長。 但是行為偏差的孩子往往就是家庭因素造成, 竟然沒有進入輔導程序,以及要求社工介入! 竟然碰到行為偏差學生就只想以懲罰的方式去對待,沒有諮商輔導過程! 那麼之前要求老師要愛的教育的概念完全破功~難怪眾多老師改不了體罰習性, 上樑不正下樑歪,教育局心中根本完全沒有教育理念, 所以完全沒有配套,沒有協助老師與學生的方式, 難怪讓那些沒有體罰就教不了學生的老師無所適從,懲罰學生也懲罰老師。 另外,強烈贊成應該把這些孩子移交給人本, 人本若有拿國家的補助款,可不是讓他們自己去辦補習班用的。 也強烈建議讓這些行為偏差學生和人本的學生一起上課, 要求人本的老師協助輔導。他們既然那麼會唱高調,就讓他們自己去輔導看看。 人本基金會收的學生根本不應該是高收入高所得家庭又乖的學生, 若以他們的理念,應該有一大部分應該去輔導行為偏差學生, 在他們的學校裡應該大部分是這樣的孩子才對,還是因為這樣賺不了錢? 也需修法強制要求家長需要協同輔導, 很多事情不只是學生的問題,家長要負起最大責任。 最後還是回到那個點上,以上都是家長與人本的事情, 那教育局與老師應該要做什麼? 教育局完全迴避這個部分,實在是叫人覺得無恥又無能。 一人一信灌爆教育局長以及市長的信箱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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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北市吳大的說法,對象是那些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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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班級功能的學生,這種學生不這麼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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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那才是影響其他學生受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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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體罰?連定義都沒有的東西,連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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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的必要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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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去影響其他學生受教權不等於應該剝奪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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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的受教權。希望你不是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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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體罰即使沒有清楚定義,但是打絕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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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罰,這個不會有人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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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第一點那你可能要失望了,至於學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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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品行,麻煩家庭教育多出點功能吧,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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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事推給學校要家長何用?學生變成這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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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可不是一天兩天的事,那不是表示家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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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瀆職』更久?拿職業道德來攻擊這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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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措施,你該不會認為學校萬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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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話!你家長欠學生的早晚要還,現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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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準則只是規定家長多負一點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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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可是自己的,學校可不是托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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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你們托育到十八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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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噓推文,打當然是體罰,那罰站算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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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剝奪下課時間算不算,體罰不單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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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加諸於身,加諸於心也算喔,可以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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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無際漫談的東西,請你自己去思辯吧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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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點,是你自己的邏輯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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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點,打就是體罰,其他的我也說過定義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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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這是你自己紮稻草人打,我沒意見。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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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你一點,最好是我說學生的受教權不能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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剝奪就等於把責任全部推給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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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從哪裡得來的我想法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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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太神奇了!我什麼時候說家長不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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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你自己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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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若是你認為體罰定義不清,那麼那些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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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恢復體罰的老師也都是腦殘了嗎?既然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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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清那為什麼不趁此機會將一些不清的額外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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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轉變為非體罰的認定?以及提出什麼是體罰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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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老師覺得沒有體罰就管不動學生,這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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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就有很多了,請自己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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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我說上樑不正下樑歪的理由。因為教育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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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從來不真正思考如何處理行為偏差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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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30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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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仍舊在誤會我啊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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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你清楚知道我的立場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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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讓你非常清楚知道我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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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沒有讓你有任何機會亂轉我的概念來胡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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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問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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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點我也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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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說過家長不用負責?問題全部推給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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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有沒有啊?如果沒有,你之前的論點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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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不是紮個稻草人打?你要討論的是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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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討論一堆有的沒的做什麼?再問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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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說過家長不用負責?問題全部推給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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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沒有,那作法為何與過去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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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次機會。我要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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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沒有,為何帶回輔導即侵犯學習權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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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饒了你吧。既然你知道我並不是這樣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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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討論的應該是方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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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覺得家長應該到校?是因為那裡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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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孩子學習的環境。context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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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還姑且不論這個命題是真是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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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概念已經是普世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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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在國際世界衛生組織對於醫療的概念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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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在口舌上佔便宜!道理是談論出來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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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把情境當成非常重要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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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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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行為偏差學生的問題根源非常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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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很大一部份是不適任父母。少部分是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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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第三者的介入,在學校做團體治療與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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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搞清楚學生在校的問題,才可以真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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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既然你提到脈絡,留在學校整個背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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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在校的行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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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校的問題,在家是不見得看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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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論點之一。未能補全很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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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還有許多,我會投教育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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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有任何變化嗎?學校之所以不能有效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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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有心,可以密切注意。不過那也等我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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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上了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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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這些學生難道不是因為,他所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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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不利的因素都在這裡,同一個環境,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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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的人來做一樣的工作,有什麼作用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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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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