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從罰寫事件到校規的訂定
※ 引述《plancklin (北極熊)》之銘言:
: ※ 引述《brillante (相思花瓣)》之銘言:
: 引文恕刪。
: 煩請用GOOGLE查詢 『罰寫 校規 杜正勝』
: 所以我會質疑校規的角色。
: 那麼,如果網友還有興趣看得更多,
: 請再用GOOLE查詢『罰寫 賽鴿』
: 關於家長繳不出學生的錢,卻有錢每期玩樂透,
: 我實在不曉的要拿什麼規定來約束他。
我不離題去談媒體報導的真實性及態度,
也先不談為什麼許多社會大眾選擇相信的事實面向都不盡相同。
因為不管家長的態度如何,都跟此事件並無太大關連。
基本上學校約束不到家長,
但是你現在想用的方式,是將家長的問題,他們家庭的問題,讓學生來負擔。
更不用說這起事件跟他們的校規毫無關連性,他們國中部校規根本沒有此項罰則。
即使是高中部使用,也是「學生本身惡意拖延」,且也需要經過校務會議。
你卻作了不當連結,我說你失焦,最主要的問題在這裡。
關於學費欠繳的部分,我知道是很多老師或學校棘手的問題,
這個部分除了催繳以外,無能力繳款的讓學校或政府來幫助以外,
也許可以和行政機關配套,針對惡意拖延的家長給予類似強制執行的方式。
針對這樣的問題,第一件事不應該是放在「我要怎麼處罰學生讓他們就範」,
「我要怎麼體罰學生讓他們記得」
而是想出適當的方法,並且爭取政府與教育當局與學校合作,以協助學校處理問題,
要爭就應該爭這個,而不是拼命去爭取如何用最不用腦的方式來解決問題。
那又是後話,基本上也不在此討論串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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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2.3.21
※ 編輯: brillante 來自: 61.62.3.21 (09/19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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